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管理:反三违清单.docx

上传人:小****库 文档编号:220499 上传时间:2023-02-0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77.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管理:反三违清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安全管理:反三违清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C类(包括但不限于): 1. 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所在岗位或在工作岗位睡觉; 2. 上班期间未经同意私自换岗; 3. 上岗未出示安全作业证、未佩戴工作证; 4. 人员随意穿越警戒区域或警戒线; 5. 在生产作业场所进餐、饮水; 6. 在厂区吸烟点以外的地点吸烟; 7. 未经允许擅自进入要害、危险区域的非本岗位的工作人员; 8. 厂区内驾车超速行驶,车内人员未系安全带; 9. 在厂区驾驶车辆时接打电话; 10. 未按照巡检要求进行巡检; 11. 随意在厂区、生活区私拉乱接电线; 12. 在厂区内悬挂警示标识的危险区域,未按照安全标识要求执行; 13. 未参加班前班后会、不按规定现场交接班; 14. 化验、实验、分析数据结果弄虚作假; 15. 对职工发现的安全隐患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6. 设备运转时擦拭运转部位; 17. 不按规定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的废料、垃圾,不向规定地点倾倒,工件任意摆放,堵塞通道; 18. 人员在无防护的洞口、临边站坐,跨越洞口及临边栏杆; 19. 违反公司其他EHS规定,情节较轻者。 二、B类(包括但不限于): 1. 高处作业(2米以上)未使用安全带,无专人监护,无有效防护措施,随意高空抛掷物品; 2.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3. 违章阻挡或占用消防通道或应急通道的; 4. 对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规定进行点检、保养导致设施、器材无法正常使用的; 5. 穿化纤服装、钉鞋等不防静电装备进入特气区域、危化品仓库的; 6. 在易燃易爆区吸烟、动用明火的; 7. 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8. 留长发、披发、发辫而不戴工作帽或不将发辫塞入帽子中; 9. 操作旋转的工器具、机械设备时,长发未挽在帽内,衣扣未扣紧,领口、袖口未扎紧,佩戴毛巾、围巾、手套; 10. 工作时有颗粒物或液体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11. 工厂内指定危险区域(如夹层、吊装等区域)未佩戴安全帽的; 12. 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 13. 对作业场所危险源辨识不清指令人员操作; 14. 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越权指挥运行的; 15. 叉车作业未按安全作业指导书操作的; 16. 开关设备设施阀门猛开猛关; 17. 作业人员随意摘除工艺或设备联锁; 18. 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和设施; 19.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开始检修; 20. 设备设施超负荷、超载、超速、超温等非常规运行的; 21. 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后启用; 22.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23.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跨越皮带机、跨越流水线、跨越风机等; 24. 叉车转弯时不打方向灯,靠近行人时不鸣笛示警,工作中搭载人员,作业半径内人员逗留,叉车抬举重物时周围人员没有撤到安全距离外,没停稳就重物落地; 25. 作业时使用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手持电动工具; 26. 随意丢弃有毒品、腐蚀品等危险废弃物; 27. 违反公司其他EHS规定,情节严重者。 三、A类(包括但不限于): 1. 不按规定对新工人、复工工人、换岗工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无特种作业操作证及上岗证上岗操作的; 3. 登高、动火、临时用电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私自动工且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 4. 无驾驶证,私自驾驶厂内机动车的; 5. 污水、废气、危险废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且未造成实质污染的; 6. 有重大安全隐患,经EHS部通知整改逾期不整改的; 7. 危险化学品在购买、储存、使用时未按国家及公司标准执行的; 8. 检修设备时,未断电、未正确挂牌上锁的; 9. 饮酒上岗、驾驶车辆或驾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的; 10. 装置未到达开车条件就下令开车; 11.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12. 未取得特种作业证的员工从事压力容器、起重、气割、电焊等特种作业; 13. 在未泄压的情况下进行拆卸法兰、阀门; 14. 设备管线未置换、吹扫,或清洗置换不合格进行检修作业; 15. 进行检维修作业时,未关闭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其它能源供应,释放残余能量,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6. 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7. 危险作业未取样分析开始作业; 18. 未办理高处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不佩戴安全帽, 进行登高作业。 19. 未办理电气作业票,进行电气操作作业。 20. 未办理动土作业票,进行动土施工作业。 21. 未办理吊装作业证,进行吊装作业。吊物、传运物件操作方法违反规程规定 22. 未办理检修工作票,拆卸、停用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阀门等设备。 23. 各种作业票证上、签字不全、代签字,措施落实不到位。 24. 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能力; 25. 现场作业监护人未到现场的情况下就开始作业; 26. 各种作业票证上自行篡改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 27. 没有工作交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创造生产安全的必备条件,即组织生产; 28. 气焊作业时忽视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及安全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动火点与气瓶间距不足10米; 29. 拉、挪、移作业时未安排专人现场统一指挥;起吊过程中重物悬吊在空中时,起吊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30. 进入易燃易爆区未消除人体静电; 31. 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认真及时整改,仍强行安排生产任务,指使他人拒绝隐患整改的; 32.违反公司其他EHS规定,情节较重者。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职业教育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