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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环境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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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整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绍兴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 目 录 1项目概况 1 1.1项目背景 1 1.2工程概况 1 2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 3 2.1工程建设必要性 3 2.2工程建设合理性 4 2.3污染源分析 6 3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6 3.1水环境 6 3.2生态环境 9 3.3固废处置 14 3.4声环境及环境空气 15 3.5社会环境 16 4公众参与结论 17 4公众参与结论 18 5总结论 18 18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绍兴平原地势平坦,遍布河网,是一个多旱涝灾害的地区。绍兴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洪排涝工作,近年来先后实施了“环城河整治”、“大环河整治”、“千库保安工程”等,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洪排涝能力,但整个新三江闸南片区域防洪排涝仍然存在很大隐患,处理不好或处理不及时都有可能给当地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此,绍兴市政府决定对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进行拓浚,工程具体由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2010年4月,浙江省发改委以“浙发改农经[2010]316号文”对该工程进行立项。现阶段可研在原项目建议书基础上,根据实际排涝需要对原项建书方案进行了调整。根据可研报告,该工程位于绍兴市中部越城区,杭甬铁路以北,其中三江大河、外官塘、菖蒲溇直江3条河道位于袍江新区,其余梅山江、河横江、河横江、九流渡、北环河、王家楼、新开河、河横江等6条河道位于镜湖新区。按照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和20年一遇的治涝目标,确定三江大河、外官塘、菖蒲溇直江等11条河道的岸线布置、河道宽度、护岸型式、岸顶高度及清淤疏浚,并新(改)建9座桥梁。 1.2工程概况 1.2.1工程位置 工程位于绍兴市越城区境内,共涉及袍江新区片外官塘、菖蒲溇直江、三江大河和镜湖新区片后横江、梅山江、河横江、九流渡、北环河、王家溇新开河和横湖江等11条河道,沿线经过灵芝镇和斗门镇。 1.2.2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工程拓宽疏浚共涉及袍江片的外官塘、菖蒲溇直江、三江大河,以及镜湖片的后横江、梅山江、河横江、九流渡、北环河、王家溇新开河和横湖江等11条河道,治理河道总长15.46km,两岸新建堤防22.97km,疏浚土方59.9万m3,配套改扩建桥梁9座(拆除2座、桥下改造疏浚2座、拓宽2座、拆除重建3座),建设周期3年。工程特性表见下表。 表1 工程特性表 序 号 及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一、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2、工程性质 河道拓宽疏浚工程 3、工程等级 三等工程 4、设计标准 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成涝 二、水文 1、常水位 m 3.90 2、设计洪水位(1%) m 5.08 三、工程规模及主要建筑 1、堤防工程 永久征地(hm2) 新建堤防(m) 开挖(万m³) 回填(万m³) 其中疏浚(万m³) (1)外官塘 4.91 2392 8.64 8.79 0 (2)菖蒲溇直江 8.60 3339 49.16 2 11 (3)三江大河 6.41 1678 41.88 1.12 13 (4)河横江 1.93 985 4.49 0.37 0.9 (5)梅山江 9.22 5010 23.38 12.63 16.5 (6)后横江 3.14 1677 3.88 0.59 3 (7)九流渡 6.07 2760 11.84 14.91 2 (8)北环河 4.34 1948 20.55 0.65 13 (9)王家溇 0.85 1510 2.82 0.58 0.5 (10)新开河 2.37 800 5.27 0.3 0 (11)横湖江 1.88 870 4.32 1 0 小计 49.72 22969 176.23 42.94 59.9 2、桥梁工程 改造方案 跨径布置(m) 备注 (1)减水河桥 桥下河道疏浚 - 疏浚量已纳入 菖蒲溇直江 (2)三江村桥 老桥拆除,新建 10+3×16+10 钻孔灌注桩基础 (3)荷湖路桥 老桥保留,东侧拼宽4×10m 10+13+10+4×10 钻孔灌注桩基础 (4)太平桥 老桥拆除,新建 10+3×16+10 钻孔灌注桩基础 (5)兴堰桥 老桥拆除,新建 5×20 钻孔灌注桩基础 (6)利民桥 桥下河道疏浚 - 疏浚量纳入菖蒲溇直江 (7)三江路桥 老桥保留,西侧拼宽3×13m 10+13+10+3×13 钻孔灌注桩基础 (8)王相桥、梅山桥 拆除 - 拆除工程量约300m2 四、工程占地及拆迁 1、占地面积 hm2 59.04 (1)永久占地 hm2 49.72 (2)临时占地 hm2 9.32 ①临时道路 hm2 0.35 ②临时场地 hm2 1.84 ③水面回收 hm2 7.13 2、拆迁安置 (1)拆迁面积 万m2 8.60 建筑面积 (2)安置方式 实物补偿,本工程征地,由绍兴市相关部门负责建设 (3)安置区 hm2 17.15 五、施工 1、土石方工程量 (1)挖方 万m3 176.23 (2)填方 万m3 42.94 (3)借方 万m3 0 (4)弃方 万m3 133.29 2、施工临时道路 m 17966 道路宽度 m 4.5 宕渣路面 3、施工围堰 m 11770 围堰顶高程 m 4.5 木桩竹编土围堰 4、总工期 年 3 2013.9~2016.8 六、投资 工程总投资 亿元 9.84 其中:土建投资 亿元 2.80 注:上表中永久占地未包括拆迁安置用地17.15公顷。 2工程建设必要性及合理性 2.1工程建设必要性 工程建成后,有利于增强河道的防洪排涝能力,充分发挥新三江闸的排涝效益,进一步提高绍虞平原的排涝能力,有利于改善河道水质及区域水环境,是提高绍虞平原防洪减灾能力的基础性工程,也是绍虞平原水环境治理项目之一,对建设整个绍虞平原的防洪工程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实施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2.2工程建设合理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河道整治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二条“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的建设符合《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绍兴县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绍兴市镜湖新区河湖水系保护治理规划》、《绍兴市袍江新区河湖水系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3、工程布局合理性 工程河道所处绍虞平原目前的排水方向以外排曹娥江为主,绍虞平原河网除承接和调蓄本地降水外,还承接萧山的进化溪、蜀山平原部分客水量,本地产水和萧山客水一起通过平原内纵横交错的骨干排水河道由西南流至东北,由马山闸、新三江闸、楝树下闸、汇联闸及海涂三闸等主要排水闸排入曹娥江。工程河道是主要排涝河道,工程的实施能提高各河道排涝能力及已有新三江闸工程的排涝效果,总体布局合理。 4、工程环境合理性 (1)线位合理性分析 老河道选线:工程可研报告对于外官塘河段提出岸线方案比选。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推荐方案(即沿现状河道向左岸拓浚至80m)工程量相对较小,施工期环境影响小,且不涉及墓地迁移、辨志小学操场等拆迁,社会影响减小,施工期对小学和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小,同意工程可研推荐方案。 新开挖河道:镜湖片新开河为新开挖河道,是根据镜湖新区总体规划内容实施的,沿着洋江西路北侧用于沟通九流渡与梅山江,河道全长390m。开挖地段现状为苗木地和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无居住区等敏感点分布,不涉及拆迁,且通过河道景观建设,成为镜湖公园水景的重要组成内容,且与周边河网水景融合,河道选线是合理的。 (2)护岸型式合理性 本工程以A、B、C三种生态型护岸为主要护岸型式,占护岸总长的67%。生态型护岸主要分布在镜湖片区,配以绿化营造镜湖中心区的水乡河网景观。而袍江片区由于征地困难,且河道两侧居民数量多,拆迁困难,决定了只能采用占地较少的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结构护岸。总体而言,工程堤岸型式布置合理。但鉴于生态护岸更有利于河道水生生态的恢复,在工程河道后续建设时尽可能增加生态护岸的长度,促进工程河道水生生态的恢复。 5、施工布置合理性 (1)施工方法合理性 底泥疏浚合理性分析:工程河道水下疏浚以抓斗式挖泥船清淤为主,疏浚底泥通过泥驳直接外运,减轻臭气对于附近居民和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分析,水下疏浚采用该施工方法较合理。 河道拓宽合理性分析:按工程可研设计,河道拓宽施工设置临时围堰,施工活动集中在木桩竹编土围堰内进行,同时尽可能采用预留土埂作为临时围堰,此法省略了该部分围堰填筑工序,减少了土方运输量,因而减少了土方运输产生的扬尘和噪声、围堰填筑产生的扬尘,也避免因围堰填筑对水体的扰动。在围堰内进行护岸及河道开挖等旱地施工活动,可减轻施工对河道水环境的影响。该施工方法从环保角度分析较合理。 (2)施工场地布置合理性 本工程采取分散分片布置的原则在河道工程沿线布置施工临时设施,桥梁工程就在工程河道上,不再单独另设。办公及生活用房尽可能租用当地民房,施工场地尽可能布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根据工程施工场地布置方案,本工程施工占地共计8.39公顷,相对工程施工规模,施工场地临时占地较少,从而减少了施工临时占地对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社会环境的不良影响。 (3)施工交通安排合理性 根据工程施工交通布置,施工对外交通均利用现有道路,场内交通除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外,还需新建临时施工道路17.97km,临时施工道路路面宽约4.5m,采用宕渣铺筑。新建施工道路主要沿工程河道布置,方便场内材料、设备和弃土的运输,有效减少运距,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施工结束后作为堤防或绿化用地使用,不再保留,布置是合理的。 2.3污染源分析 报告对工程河道、水下、水上方施工、桥梁等施工工艺进行分析,表明,工程施工期主要的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疏浚排泥尾水、机械含油废水、施工噪声、扬尘、弃渣、垃圾等;工程施工营运初期可能会对陆生、水生生态带来一定影响,并造成一定的占地、拆迁影响。 3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3.1水环境 3.1.1现状环境及保护目标 1、现状入河污染源 本工程范围内入河污染源包括河道附近的农村居住区生活污染以及工程占用的农用地面源污染。经测算,其入河污染源排放量为总氮/氨氮17.83t/a,总磷0.06t/a,CODCr约171.4t/a。 2、保护目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11条河道水质以及袍江片三江大河、菖蒲溇直江沿岸工业取水口,取水口具体情况见表1.7-1。 3、工程河道水环境质量现状 经采样监测,工程河道各断面水质均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就两个片区的水质指标而言,袍江片区河道水质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等指标明显高于镜湖片区河道;高锰酸盐指数指标两个片区河道接近,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镜湖片区河道高于袍江片区。超标原因可能和沿线的地表径流、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有关。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经采样监测,工程沿线地下水不能够满足III类水质标准,1#断面超标因子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挥发酚,2#、3#断面超标因子为氨氮和挥发酚,超标原因可能与地表水质超标有关。 3.1.2水文情势影响 根据模型计算结果,在绍虞平原遭遇“20120618”典型洪水,本次治理工程实施后,绍兴南门站最高水位可以降低4cm,高水位持续时间减少12小时; 袍江最高水位可以降低9cm,高水位持续时间减少19小时,新三江闸5d排涝水量增加5820万m3,绍兴各代表点的最高水位都有所降低。可见工程实施后,增加了过水面积,提高了防洪排涝能力。 3.1.3水质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小结 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主要为各类施工、生活污废水排放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工程疏浚尾水由弃渣接收方负责处置,不属于本次评价内容;工程产生的基坑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等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高峰期产生量约为45m3/天,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悬浮物等。施工期各类污废水若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受纳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此外,疏浚作业,河道拓宽、堤岸建设、桥梁施工作业将造成施工作业期间的局部水体悬浮物浓度增高。 (2)施工期保护措施 根据与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协议,接收方在接受弃方后必须保证后续尾水处置工作,由于尾水经自然沉淀后出水中的SS浓度仍较高,排放水体后的影响范围较大,环评要求接收方对尾水采取进一步的加药絮凝沉淀处理,通过投加混凝剂加速颗粒沉降,经加药处理后尾水回用作为滨海新城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降低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基坑废水沉淀处理;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设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尽可能回用于场地冲洗、洒水等生产环节。施工人员尽量租用当地民房居住,其生活污水利用原有的卫生设备处理;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区域,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2、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工程实施后工程河道水质影响 工程的建设将对项目区的水质起到改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建设将直接减少农用地517.95亩,可直接减少总氮、总磷入湖量分别为0.69t/a、0.06t/a;本工程直接拆迁的的村庄面积约8.6万m2,实现集中安置,届时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厂,这部分生活污染源得以直接削减。工程建设还将间接推进项目区防洪堤内部区域的开发建设,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染源将逐渐减少。 工程河道疏浚挖除底泥59.9万m3,底泥疏浚将污染物从水域系统中彻底去除,可以较大程度地削减底泥对上覆水体的污染贡献率,改善工程后项目区水质。 (2)工程实施后绍兴城区水质影响 根据模型计算结果,曹娥江引水工程实施前,绍兴城区河道的预测指标CODCr在Ⅳ类~Ⅴ类之间,其中绍兴城区内环河水质状况较差,一般水质均为Ⅴ类;NH3-N在类Ⅲ~Ⅳ类之间。引水工程实施,工程河道及附近河道内各特征点水质将得到明显改善,对于现状水质为Ⅴ类的特征点(如内环河南、绍兴城内及内环河东等),引水后CODCr浓度大幅下降,城区各特征点CODCr指标均能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引水工程实施后,NH3-N浓度也有明显下降,下降幅度在5%~32%之间,但浓度仍无法满足Ⅲ类水标准。考虑到NH3-N等主要污染指标的影响,最终水质能从劣Ⅴ类改善至Ⅳ~Ⅴ类,满足景观用水的需要,但仍不满足区域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也不适宜于淡水养殖。 (3)地下水 工程区域内浅层地下水与河网水体的沟通方式主要是地下水通过河岸侧向与河道相互补给。老河道拓浚后与浅层地下水的沟通方式与区域河道状况相同,本工程堤防与护岸是一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阻隔河道与地下水之间的水力联系,其建设对河道经过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水量影响有限。 工程新开挖河段对区域地表水体的连通性总体影响不大;同时,由于区域地表水水质接近,污染类型相同,工程河道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影响不大,从而对区域地下水水质和水量的影响更加有限。 (4)营运期保护措施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大力量,积极布置落实“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中的各项污染源治理项目,包括工业点源治理、城乡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治理等。 3.2生态环境 3.2.1现状环境 1、陆生生态现状 工程区典型的原生植被多已丧失殆尽,为次生天然植被或人工植被所代替。该区域现有植被中的主要植物是绿化树种,分布有乔木、灌木和草本。工程河道沿线用地类型主要为农田、村庄,按人为干扰强度、植被组成及功能,可将工程区域周边植被分为城镇及道路绿化,乡村住宅栽植植被,农田作物,河道堤岸植被等4种主要类型。工程河道堤岸以居住用地、农田及半自然荒地为主,两侧多为半自然岸坡,以次生植被或逃逸植物为主。工程区域人类活动比较频繁,大型野生动物已经绝迹,经现场踏勘,动物主要是畜禽类,有猪、羊、牛、兔、鸡等,以及野生的啮齿类动物。 2、水生生态现状 浮游生物:工程河道中含藻量不高,藻类个体数量以蓝藻门较多; 浮游动物:项目区现状水质较差,原生动物、浮游生物数量较少,以轮虫等能适应各种不同污染程度的生物为主。 底栖生物:项目区水域水体现状水质较差,河床底质为泥质,底栖生物种类较少,主要为螺、蚬等。 水生植物:项目区水生维管束植物较少,以芦苇为主。水生植物有浮萍、水葫芦以及沉水的水遁草等。 鱼类:项目区水质较差,水深浅,目前鱼群种类少,主要为餐条、鲫鱼、鳑鮍和河虾等,无国家保护鱼种。根据调查,工程河道中也没有集中的鱼类产卵场。 3.2.2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施工期影响及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①陆生生态影响 工程施工期将对原地貌造成一定程度扰动,其影响区域总面积约66.87公顷,受影响区域地表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及次生植被,不涉及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及珍稀濒危野生物种,施工结束后通过复垦和植被恢复等措施,可弥补工程建设对区域植被的影响。工程永久征地面积约66.87公顷,耕地、园地、林地等遭到破坏,工程后河道两岸堤防将采取植物措施加以弥补。 工程施工将对区域常见野生动物产生一定惊扰影响,但该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施工结束该类影响即消失。 ②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布局,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除建筑垃圾并平整,恢复植被,占用的耕地应及时恢复其土地利用类型;对于永久占地,建设单位在建设前必须做好相应的补偿、安置工作;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捕食野生动物,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规范施工活动,防止人为对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时间,以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水生生态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①水生生态影响 各项施工活动对浮游生物的影响主要是由于疏浚作业、河道拓宽及堤岸建设等施工作业影响区域内悬浮物浓度升高影响浮游生物生存环境而引起的;对底栖生物的影响则主要是由于疏浚活动在底质清理的同时将底栖生物清理出河道而引起的;此外,各项施工活动将导致鱼类饵料变化、生存环境变化将对鱼类的生存造成不利影响。但由于工程河段水生生物物种均为常见物种,无珍稀、濒危保护物种,且工程河道总长约15.46km,占整个绍虞平原水网河道总长的极小部分,从整个区域而言,施工对绍虞平原河网水生生态总体影响较小。 ②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为降低施工对底栖动物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沙石的散落;拓浚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底栖动物的迁移;尽可能采用接近自然的亲水生态护岸,避免将岸坡封死;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尽量避开鱼类的产卵繁殖期,施工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少水体中SS的增加量,从而减轻施工作业对水生生物的影响程度。 (3)镜湖湿地公园 ①影响分析 本工程在镜湖湿地公园内的工程量主要是河道的疏浚和护岸(管理带)的建设,为尽量减少工程施工对湿地公园的影响,要求临时设施均布置在工程的永久占地范围内,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场地,在河道疏浚时应采用环保型的疏浚工艺,以尽量减少对湿地公园内水体的影响。此外,环评提出要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人员破坏湿地公园内的植被,并落实好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工程的施工布置,在镜湖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有3处施工场地(临时用房和临时仓库),环评要求对该3处施工场地进行调整,调至湿地公园范围以外。施工期对湿地公园的影响是暂时性的,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可将工程对湿地公园的影响减至最小,在施工结束后,该影响即消失。 ②防治措施 a、要求临时设施均布置在工程的永久占地范围内,禁止在湿地公园内设置施工场地;对镜湖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的3处施工场地(临时用房和临时仓库),进行调整,调至湿地公园范围以外。 b、在湿地公园范围内的河道疏浚时应采用环保型的疏浚工艺。 c、要加强施工管理,杜绝施工人员破坏湿地公园内的植被,并落实好工程的生态保护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 2、营运期影响及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①陆生生态影响 工程实施后,新河道开挖、旧河道拓宽,使评价范围内陆域面积减少,水域面积增加,陆域的人工栽培植被、灌草丛受到破坏。工程实施后生物量损失约为2008.2t。在工程河道两岸堤防采用草皮护坡、人工种植绿化树种及防护林等,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工程建设对区域生物量损失的影响。 工程实施后,部分护岸的建设使已有河道两边自然岸坡和拓宽部分农作物、杂草、林地被水面及石砌护岸所代替,河道沿岸区域小范围内生物多样性减少。但根据调查,河道沿岸的自然植被在区域内均为常见植被,因此,工程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物种多样性。 工程实施后永久征地造成粮食产量损失约为198.2 t/a,临时占地造成粮食产量损失约为60.8t/a,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拟采取有效措施直接对农户进行补偿。 由于评价区内的陆生动物多为小型动物,栖息空间比较狭小,因此河道阻隔对动物生境的影响是轻微的。工程实施后,沿线整体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动物生境条件也将有所提高。 ②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在河道护岸顶外设置绿化带,绿化树种的选择应兼顾考虑以下因素:沿线当地群众乐于接收的树种;适合当地土壤及气候条件的树种;对有害气体抗性较强或可以吸收有害气体的树种;速生树种;当地树种。 (2)水生生态影响及其保护措施 ①水生生态影响 河道拓浚、疏浚和提防护岸建设:施工作业结束后,15.46km工程河道底栖生物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必要时需适当采集周边水域的底栖动物如螺类等进行投放,以促进底栖动物的恢复;15.46km河道内鱼类由于底质变化等因素影响鱼类的生存及繁殖。但受影响河道仅占区域河道总长的极小部分,对整个绍虞平原河网水生生态总体影响较小;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河道底质逐渐恢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将逐步消失,不会给这些种类的繁衍、栖息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新开河道影响:本工程新开河道长度共约390m,鉴于平原河网地区水系联通度较高,新开河道浮游生物将逐渐增长,种类与优势种与周边联通河道基本相同;底栖动物形成过程较缓慢;鱼类也会逐步迁徙进入新开河道。但河道开通后,其水生生态系统尚处于发育阶段,极不稳定,因此应适当进行人工干预,定期监测生态系统情况,并利用生物操纵或非生物操纵方式,及时调控新建河道内的生态系统的发育。 ②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建议适当采集周边水域的底栖动物如螺类等进行投放,为底栖动物群落的恢复和水质净化创造条件。放流数量依底栖动物损失量的10倍计算。用于增殖的底栖动物必须是从周边水域采集的野生种类或是经池塘养殖繁育的子一代。放流种类需符合渔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放流技术规范。选择与拓竣施工河道相通、底质较好、水质优良的周边支流水域。底栖动物的增殖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因此,其放流时间应持续进行,暂定五年,届时通过观察评估后再确定后续增殖计划。 (3)对镜湖湿地公园影响及保护措施 ①对湿地公园的影响分析 镜湖湿地公园的实际情况划分为重点保护区、湿地展示区和游览活动区。工程位于镜湖湿地公园的湿地展示区和游览活动区,其中梅山江部分岸线(约900m)位于湿地展示区,梅山江约1100m、后横江约350m河道位于规划的游览活动区。因此本次工程不涉及对上述河道的拓宽。本工程在湿地展示区的主要工程量为梅山江护岸(管理带)的建设;工程在游览活动区的工程量为河道的疏浚和护岸(管理带)的建设。工程的建设与湿地公园风景游览无直接关系,但工程实施后可改善区域水质、改善防洪条件等,均间接促进公园的旅游发展,因此总体上来说,工程的建设符合所在区块的保护要求。 ②针对湿地公园的保护措施 建议在镜湖湿地公园规划范围内的护岸的浆砌块石重力式挡墙与松木桩护岸之间除种植乔木外,还可种植芦苇等灌丛以及蕨类、藓类等植被,以增加该区域的湿地生物多样性,在提高景观价值的同时增加该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3.3固废处置 3.3.1河道底质现状监测 工程设置7个河道底质监测断面,各监测点位中除2#和3#测点外,其余测点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2#和3#测点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但能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标准要求,其余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 结合沿线以及区域的污染企业调查分析,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的原因可能和当地的印染企业使用含镉助剂有关。 3.3.2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固废环境影响 工程产生弃渣135.56万m3,其中土方73.39万m³,建筑废料1.66万m³,开挖后车运至滨海新城九六丘用于场地填筑,淤泥钻渣60.51万m³(淤泥59.90万m³,钻渣0.61万m³)。钻渣0.61万m³根据《绍兴市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要求实行,通过船运至滨海钻渣消纳场处理,其余弃渣运至滨海新城九六丘用于场地填筑。运至滨海新城九六丘的弃渣中淤泥采用水路运输,由船运运至九六丘,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若随意倾倒也会造成工程区域水体和土壤的污染和景观破坏,必须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保护措施 (1)施工期桥梁、房屋拆除的建筑渣土以及开挖水上方,应尽可能加以利用。 (2)加强对弃渣和淤泥运输车辆和船舶管理,避免运输途中跑冒滴漏发生。 (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定点设置专门的收集箱进行收集,并定期清运到附近城镇垃圾场统一处置。 3.4声环境及环境空气 3.4.1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工程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各噪声监测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4.2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工程施工过程土石方开挖、底泥疏浚、混凝土拌合、浇筑、桩基施打、材料及土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尤其是高噪声施工对工程沿线近距离声环境敏感点存在一定不利影响。总体而言,此类声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区域。选择低噪声作业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在高噪声设备附近设立隔声屏障。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夜间连续施工须取得相应环保部门批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施工船舶行驶线路和时间。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养护,保持良好的运行工况。 2、环境空气影响及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开挖、填筑、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堆放、混凝土拌和、浇筑等及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废气等。根据预测,施工场地、道路扬尘对大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扬尘点下风向100m范围内,砼拌和产生的扬尘影响范围主要在其场界150m内,扬尘将对附近环境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工程地区地势开阔,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产生的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明显影响。总体而言,以上环境空气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随着施工结束影响消失。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主要有:施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建筑材料堆场以及混凝土拌和点定点、定位并采取定期撒水、简易覆盖等防尘措施;原则上采用商品混凝土,少量混凝土尽量集中拌和,减少拌和点设置,混凝土拌和楼粉尘应采取袋式除尘装置;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进出道路,各类车辆进出施工区时冲洗轮胎;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3.5社会环境 1、工程占地影响 工程占地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占用农用地对当地土地资源的影响。根据统计,工程共永久征地66.87hm2,征用土地中包括不少的农用地为主,其中耕地24.52hm2、草地1.84hm2、林地0.06hm2,工程范围内农用地永久征用后将造成这部分土地生产功能的丧失,但相对于绍兴地区农用地规模而言,本工程永久征用农用地所占比例非常小,对整个绍兴地区的土地资源影响较小。此外,对于工程永久征用的耕地,需按照国家耕地政策进行补偿,通过加大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力度,收足造地资金进行实际造地,增加耕地面积,来补平工程建设征用的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平衡,尽量减少因工程建设带来的耕地减少。 此外,工程临时占地8.39hm2 (不含疏浚水面) ,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可恢复其原有的功能,从而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占地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2、拆迁安置 工程范围内共拆迁房屋86035m2,袍江新区片49350m2,镜湖新区片36685m2,其中镜湖片已基本完成拆迁,剩余拆迁量主要集中在王家溇河两侧(27410m2)。本工程拆迁均采用实物补偿的方式,由本工程征地并由绍兴市相关部门负责建设多层或高层公寓,分两块区域集中安置。两个安置区的占地面积为98200m2,大于拆迁房屋86035m2,因此有足够的容量来进行人口安置。集中安置区域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该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公众参与结论 (1)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可见,本地区的居民和企事业团体对本项目均有一定程度了解,对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但被调查个人对工程的知晓度不高,建设单位应该通过多种渠道让周边居民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2)由于本工程建设过程需对河道进行拓宽、疏浚,部分河段还涉及到新开河道,因此,公众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水体环境影响也比较关心。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河道拓浚、开挖等水下施工作业对水体的影响。 (3)同时,公众普遍认为水体是项目施工过程需重点保护的资源,对项目建设涉及的拆迁安置也非常关注。要求建设单位在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的利益,拆迁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利益,尽快做好当地群众的安抚工作。此外,切实做好工业用水取水口的保护工作,尽可能避免施工作业对工业取水口水质的影响。 4公众参与结论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环保设施投资182.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9.84亿元的0.19%。 5总结论 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南片拓浚工程的建设符合《绍兴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绍兴县平原河道治理规划报告》、《绍兴市镜湖新区河湖水系保护治理规划》、《绍兴市袍江新区河湖水系保护治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工程实施后,可提高绍虞平原水环境容量,进一步促进绍虞平原河网水体有序流动,缩短换水周期,有效改善河网水环境质量。另外,工程建设可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有利于保障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拆迁安置、对河道水质、水生生态影响。在区域落实相关治污、水环境控制规划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要求后,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和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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