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许可公示
我局于2012年10月10日受理了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提交的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环评报告书审批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地址
綦江县北渡铝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1×330MW抽凝气轮发电机组+ 4×82.5MW背压式发电机组(3开1备),配套锅炉为1×1025t/h煤粉炉+4×70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排放标准
废气:锅炉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NH3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998年1月1日后的时段)中一级排放标准。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主要为烟(粉)尘、SO2和NOx。锅炉配备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8%;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煤粉炉烟气设计脱硫效率≥95%,CFB锅炉总脱硫效率≥97%,脱硫再次除尘效率按保守估计为50%,煤粉炉采用SCR工艺,脱硝效率≥88%,CFB锅炉采用SNCR工艺,脱硝效率≥45%,经处理后的烟气经240m的高烟囱排放(煤粉炉单独设置1根烟囱,其余循环流化床锅炉设置1根烟囱)。煤场设置沉煤池,定期将周围煤粉冲入沉煤池,保持煤场周围清洁卫生;设洒水装置,煤场周围建围挡高3-5m。贮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和煤仓顶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输煤栈桥、转运站均为钢结构全封闭式。导料槽密封加挡煤帘。在煤仓间皮带层及煤仓间头部转运站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预测结果表明,在严格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不会引起周边环境敏感点超标。
工业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酸碱废水、水处理浓水、脱硫废水及含油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复用水池复用,不排放。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不排放。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补水,部分排放。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除含盐量较原水相对较高外,其它指标基本同于原水,对清溪河水质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灰渣、脱硫石膏、净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目前企业已与重庆南桐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灰渣及石膏的供销协议,正常情况下,灰渣、石膏综合利用率100%。事故时采用汽车运至专用大河庄灰场洒水碾压堆放。净水站污泥,主要成份为河水中沉砂,富含多种矿物质,可尽量用于周围的田土改造,不能综合利用时,运往大河庄渣场堆放。生活垃圾交古南镇环卫部门统一送綦江县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主要噪声源为工程投入运行之前冲管时产生的噪声,营运期内磨煤机、汽轮发电机组、送引风机、冷却塔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及锅炉排汽产生的瞬间噪声。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控制设备、车间、厂界的噪声水平,必须严格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防治,综合采取总体布局、控制设备噪声、安装消声、隔声设备、加强绿化等措施对厂区噪声进行控制,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完全能实现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认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9181941
传 真:89181941电子邮件: cqhbjhpc@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评价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目 录
1 项目概况 3
2 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5
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 6
4 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7
5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9
6 清洁生产 15
7 总量控制 15
8 选址合理性、平面布置合理性 15
9 环境监测与管理 16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6
11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7
1 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拟建项目选址于綦江县北渡铝产业园,工程总投资5923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8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5.37%。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新增劳动定员250人,全年机组利用小时数5000 h。
(2)主要建设内容
表1.1-1 项目基本构成
项目名称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北渡铝产业园区热电联产项目
建设单位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
(MW)
项目
台数×规模
总容量
新建
1×330MW;4×82.5MW
660MW
主体工程
新建1台1025t/h亚临界煤粉炉、4台700t/h亚临界循环流化床锅炉、1台330MW抽凝式机组,4台背压机组。
辅助工程
水源
生产用水水源为綦江河,取水口位于綦江河和清溪河交汇处上游约2km的万家嘴,距厂址约2.2km,补给水系统构筑物包括补给水泵房、补给水管线。补给水经水泵升压后送至厂区净水站,净水站规模设计为2000m3/h,
生活用水来自大板锭厂区净水站。
循环
水系统
循环水系统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设置1座6500m2逆流式自然通风冷却塔、冷却倍率夏季60倍左右,冷季36倍左右。水源来源于綦江河。
除灰渣
系统
采用灰、渣分除,干式排渣和干除灰方式,除灰系统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厂外灰渣按汽车运输方式运至灰场或综合利用用户。
化学水处理系统
采用“高效过滤器、阴阳离子交换器、混合离子交换器”方案,按5台机组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一次建成设计,能力850t/h。
点火用油
采用轻柴油点火,设2个500m3的油罐。
贮运工程
交通运输
①铁路专用线:从川黔铁路的綦江北站接轨,铁路专用线长度约4.079km(已单独环评)。
②运灰利用现有的乡间道路,按二级公路改建,路宽7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运灰道路长约3km。
③大件运输:电厂大件设备可通过铁路运输至进厂。也可以通过长江轮渡,运至离北渡镇最近的码头卸货,通过汽车转运进厂。
燃煤运输
所需燃煤主要为重庆长江电煤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和贵州金沙县,不足时使用松藻洗煤作为补充,由铁路运输进厂。
灰场
进入园区大河庄灰场,位于厂址以西的一个山沟中,距离厂址直线距离1.5km。
环保
工程
烟囱
设置2座钢筋混凝土外筒套单钢内筒烟囱, 330MW机组抽凝机组锅炉设置1座,高240m,出口内径6m,82.5MW背压机组四炉合用一座,高240m,出口内径7m。
烟气脱硫
330MW机组锅炉尾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FGD),脱硫效率≥95%,不设GGH;82.5M背压机组采用循环硫化床锅炉,同时尾气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FGD),脱硫效率≥85%,不设GGH。
烟气除尘
330MW机组锅炉尾气采用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除尘效率≥99.8%,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82.5M背压机组锅炉尾气采用布袋除尘,除尘效率≥99.9%,湿法脱硫除尘效率50%。
脱硝装置
330MW机组锅炉脱硝率≥88%,82.5M背压机组锅炉脱硝率≥45%。
废水处理
各类工业废水单独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生化处理后回用。
送出工程
厂内设220kV升压站,采用2回220kV线路接入隆盛变电站。
(输变电工程单独评价)。
公用工程
新建行政综合楼、维修车间。
拆迁安置
搬迁项目需征地28.44hm2,涉及拆迁户98户,拆迁人口306人,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
2 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采用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拟建项目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内容为1×330MW抽凝气轮发电机组、4×82.5MW背压式发电机组,属于国家鼓励类电力项目。
拟建项目总热效率为82.01%,高于规定的45%;全厂热电比为295%,高于规定的50%。因此从热效率和热电比等指标来看,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8km范围内,没有整个工业园区的集中供热点。考虑到园区大板锭生产过程对电力稳定性和蒸汽供热的要求,按照綦江县北渡铝加工产业园热负荷,采用330MW抽凝机组+4×82.5MW背压型机组建设供热中心,符合发改能源[2007]1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2)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
从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项目选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环境风险等方面逐条分析比较,拟建项目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
(3)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选址于北渡铝加工产业园,符合《綦江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2002~2020)要求,符合园区规划和产业发展定位要求。
3 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
3.1 环境功能区
根据渝府发[2008]13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拟建项目所在地区属2类区域。
根据渝府发[1998]89号《重庆市地面水域适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评价段清溪河、綦江河水域属Ⅲ类水域。
根据渝府发[1998]90号文《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环发[2007]39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调整方案的通知》和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3类区域。
3.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各监测点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的24小时平均值均无超标现象,符合二类环境区域质量要求。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有环境容量。
(2)地表水环境
在清溪河、綦江河监测的四个断面中, 7项监测因子均满足Ⅲ类水域标准,表明评价河段水环境质量较好,尚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3)声环境
各监测点47.6~49.8dB,夜间为39.0~41.8dB,均不超标。拟建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昼夜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 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1)自然环境概况
綦江县位于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东南结合部,东连万盛、南川,南接贵州的桐梓和习水,西邻江津,北靠巴南。地势南高北低,以中低山为主、綦江多河谷、浅丘、平坝。拟建项目所在场地在綦江县古南河坝村,其东侧为綦江河,北侧为綦江河的支流清溪河,场地位于两河交汇处的南侧,所在地为丘陵小山地带,地势较为开阔。场地基岩为泥质砂岩。厂址范围内无重要矿产压覆和文物古迹。
(2)环境敏感目标
评价区域内有 “古剑山-清溪河风景名胜区(市级风景名胜区),无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野生珍稀动植物、特殊住宅区、疗养院、珍稀动植物栖息地等敏感区域。
綦江河评价河段无国家级保护水生生物和鱼类资源等重点保护目标。
表1.7-1 环境空气敏感点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敏感点名称
方位、风向
直线距离
(距1号排气筒)
敏感点特征
功能区划分
1#北渡
E,侧风向
3km
场镇(包括学校、医院等)
二类
2#北渡中学
E,侧风向
2.3 km
学校
3#北渡福明楼
E,侧风向
2.3 km
居民楼
4#綦江县
NE,侧上风向
8km
县城(包括学校、医院等)
5#古剑山景区
SE,下风向
3.6km
市级风景名胜区
一类
6#三会
SW,侧风向
4.5km
场镇(包括学校、医院等)
二类
7#长田景区
SW,侧风向
8.4km
市级风景名胜区
一类
8#永新场(三元桥景区)
SW,侧下风向
6.5km
市级风景名胜区
二类
9#升平
NW,上风向
6km
场镇(包括学校、医院等)
一类
10#广兴
NW,上风向
6km
二类
表1.7-2 噪声敏感点与厂区的位置关系
敏感点名称、方位
直线距离
拟建
厂区
1#赵家伺堂(12户48人),厂区SW面
距厂界60m
2# 石盘上(10户40人),厂区SE面
距厂界80m
3# 沙沟子(4户16人),厂区E面
距厂界50m
运灰
公路
1# 零星农户(5户18人),运灰道路右侧(从厂区到灰场)
距道路5m
2# 白杨湾(10户35人),运灰道路左侧
距道路10m
表1.7-3 液氨储罐周围5km内主要敏感点
敏感点名称
户数
方位
与液氨储罐距离(m)
古坟磅
20户约80人
NW
1000
新庄
3户约12人
NW
900
三丘田
10户约40人
W
1000
生基坪
12户约48人
W
1500
许家岗
8户约30人
SW
1200
赵家伺堂、白杨湾、梨树湾、石盘上
42户约167人
S
650
沙沟子
4户约16人
E
300
长堰口
5户约18人
NE
700
北渡场
95户约330人
E
3000
北渡中学
师生约600人
E
2300
北渡福明楼
50户约175人
E
2300
三会镇
82户约287人
SW
4200
古剑山景区
/
SE
3800
5 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5.1 施工期
(1)废气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扬尘和燃油废气,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是暂时的、可恢复的。应加强对弃土、弃渣倾倒和运输过程的监督管理,控制二次扬尘对作业点及所经地带空气质量的污染。
(2)废水
主要为施工过程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采取在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场地的洒水等,加强施工中油类的管理,减少机械油类的跑、冒、滴、漏,施工营地利用拆迁农户的住房,生活污水利用农家设施进行收集后农灌,不外排。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水环境无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爆破作业也将产生短时间的强大噪声。施工噪声产生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高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少量基础开挖弃土、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环境影响包括二次扬尘、环境卫生及整洁和景观影响,这些影响也是短期的,生活垃圾量分类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填埋场集中处置。
(5)交通影响
施工期运输量的增加使得道路负荷增加,使交通变得拥挤和混乱,影响交通畅通。该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该区段的交通影响也随之消失。
建设单位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对于交通繁忙的道路设计临时便道,并要求施工分段进行。对于交通繁忙的道路要求避让高峰时间(如选在夜间施工,保证白天畅通)。
5.2 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锅炉烟气
拟建项目所排锅炉锅炉烟气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1标准的前提下必须再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拟建项目锅炉配备高效静电除尘器,除尘效率≥99.8%;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煤粉炉烟气设计脱硫效率≥95%,CFB锅炉总脱硫效率≥97%,脱硫再次除尘效率按保守估计为50%,煤粉炉采用SCR工艺,脱硝效率≥88%,CFB锅炉采用SNCR工艺,脱硝效率≥45%,经处理后的烟气经240m的高烟囱排放(煤粉炉单独设置1根烟囱,其余循环流化床锅炉设置1根烟囱)。
■ 煤场、输煤系统、除灰系统粉尘。
煤场:设置沉煤池,定期将周围煤粉冲入沉煤池,保持煤场周围清洁卫生;设洒水装置(加湿后表面水份控制在7%~8%),煤场周围建围挡高3~5m,在靠近居民区的煤场边界种植小叶榕速生树种等组成绿化带;在大风天气避免给煤场送煤、卸煤。
除灰系统:灰渣采取分除方案,以便于综合利用。采用正压浓相气力除灰,通过灰管送至贮灰库,贮灰库顶设有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9.5%。排渣经冷渣器冷却后,经刮板捞渣机将渣转运至中转渣仓。
输煤系统:输煤栈桥、转运站均为钢结构全封闭式。导料槽密封加挡煤帘。在煤仓间皮带层及煤仓间头部转运站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煤仓间各原煤斗上均设置负压抽风除尘装置,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石灰石卸料斗处和石灰石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5%。
预测表明:① 敏感点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的SO2、NO2和PM10在各环境敏感点的小时最大浓度、日均最大浓度、年均浓度预测值均未超标。
② 网格点预测结果
评价范围SO2、NO2和PM10小时最大落地浓度影响值分别为0.0992mg/m3、0.0700mg/m3、0.0172mg/m3,其浓度均达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评价范围SO2、NO2和PM10日均最大浓度影响值分别为0.0228mg/m3、0.0157mg/m3、0.0039mg/m3,其分别占相应标准限值的15.20%、13.08%和2.60%,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SO2、NO2和PM10年平均浓度最大贡献值分别为0.843×10-3mg/m3、0.923×10-3mg/m3和0.143×10-3mg/m3, SO2、NO2和PM10分别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1.41%、1.15%和0.14%。
因此,拟建项目建成后,正常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SO2、NO2、PM10小时浓度、日平均浓度还是年平均浓度总体均可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 非正常工况
SO2和PM10对各评价点的小时最大影响值较正常排放时有明显增加,尤其是在古剑山景区,SO2和PM10排放量剧增,其占标率分别达到75.4%、70.27%。这种情况应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尽量减少烟气系统故障的发生,避免对风景区的破坏。
(2)废水治理
拟建项目设置了各类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和复用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及排水水质及其处理特点,拟建项目拟设置雨水循环水排水系统、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
厂区雨水经雨水下水道收集后排至厂区围墙外的排水沟。
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不排放。
工业废水包括含煤废水、酸碱废水、水处理浓水、脱硫废水及含油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复用水池复用。
循环水系统排污水部分用于干灰加湿、输煤系统冲洗补水,部分排放。
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拟建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不外排。只有部分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约26t/h)排放,属清净下水。循环冷却水排污水除含盐量较原水相对较高外,其它指标基本同于原水,对清溪河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治理
生产车间噪声符合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不超过85dB要求。
为减轻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控制设备、车间、厂界的噪声水平,必须严格从声源和传播途径上进行防治,综合采取总体布局、控制设备噪声、安装消声、隔声设备、加强绿化等措施对厂区噪声进行控制。
预测表明,厂界昼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各声环境敏感点叠加背景值后,昼、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建设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处置
拟建项目采用“灰渣分除、干湿分排、粗细分排”除灰方案,除灰系统采用干除灰方式,从而为灰渣的综合利用创造了条件。拟建项目灰渣、脱硫石膏产生量(设计煤种)产生灰渣34.33万t/a,脱硫石膏10.39万t/a,固体废物共计44.72万t/a。目前企业已与重庆南桐特种水泥有限公司、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等签订灰渣及石膏的供销协议,正常情况下,灰渣、石膏综合利用率100%。事故时采用汽车运至专用大河庄灰场洒水碾压堆放。
(4)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对土地、植被的影响:拟建项目占地以耕地为主,其次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拟建项目建设将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但从生态的完整性来说,不会改变当地植物种类构成的现状。拟建项目对厂区及灰场进行了绿化规划,规划实施后,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污染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正常工况下,烟尘对瓜果蔬菜及其它作物的影响较小,SO2对敏感农作物(春小麦和叶类蔬菜)影响程度较小,NOx对陆生植物和生态的影响不大。
对敏感区的影响:正常工况下,清溪河风景区PM10、SO2、NO2日均影响浓度和年均影响浓度均未超一级标准要求。因此,拟建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不会改变清溪河风景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5)升压站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220kV鱼凫变电站外电磁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类比分析,其结果表明:
①变电站非出线方向围墙至围墙外70m范围内,距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电场强度值在0.030~0.008kV/m范围内,最大值为0.030kV/m,远低于评价标准值4kV/m的要求。
②变电站非出线方向围墙至围墙外70m范围内,距地面1.5m高度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在0.000016~0.000012mT范围内,最大值为0.000016mT,远低于评价标准值0.1mT的要求。
③变电站非出线方向围墙至围墙外128m范围内,距地面1.5m高度处无线电干扰水平在0.5MHz时为31.4~33.1dB(μV/m),最大值为33.1dB(μV/m);变电站非出线方向围墙外20m处无线电干扰水平为33.1dB(μV/m),满足评价标准:升压站外距围墙20m(非出线方向)的无线电干扰水平在晴天的允许值为53dB(0.5MHz)的要求。
根据类比分析及拟建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拟建项目升压站电磁辐射影响不会对居民健康带来大的影响。
(6)煤场环境影响分析
厂址地区出现达风速≥5m/s的全年出现频率很小(小于1.2%),拟建项目煤场在采取了相应的抑尘措施后,煤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按照HJ2.2-200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煤场无组织源排放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计算结果表明,拟建项目煤场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7)取水工程环境影响分析
取水工程运过程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噪声污染,其噪声源主要来自取水泵、送水泵、加压泵等,其声级一般在83~85dB(A)之间。由于取水泵房200米范围内无居住户,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8)运灰道路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厂址至大河庄灰场运灰道路长度约3.0km,目前厂区与大河庄灰场有一乡村公路,旗能公司拟对该道路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改建后将形成宽7m,路面为混凝土路面的公路。全厂灰渣不考虑综合利用,运灰道路车流量为14辆/h,车辆运输过程中将发出噪声及二次扬尘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最大限度减轻对公路两侧居民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运灰汽车规定行驶车速及装车高度,并采用低音喇叭,以防止灰渣抛散,引起沿线粉尘飞扬及防止噪声对沿线的污染;
②灰渣经调湿后运输,防止粉尘污染;
③做好路面养护、保洁,并对返空车辆定期清洗。
④运灰车辆在通过敏感点路段限速20km/h以下行驶,设置限速标志,禁止鸣笛。
⑤在运灰公路两侧10~50m范围内交通受影响的住户的屋前种植一定宽度的乔木来降低噪声的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评价对象:厂区内液氨和0号轻柴油储运系统。
重大危险源:液氨储罐区。
风险类型:生产中存在火灾、爆炸,液氨储罐泄漏等潜在风险。
最大可信事故:液氨储罐泄漏。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5.0×10-6/a。
主要事故类型:液氨泄漏后扩散引起大气环境污染。
事故后果:液氨储罐泄漏最大可信事故概率确定为泄漏事故后产生的扩散污染,导致死亡半径为98m,达标区域为2880m以外。其事故死亡区域涉及相邻装置,不涉及厂界外的环境敏感点,风险值为0,低于化工行业8.33×10-5/a。拟建项目事故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说明虽有一定风险,但可以采取措施加以避免。
对敏感点的影响:当液氨储罐泄漏时,在F类稳定度下,近距离的敏感点将出现超标现象,NH3最大浓度出现在沙沟子,浓度为76.43 mg/m3,但不会致死。
■ 应急设施
● 液氨和0号轻柴油储罐区设置1.0m~2.2m高的安全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最大储罐的容积,并作防腐、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7厘m/秒),围堰外设雨、污切换阀,能将消防水顺利地流入事故池储存。在液氨和0号轻柴油储罐区最高处设风向标。
● 设自动喷淋水系统,设置氨(NH3)监控探头,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连锁装置。
● 化学水处理车间,涉及酸碱罐,应修建围堰,有效容积不低于最大储罐的容积;并作防腐、防渗处理。围堰外均设雨水、污水切换阀。
事故池:在液氨罐区设置1个30m3事故池,用泵输送至送至2个V=1000m3废水贮存池暂时储存,经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不外排。
● 液氨和0号轻柴油罐区设置围堰、事故池,事故废水有足够的容纳设施和防流失设施,可确保不外排,不会对清溪河造成污染,
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学校、医院均处于安全范围。
6 清洁生产
根据《火电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拟建项目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109.35,大于95,拟建项目清洁生产达到了“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要求。
7 总量控制
拟建项目总量控制按设计煤种考虑,建议指标为:
SO2:1197.5t/a(设计煤种)。
NO2:1217.5t/a(设计煤种)
COD:0t/a。
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拟建项目SO2 、NOX排放总量指标拟由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内部调剂解决,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通过关停公司下属的重庆中梁山公司发电厂、永荣矿业公司永川发电厂、永荣矿业公司长河煤电公司发电厂、天府矿业公司磨心坡发电厂等4家电厂,可腾出SO2排放总量指标4732.02t/a, NOX1251.59 t/a(详见表12.2-1)。因此,拟建项目SO2、 NOX排放总量指标有确定的来源,但这一方案尚需重庆市环保局予以确认,若该方案不能得以批准,建设单位需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切实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购买。
8 选址合理性、平面布置合理性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有环境容量。拟建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投产后,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基本维持现状,仍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及功能区划要求。工厂总平面布局合理,满足生产、防火、防爆、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有关规范要求。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点和保护目标,风险事故危害区域无常驻人员。因此,评价认为拟建项目选址可行。
9 环境监测与管理
环境管理机构:
建设期:由建设单位安排中级技术职务的专职环保人员1~2人,负责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运行期:应配有专职管理干部和专职技术人员2~3人,统一负责管理、组织、落实、监督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另外,从厂级到各车间设置兼职环保人员。
环境监测机构:
企业应设立环境监测机构,并配备1~2名环境监测专职人员。根据监测制度,对厂内外污染物产生、排放及影响进行常规和应急监测。掌握全厂污染物排放的变化规律,为改进污染防治措施提供依据;配合綦江县环保局、重庆市环保部门开展污染源监督监测与事故隐患检查等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及环保部门报送有关污染源数据;建立分析结果技术档案,特别是取样时,应记录生产运行工况。
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拟建项目环保投资31830万元,占项目工程总投资5.37%。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表明,拟建项目效益与费用之比为1.3。说明拟建项目环保措施在经济上是合理的,经济效益较好。
11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的原则。所采取的污染治理、控制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外排污染物完全能实现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认证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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