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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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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二零一五年九月目 录1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修订)- 3 -2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与核算办法(修订)- 8 -3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补充规定(修订)- 16 -4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25 -5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危险源分级管控及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修订)- 33 -6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修订)- 51 -7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60 -8

2、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议事规则(修订)- 64 -9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68 -10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修订)- 78 -11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90 -12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31 -13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事故备用金使用、核销管理(实施)细则- 141 -14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单元工程安全交底及班前安全教育(日讲评)作业指导书- 144 -15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疲劳驾驶提醒作业指导书- 150 -16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

3、- 155 -17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162 -18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5 -19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检修工作安全技术交底书- 169 -20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车辆超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186 -21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办法(修订)- 191 -22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总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204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修订)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职工安全意识,使职工自觉遵守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

4、操作规程,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以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为此,结合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1.3 管理原则1.3.1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是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1.3.2 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对国家、企业和员工个人的重要性,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1.3.3 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2 管理内容2.1 新招聘员

5、工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公司、厂站、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2 变更工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1)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人力资源必须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员对其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归档、备查。(2)工人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各单位如果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3 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司炉工、泵工、机修工及其它特

6、殊工种,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2)持证的电工、焊工、泵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人力资源部必须造册登记清楚,归档安全管理资料备查。(3)特种作业人员离岗半年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司内部安全再教育。 2.4 各单位、生产部门、生产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每天由安全员进行上岗前教育(班前教育),每周由站长(车间主任)组织进行安全活动周讲评,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2.5 各单位、生产部门、生产班组须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活动记录。安全教

7、育活动记录要有活动内容、时间、组织者、参加者,参加者必须在活动记录上签字确认。2.6 三级安全教育企业新进厂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各单位)、部门或车间(各厂站)、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2.6.1 一级(各单位)安全教育。对新入厂职工各单位应进行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其教育内容:(1)职工的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2)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3)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4)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消防常识等。(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2.6.2 二级(厂

8、站)安全教育。由厂站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其教育内容:(1)本厂站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2)本厂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3)本工种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危害因素。(4)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5)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其使用的基本知识。2.6.3 三级(班组)安全教育。由厂站各班组长负责教育,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教育内容:(1)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及纪律。(3)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4)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5

9、)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2.6.4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单位领导负责。2.6.5 新入厂工人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经所在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2.7 经常性安全教育2.7.1 经常性安全教育必须贯穿于管理全过程,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种活动方式进行。2.7.2 班组应进行班前安全活动,要做到有制度、有记录。其内容是:(1)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需要吸取的教训,表扬好人好事。(2)根据当班任务,传达专项单元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环境状况,交代落实注

10、意事项。3 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3.1 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建立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教育方和受教育方履行签字手续,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从事生产作业或者管理活动。3.2 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经理、厂站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自行安排,教育培训的方式可采取接受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培训,也可采取自学或专题会议的方式进行。企业其他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参与进行教育培训。4 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考核4.1 采取宣传栏、报告会、图片展、影像、广播、简报、标语、漫画、安全讲话、知识竞赛、培训班等形式,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4.2 坚

11、持安全教育的检查和考核,为工作评比和岗位考核的重要依据。4.2.1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单位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考核工作。4.2.2 建立安全生产教育考核档案。对全体工人和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授课人、考核成绩、取证情况等进行登记和记录。5 附则5.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5.2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与核算办法(修订)1 总则1.1 目的为建立健全新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1.2 引用文件本办法依

1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企业安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及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其它法律法规、规范编制。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1.4 术语解释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用于购置生产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生产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费用。2 职责2.1 安委会职责122.12.1.1 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与公司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投入计划;2.1.2 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情况年度报告。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职责2.22.2.1 负责控

13、制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归口编报安全费用投入计划。2.2.2 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和管理,对不符合规定项目督办整改。2.2.3 定期分析安全费用计划、实际投入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费用使用台帐。2.3 财务部门职责2.32.3.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2.3.2 根据投入计划编制下年度安全费用预算,并审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使用等。2.3.3 定期发布各单位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披露。2.3.4 严格遵守安全费用核算原则,严格把关安全费用的报销与核算,通过核算与披露切实发挥好财务的监督作用。3 安全费用提取

14、标准3.1 各单位安全费用提取以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提取:33.13.1.1 混凝土生产(含干混砂浆)站点按照0.5%提取;3.1.2 新型建材生产、加工单元(外加剂厂、水泥厂、粉磨站等)按照1.5%提取;3.1.3 物流运输、泵送专业公司按照1提取。4 安全费用的组成4.1 安全生产费用包括两个方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4.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4.2.1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费用主要包括:(1)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包括: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2)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专职安监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4

1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5)各种安全宣传支出;6)其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用。(2)安全监测设备购置、更新、维护费用;(3)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更新、治理费用,其中包括:1)危险源辨识与评估;2)应急预案措施投入;3)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4)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支出。(4)事故应急救援器材、物资、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包括: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等;2)急救药品及器材;3)消防设备、器材;4)其他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5)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5)安全评价、检查及检验检测支出,

16、包括:1)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用;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或评价费用等。 (6)安全奖励费用;4.3 生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4.3.1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罩、护目眼睛、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材料、人工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材料、人工费;为安全生产设置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材料、人工费;配电柜(箱)及其防护

17、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4)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御设施的材料、人工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5)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6)安全生产文明建设费。对生产现场进行材料整理、垃圾清扫等工作的人工费;(7)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8)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9)安全评优费用;(10)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的支出;(11)季节性安全费用。1)夏季降暑降温药品、饮料等;2)冬季防滑、防冻措施等;(

18、12)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倒车语音系统、右转弯提示报警器、超速报警器等支出;(13)安全技术研发、推广支出;包括:1)障安全生产的生产工艺与技术的研发支出;2)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14)其他安全专项活动费用;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5.1 各单位在生产前按照各单位实际经营状况和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应满足安全生产需要。5.2 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条件所需支出。企业负责人必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到位。5.3 各单位生产过程

19、中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际调拨,并建立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账。5.4 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计入生产成本。5.5 利用安全生产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5.6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以及为高危人群办理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费直接列入成本,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5.7 安全费用的支付须建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设定,其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行政负责人会签同意后方能支付。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费用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6 安全生产费用

20、的核算6.1 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但该项成本不纳入本单位绩效(规模净利)指标。各单位依照规定提取的安全费用,不纳入成本与考核范围。6.2 1.19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应通过“在建项目”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6.3 “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专项储备”项目反映。6.4 “专项储备安全费用”科目期末累积余额,可将其冲减本期成本。7 安全生产费用的

21、监督检查7.1 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评审和考核时,应把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管理作为一项必查内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额度、安全用品实物台账和生产现场安全设施投入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应当立即纠正。7.2 公司会定期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7.3 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必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投入、实现安全设施不到位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7.4 各单位须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公司定期对各

22、单位的安全费用实际投入使用情况进行检查。(1)各单位每季度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分项统计。(2)各单位每季度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且将各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额度与上一季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额度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对比结果产生偏差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纠偏措施,确保下一季度安全生产费用按计划切实投入使用。(3)各单位在年底将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分项统计,并且将每项统计结果与本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和上一年度每项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提取、使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分析对比结果产生偏差的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纠偏措施,通

23、过综合考虑对比结果产生偏差的原因和本年度实际经营状况制定下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8 附则8.1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8.2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 152 -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补充规定(修订)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程序,严格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及调查处理办法制定本规定。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新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

24、各单位。1.3 职责1.3.1 公司安委会、安委会办公室或各单位安委会负责审批本单位负责的安全事故处理意见。1.3.2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对本办法制修订。1.4 管理原则1.4.1 事故上报原则:及时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1.4.2 事故调查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1.4.3 事故处理原则: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1.5 术语解释1.5.1 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1.5.2 工伤、职业病致残事故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1.5.3 重伤和轻伤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执行

25、。1.5.4 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1.5.5 迟报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1.5.6 漏报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1.5.7 谎报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1.5.8 瞒报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经查证属实的。2 事故分级2.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6、2.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进一步实现事故分级管控,将公司将一般事故分为A、B、C级:2.4.1 A级事故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包含10万元)的安全事故。2.4.2 B级事故经济损失2-10万元(包含2万元)的安全事故。2.4.3 C级事故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的安

27、全事故。3 关于事故调查处理分级负责的规定3.1 发生一般级以上事故,按照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上报与调查处理办法执行。3.2 A级事故,由新疆公司负责调查处理, 处罚事宜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审议,安委会审定。3.3 B级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处罚事宜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审议,安委会审定。3.4 C级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调查处理,处罚事宜由各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委会负责审议并决定,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备案。4 事故上报4.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站、车队/泵队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所在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部

28、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本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报告。4.2 各单位安全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和安全事故分级负责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A、B级事故从事故发生到向新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C级事故必须在月底进行汇总上报)。填写安全事故快报表在48小时内报至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4.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报告,安全主管领导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进行逐级上报。4.4 对存在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5 事故调查5.1 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

29、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协调处理和调查工作,应及时成立内部事故调查组。A 级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新疆公司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选调任命;B 、C级事故调查组组长由事故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选调任命。5.2 事故调查期间,站、车间、车队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分析。内部事故调查组应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本原则,对事故的时间、地点、详实经过、事故原因、事故分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进行调查,并编写 安全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6 事故处理6.1 事故

30、内部调查组应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处理事故“四不放过”原则,根据公司相关奖罚规定,在事故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向新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提交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6.2 事故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及时提供的材料(1)事故单位的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复印件;(2)有关经营合作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5)三级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及考试卷或教育卡(伤者或死者);(6)伤亡人员证件(包括特种作业证及身份证);(7)用人单位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8)事故调查的初步情况及简单事故经过(包括:伤亡人员的自然情况、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等);(9)

31、事故相关照片及影像材料;(10)其他与事故有关的其他材料。7 附则7.1 本规定只适用于新疆公司,一般级以上事故按照中建总公司及股份 公司现行管理规定执行。7.2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解释7.3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7.4 附件(1)安全事故快报表(2)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及格式附件1安全事故快报表事故发生具体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具体地点事故类型和级别当事人联系电话事故伤亡人员 其中: 人,重伤 人;轻伤 人姓名性别年龄用工形式工种工作年限伤亡程度事故简要经过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附件2事故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及格式一、 前言事故发

32、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伤亡人员和经济损失等;二、 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单位成立时间、隶属关系、生产能力等。三、 事故发生及抢救情况(一)事故经过事故发生过程、主要违章事实、事故后果等(二)事故报告、抢救、搜救情况。四、 事故原因及性质(一)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2、简接原因。(二)事故性质五、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事故责任者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主管工作)、责任认定事实、责任追究的法律依据及处理建议,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经济罚款;(三)、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六、 四不放过及防范措施主要从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对事故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33、、对人员的教育。七、附件(一)、事故现场平面图及有关照片;(二)、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技术报告;(三)、经济损失计算及统计表;(四)、调查组名单及签字;(五)、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中建西部建设新疆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修订)1 总则1.1 目的保证各单位生产经营工作安全稳定进行,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为新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经济、有效的硬件设施设备保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 引用文件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34、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种设备目录及国家、行业有关特种设备的其它法律法规、规范编制。1.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1.4 术语解释 1.4.1 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1.4.2 锅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

35、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1.4.3 压力容器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36、。1.4.4 压力管道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且公称直径大于或者等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其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还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1.4.5 起重机械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

37、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目录,起重机械分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式起重机、升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2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为保证各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2.1 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2.1.1 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设备管理部门

38、审核并报各单位领导批准后采购,购买必须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2.1.2 特种设备安装前,各单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2.1.3 安装完成后,各单位(或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2.2 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3 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

39、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4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2.4.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1)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2)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

40、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2.5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2.5.1 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5.2 各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厂房、检修车间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

41、作特种设备。2.5.3 特种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2.5.4 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2.5.5 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等条件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2、。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2.5.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 (2)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按要求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

43、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源消耗。 (3)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恢复正常生产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5)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2.5.7 各单位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

44、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并送交各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5.8 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单位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

45、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2.5.9 各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两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管理部门。2.5.10 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使用部门向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2.6 其他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单位内部逐级审批,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一经发现除给予严肃处理外,责任人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责任。3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 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3.1 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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