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目 录
1.建设项目概况 2
1.1项目的由来 2
1.2项目基本情况 2
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3
2.1区域污染源概况 3
2.2环境质量现状 3
2.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3
2.2.2水环境质量现状 3
2.2.3声环境质量现状 4
2.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4
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4
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6
3.1工程分析 6
3.1.1选址合理性 6
3.1.2污染源强及排放量 7
3.1.3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10
3.1.4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分析 11
3.1.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7
3.2主要环境影响 18
3.2.1大气环境影响 18
3.2.2废水环境影响 19
3.2.3噪声环境影响 19
3.2.4固体废弃物 20
4.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21
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26
6.评价结论 27
31
云南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
1.建设项目概况
1.1项目的由来
昆明子创红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在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建设年产5吨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及深精加工生产线,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杨林工业开发区五鑫路西侧,总投资为2500万元,建成后主要进行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的生产,可形成年产单晶锗5吨及年产3000套红外光学组部件的规模。目前,该项目已在杨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了投资备案。
1.2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及深精加工生产线
·建设地点: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开发区五鑫路西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投资:项目总投资为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108万元。
·工程组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条年产5吨红外光学锗单晶材料生产线及一条年产3000套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1-1。
表1-1 项目建设内容情况表
建筑物名称
规格
结构
单位
数量
办公住宿楼
12m×28m
砖混结构
幢
1
主生产车间
25m×42m
钢架结构
幢
1
锅炉房
3m×4m
砖混结构
个
1
储罐区
5m×8m
/
个
1
生活废水处理系统
套
1
·工程占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6.6m2,工程建设占地均为云南杨林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目前该地块为空地,地表有杂草分布。
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
2.1区域污染源概况
据环评单位现场踏勘,目前项目周边均为工业园区内已入驻企业,主要有云南五鑫实业公司、睿谐工贸有限公司、京京香料厂、嵩明县富丽铁件加工厂、铁力骑士、大山公司及昆工鑫博有限公司。上述入驻园区企业所排的污染物主要为SO2及CODCr等。
2.2环境质量现状
2.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内,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为二类区,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据调查,目前评价区域内无项目特征大气污染物HCl废气、硫酸雾、氯气及氨气的排放源,评价区环境中HCl废气、硫酸雾、氯气及氨气的背景值较好,故本评价未设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仅收集评价区域已有的监测资料。从评价区域已有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中四板桥村)来看,评价区域以TSP、PM10为表征的大气环境质量较好,评价区域内TSP、PM10日均值可达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2.2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主要地表水体为对龙河,根据《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复审)》,对龙河“杨官庄水库出口——入牛栏江口”河段水体功能水饮用二级,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保护。
从收集到的对龙河已有监测资料来看,2007年对龙河官渡桥断面BOD5 、CODCr、总氮、总磷、DO及石油类等水质指标均存在超标现象,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据调查对龙河现状水质不能满足功能要求在很大程度与杨林工业园区近年来没有规划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企业污水未达标排放或偷排行为有很大的关系。
2.2.3声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内,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为3类区,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可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
2.2.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五鑫路西侧。项目建设占地为杨林工业园区建设用地。据环评单位现场踏勘,目前项目厂址四周均为工业园区内已建成投产的企业及园区道路所包围,项目建设占地区域场地已经过平整。项目厂址及周边区域内地表已无天然植被分布,仅有少量人工种植的绿化树种分布。总体来说,评价区域内地表植被覆盖率较低,植物种类较为单一,生物多样性较差,生产系统主要受人为控制,自身调节能力较弱。
综上所述,评价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差,易受人为控制。
2.3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敏感区域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详见表2-1。
表2-1 环境保护目标基本情况表
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方位
距离
人数
保护级别
上四板桥村
大气环境声环境
西北
1.49km
433
大气环境按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保护;声环境按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保护
中四板桥村
西
1.36km
589
吴官营村
东北
1.74km
330
河外村
西
1km
296
黄家坡
东南
0.78km
442
龙保村
西
1.38km
482
对龙河
地表水
西北
1.07km
/
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标准
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3.1工程分析
3.1.1选址合理性
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五鑫路西侧。根据云南杨林工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云杨开通[2008]4号”文及项目建设单位与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补充协议,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厂址位于杨林工业园区五鑫路西侧。根据“云杨开通[2008]4号”文,项目选址符合杨林工业开发区规划及产业布局规划。
项目厂址所在区域交通较为便利;区域地质条件较好,地势较为平坦,地形开阔,无不良地质情况发生;供水、供电、通讯及排水等市政设施配套完善,有利于项目的建设。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从外环境来看,建设项目厂址周围均为杨林工业园区内已经入驻的工业企业及园区道路,项目厂址周边企业与本项目之间基本不存在环境上相互影响的可能。项目厂址距离周围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最近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与项目厂址的距离在0.78km以上,且其间有工业园区内其它企业相隔。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位于厂区的中部,并对地面进行了硬化、防腐及防渗漏处理,危险废物临是储存设置采用防酸、防腐材料进行建设,四周设置了围堰及导流渠。危险废物储存设施占地地质条件较好,距离周围的居民区、地表水体距离较远。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的防腐、防渗漏措施得以落实的情况下,项目危险废物临是储存设施的选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公众支持率较高,被调查公众中无个人公众及社会团体公众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厂址选择较为合理。
3.1.2污染源强及排放量
3.1.2.1废气
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红外光学单晶锗生产系统所产生的HCl、硫酸雾、氯气及氨气,此外为少量的无组织粉尘。
①HCl废气
项目HCl废气主要产生于水解反应及烘干工序,经收集并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后统一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②硫酸雾
本项目硫酸雾主要产生于蒸馏反应工序,经收集并用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后统一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③氯气
项目氯气废气由蒸馏反应工序所产生,蒸馏反应工序通入反应釜的氯气中,大部分与反应体系的物料反应而消耗,少量随反应釜顶端的排气管道进入冷却、水解工序,并最终由水解反应釜顶端的废气排放管道排入酸性废气洗涤塔。经洗涤处理后统一由一根25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④氨气及异味
项目氨气废气主要由氨分解炉所产生,产生量较小,经洗涤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外排,氨气及异味的排放浓度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项目HCl、硫酸雾、氯气及氨气等废气均经同一套废气洗涤塔处理后由同一根25m高的废气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详见表3-1。
表3-1 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情况表
排气
筒编
号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排气
口数
量
排气
筒高
度
浓度mg/Nm3
量
t/a
浓度mg/Nm3
速率
kg/h
量
t/a
酸性
废气
洗涤
塔
HCl
3830
13.8
38.3
0.0192
0.139
1个
25m
硫酸雾
166
0.6
8.3
0.0042
0.0288
氯气
8.4
0.03
1.7
0.0008
0.006
氨气
11.2
0.04
2.24
0.00112
0.008
⑤无组织粉尘
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锗矿粉库房、厂区道路在旱季起风时所产生的扬尘,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量约为0.0272t/a。项目所排无组织粉尘经大气扩散后,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可小于1.0mg/Nm3,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要求。
3.1.2.2废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蒸馏工序用水、电锅炉用水、工艺冷却水、水解工艺用水、废气洗涤用水、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打磨用水及生活用水等,其废水可分为生产废水及生活废水两种类型。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废酸液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于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设施内储存,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不外排。本项目无生活废水排放,仅有少量的余热发电清下水排出。项目水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表3-2。
项目水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见表3-2。
表3-2 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备注
产生浓度
mg/L
产生量
t/a
排放浓度
mg/L
排放量
t/a
锗单晶材料生产
工艺废水
/
779.4
/
0
循环利用、废酸液带走
循环冷却水
/
6000
/
0
循环利用
废气洗涤废水
/
270
/
0
回用于生产
循环冰盐水
/
1500
/
0
循环利用
锅炉
排盐水
/
60
/
60
清洁下水
光学组部件生产
打磨废水
/
54
/
0
循环利用
办公生活
生活废水
/
405
/
0
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CODCr
550
0.223
/
0
SS
450
0.182
/
0
NH3-N
40
0.016
/
0
磷酸盐
8
0.003
/
0
动植物油
45
0.018
/
0
3.1.2.3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酸液、蒸馏反应后的废锗渣,单晶锗切片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打磨产生的废锗渣及生活垃圾等。
①废酸液
项目废酸液的产生量约为766.3322t/a,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于项目所设置的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设施内堆存,并交安宁兴林公贸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并按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②锗矿渣
项目废矿渣主要产生于蒸馏反应工序,并经过滤分离得到锗矿渣,年产生量约为153.45t/a,其中含有酸性废气洗涤后的结晶氯化钠固体约22.7t/a。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的资料以及项目所用锗精矿原料成分可知,项目锗矿渣中含有多种金属银、铟、铋等稀有金属元素,并含有项目未完全提取利用的锗金属成分,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但由于该项目蒸馏反应工序使用了过量的酸进行反应,故废锗渣的酸性较强,其pH值约为1-2,且其中含有砷、镉、铅等重金属元素,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于项目所设置的锗矿渣临时暂存设施内,并定期外卖给有资质的单位(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回收利用)。
③锗切割及打磨废渣
项目红外光学单晶锗生产的切割工序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的打磨工序每年将产生少量锗废渣,这部分锗废渣为纯金属锗,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反应工序作为原料利用,不外排。
④区熔炉头尾锗金属
项目区熔炉主要对金属锗锭进行区熔提纯加工,区熔炉头尾的锗金属纯度达不到高纯区熔锗的要求,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工序重复利用,不外排。区熔炉头尾金属锗产量约为1.25t/a。
⑤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年产生污泥约0.4t/a,经污泥浓缩池浓缩并自然风干到含水量低于60%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⑥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5人,生活垃圾的产生定额按1kg/(人·d)计算,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kg/d、4.5t/a。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工业园区环卫统一清运。
3.1.2.4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液氨制冷系统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过程中的打磨噪声。项目主要设备的噪声源强情况见表3-3。
表3-3 项目噪声源强情况表
噪声源名称
数量
源强 dB(A)
处理措施
酸性废气洗涤风机
1
90
房屋阻隔、距离衰减
冷却塔
1
75
距离衰减
水泵
1
90
隔声间、距离衰减
光学组部件打磨噪声
/
85
房屋阻隔、距离衰减
液氨制冷系统
1
75
房屋阻隔、距离衰减
对于上述噪声,其中酸性废气洗涤系统风机噪声主要通过厂房阻隔、距离衰减的措施处理;冷却塔噪声主要通过距离衰减进行处理;水泵噪声则通过设置隔声间及距离衰减进行处理;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过程中的打磨噪声则通过厂房阻隔及距离衰减进行处理。
3.1.3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情况见表3-2。
表3-2 项目环保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情况表
序号
项目
处理措施
处理对象
预期效果
一
废气处理
1
生产系统酸性废气及氨气
NaOH溶液洗涤
HCl、H2SO4、氯气及氨气
达标
2
无组织粉尘
洒水降尘
无组织粉尘
厂界达标
二
废水
1
生产系统
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系统
生产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2
生活废水
SBR处理系统,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生活废水
零排放
3
厂区雨污分流
雨污分流系统
/
全厂实现雨污分流
三、
固体废弃物
1
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设施
专用容器收集、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废酸液、废矿渣
按规范合理处置、处置率100%
3.1.4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行性分析
3.1.4.1废气
运营期项目所排废气有氯化氢废气、硫酸雾废气、氯气、氨气及无组织粉尘,现将项目对各类大气污染物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分析评述如下:
项目将生产系统所产生的HCl废气、硫酸雾废气、氯气及氨气统一收集到废气洗涤系统进行处理,由于上述几种物质均极易溶于水,且能迅速地与水中的氢氧化钠发生中和反应,氨气可以与HCl废气、氯气及硫酸雾发生综合反应。因此,项目所产生的酸性废气比较容易去除。依据同类工程类比数据,在以过量氢氧化钠溶液为吸收液的洗涤系统内,氯化氢废气的去除效率可达99%以上。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氯化氢废气的排放浓度约为38.3mg/Nm3、排放速率约为0.0192kg/h、排放量约为0.139t/a。该项目氯化氢废气经废气洗涤系统处理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氯化氢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所规定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同时,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结果表明,项目所排硫酸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均很小。项目氯气废气通过废气洗涤塔进行处理,当废气中的氯气通过洗涤塔时,氯气溶于水生成HCl及HClO,并迅速与洗涤液中的NaOH反应生成NaCl及NaClO而被去除;氯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
项目氨气废气主要由氨分解炉所产生,根据项目氨分解炉设备性能参数,氨气分解炉对氨气的分解效率可达99%以上。根据项目建设方提供的设计资料,每小时通入氨气分解炉的氨气量约为0.556kg/h,则项目废气中氨气的产生量约为0.0056kg/h、0.040t/a。废气洗涤塔主要通过NaOH溶液洗涤去除项目所产生的HCl、硫酸雾、氯气等酸性废气,由于氨气极易溶于水,且可与项目所产生的酸性废气发生综合反应。因此,为综合利用资源,尽量减少环保投资的投入,项目所产生的氨气废气也通过废气洗涤塔进行处理。废气洗涤塔对氨气的洗涤去除效率按80%计算,则经洗涤塔处理后,项目所排废气中氨气的排放浓度约为2.24mg/Nm3,排放速率约为0.00112kg/h,排放量约为0.008t/a。同时,由于氨气带有一定的异味,因此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有一定量的异味,但由于氨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量较小,故项目异味有组织排放量不大,废气中臭气浓度远小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小于2000(无量纲)的标准。
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锗矿粉库房、厂区道路在旱季起风时所产生的扬尘。项目所采取的无组织粉尘污染控制措施主要有将锗矿粉储存于封闭原料库内,通过厂房隔挡来减轻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同时,项目将由专人负责厂区内道路的清扫,并对原料堆棚、原料库及厂区运输道路采取及时的洒水降尘措施。由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锗矿粉等粉状原料的消耗量较少,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无组织粉尘的产生量不大,通过大气扩散及自然沉降后,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可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所采取的无组织粉尘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可行。
3.1.4.2废水
项目生产系统中产生废水的环节为蒸馏工序、水解工序、工艺冷却水系统、废气洗涤系统、红外光学组部件打磨工序,此外项目还有职工办公生活废水及0.3t/h电锅炉排盐水等。项目针对不同环节所产生的废水分别采取了综合利用与处置的措施,主要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2.1.2.1生产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蒸馏工序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蒸馏工序用水分为反应用水及加热用水两部分。加热用水主要为热蒸汽,来自于0.3t/h电锅炉,通过间接方式对蒸馏反应釜进行加热,加热的蒸汽不与反应物料接触,加热后的蒸汽冷凝水返回锅炉循环利用,无废水外排。
项目蒸馏反应釜的反应用水量约为2.123t/d,由于蒸馏反应工序加入了大量的盐酸、硫酸等物质,同时通入蒸馏反应釜内的氯气也会溶于水中生成盐酸,故反应接触的废水中含有大量的酸盐物质,盐酸、硫酸的含量均较高,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外卖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废酸液的临时储存、处置及转运措施将在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章节详细分析,在此不重复论述。
因此,项目蒸馏反应工序废水不外排。
2、冷却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系统冷却水采用间接冷却的方式,冷却水在工艺设备的外套夹层中对工艺设备完成热交换而起到冷却的作用。冷却水在冷却过程中不与物料接触,因此对水质基本不会造成影响。项目工艺设备冷却水使用后直接通过封闭的管道输送到凉水塔,经凉水塔冷却处理后进入循环水池,并通过水泵加压后返回设备冷却系统循环使用。项目设备冷却水不外排。
3、水解工序废水
项目水解工序用水量约为1.2t/d,水解反应接触后每天产生约0.675t的废水,在水解反应过程中由于GeCl4水解生成了盐酸。因此,项目水解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盐酸,由管道直接返回蒸馏工序利用。项目水解工序废水不外排。
4、废气洗涤废水
项目废气洗涤废水主要为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吸收氯化氢废气所产生,废气洗涤废水中主要物质为氯化钠及少量过剩的氢氧化钠,废气洗涤废水每天的产生量约为0.9t,由封闭的管道系统直接返回蒸馏反应工序利用,其水质可满足项目生产系统的要求。因此,项目废气洗涤废水不外排。
5、项目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为一机械加工过程,生产用水主要为打磨成型过程中的冷却水,该工艺对水质的要求不高。打磨成型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锗片渣。项目打磨废水的产生量约为0.18t/d,经沉淀槽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利用。因此,项目打磨成型废水不外排。
6、锅炉排盐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锅炉排盐水,为了保证项目0.3t/h锅炉用水系统的无机盐含量符合要求,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项目0.3t/h电锅炉每天将排出约0.2t的排水。锅炉排水中的主要物质为水中所含的钙镁离子的无机盐,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属于环评导则中规定的清洁下水。项目锅炉排盐水由厂区雨水沟直接排出,并进入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最终由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对龙河。
7、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的产生量约为1.35t/d、405t/a。项目将配套建设生活废水处理系统,生活废水首先经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生活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的绿化用水标准后,晴天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雨天储存,不外排。项目全厂年绿化、降尘用水量约为1080t,远大于生活废水的产生量。因此,项目绿化、降尘用水可将生活废水完全消耗。
综上所述,项目生产系统用水全部在封闭的管道、设备及池子内流通,管道和设备之间通过法兰连接,并装有截止阀,可自由开启或切断生产系统中水的流动方向。同时,项目生产车间地面均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并根据工艺单元的不同对地面进行防酸、防腐处理。同时,项目生产车间设置有地漏及集水沟渠,以对因跑、冒、滴、漏等泄漏出生产系统的废水进行收集并回用。此外,项目还将设置专人负责生产系统及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生产系统的密闭性,并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的发生。
因此,项目对生产废水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可行。
3.1.4.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水泵、凉水塔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过程中的打磨噪声,其源强在75-90dB(A)之间。根据不同噪声源的源强特征,项目主要通过厂房阻隔、设备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
项目废气洗涤系统风机安装在封闭的厂房内,噪声可通过房屋阻隔进行处理;水泵则安装在专门的隔声间内,可通过隔声间实施隔声降噪,凉水塔噪声源强较低,通过布设在厂区中部,为其提供有效的噪声衰减距离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项目各噪声源之间均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可有效避免噪声的小范围内的叠加。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评述结果表明,在落实上述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同时,项目厂址位于杨林工业园区内,厂址距离周围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不大。因此,项目所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3.1.4.4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有废酸液、锗矿渣、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打磨产生的废锗渣及生活垃圾等,其中废酸液及锗矿渣均为危险固体废弃物。
3.1.4.4.1危险固体废弃物储存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处置措施分析
①废酸液处置措施
项目废酸液的产生量约为766.3322t/a,其中含有浓度较高的盐酸、硫酸等成分,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废酸液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于设置在项目厂区内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对存放,并定期外卖给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并按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目前,项目建设单位已与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废酸液综合利用的合同(见附件)。根据项目建设方与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废酸液处理合同,项目所产生的废酸液将由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提供有资质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运输。根据安宁市环保局出具的证明,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已经办理危险物品道路运输资质,并同意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接收本项目所产生的废酸液。据调查,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可将废酸液浓缩处理后作为生产氯化钙的原料。因此,项目将废酸液收集后交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是可行的。
因此,项目对废酸液采取的综合利用措施与处置措施符合有关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
②锗矿渣处置措施
项目锗矿渣的产生量约为153.45t/a,其pH值约为1-2,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由于锗矿渣中含有一定量未完全回收的锗金属成分,有加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可作为冶炼厂的冶炼原料利用。项目所产生的锗矿渣于厂区设置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进行堆存,并定期外卖给有资质的单位(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并按规范如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度。根据项目建设方与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签订的锗矿渣处理合同,由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负责出具有资质的车辆负责锗矿渣的运输。同时,根据安宁县环保局出具的证明,安宁县环保局同意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接收本项目的锗矿渣。
2、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措施分析
项目废酸液储存设施位于项目厂区的中部,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分为废酸液储存区及锗矿渣储存区两个单元,以实施对废酸液及锗矿渣分类储存的要求。项目可保障不同类型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储存,在储存过程中不同类型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不发生混合。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废酸液储存设施地基必须构筑防渗层,地基防渗层应满足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性能的要求。同时,项目废酸液储存设施的建筑材料必须具有防腐性能,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及表面进行无缝化处理。项目废酸液临时储存设施四周设置围堰及导流渠,导流渠与项目厂区事故水池相连,可在事故情况下对废酸液进行收集。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废酸液临时储存设施距离居民区的距离大于800m,且周围150m以内无地表水域分布。因此,只要项目废酸液临时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构筑防渗层,则项目对废酸液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的,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锗矿渣储存设施地基必须构筑防渗层,地基防渗层应满足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防渗性能的要求。同时,项目锗矿渣储存设施的建筑材料必须具有防腐性能,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及表面进行无缝化处理。
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锗矿渣临时储存设施距离居民区的距离大于800m,且周围150m以内无地表水域分布。因此,只要项目锗矿渣临时储存设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构筑防渗层,则项目对废酸液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合理的,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危险固体废弃物临时储存设施的关键是防渗层的构筑是否符合规范。因此,项目必须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进行设计、施工,并采用合格的防渗、防腐材料对危险废物临是储存设施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只要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的防渗层构筑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并按该标准的要求进行防腐处理,并加强对危险废物储存管理,确保废酸液及锗矿渣分类、分区存放。则项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置的设置是符合环保规范的。
3.1.4.4.2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锗切割及打磨废渣
项目红外光学单晶锗生产的切割工序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的打磨工序所产生的锗废渣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反应工序作为原料利用,不外排。其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可行。
2、污水处理系统污泥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年产生污泥约0.4t/a,经脱水处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对污水处理系统污泥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可行。
3、区熔炉头尾锗金属
项目区熔炉主要对金属锗锭进行区熔提纯加工,区熔炉头尾的锗金属纯度达不到高纯区熔锗的要求,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工序重复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区熔炉头尾金属锗采取的综合利用措施是可行的。
4、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4.5t/a,经统一收集后由工业园区环卫统一清运,生活垃圾处置措施较为可行。
综上所述,项目针对不同固体废弃物的类型和性质,分别采取了针对性的综合利用措施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厂区内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设置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按相关法规、条例的要求实施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转移及转运的管理。运营期,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妥善的处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可达100%,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因此,项目所采取的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管理措施是较为可行的。
3.1.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3.1.5.1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锅炉采用电锅炉,无SO2类污染物排放,SO2总量控制指标为0t/a。
环评报告核定项目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为:
HCl0.139t/a;硫酸雾0.0288t/a;氯气0.006t/a;氨气0.008t/a。
3.1.5.2水污染物
本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仅设置一个清洁下水排放口,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0。
3.1.5.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率为100%,无固体废弃物总量控制指标。
3.2主要环境影响
3.2.1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所排HCl废气在有风及薰烟条件下对厂址周围关心点的贡献值小,其中在薰烟状态下对黄家坡关心点的贡献值最大,为0.0004mg/Nm3,仅占标准值的0.8%;据调查目前评价区域内无HCl废气排放源,评价区域环境大气环境中HCl的背景值较好,预计叠加环境背景值后,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HCl小时浓度在各种气象条件均可达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浓度标准。同时,由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HCl废气经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废气中HCl浓度约为38.3mg/Nm3,氯化氢废气的排放速率约为0.0192kg/h,氯化氢废气的排放量约为0.139t/a。项目氯化氢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所排HCl废气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所排硫酸雾废气在有风及薰烟条件下对厂址周围关心点的贡献值小,其中在薰烟状态下对黄家坡关心点的贡献值最大,为0.00009mg/Nm3。据调查,评价区域内无硫酸雾排放源,区域大气环境中硫酸雾的环境背景值较好,在叠加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背景值后,各关心点地面硫酸雾小时浓度在各种气象条件均可达TJ36-79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浓度标准。同时,由工程分析结果可知,项目硫酸雾废气经废气洗涤塔处理后,外排废气中硫酸雾浓度约为8.3mg/Nm3,排放速率约为0.004kg/h,排放量约为0.0288t/a。项目硫酸雾废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且远低于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排硫酸雾废气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氯气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且远低于标准值,氯气的排放量较小。同时,项目对氯气采取了洗涤措施,在碱液吸收条件下,氯气极易被吸收去除,项目对氯气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较为可靠。同时,从外环境来看,项目厂址距离周围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且大部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均处于厂址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吴官营村虽然处于厂址的下风向,但其距项目厂址的距离约为1.74km。因此,项目所排氯气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氨气及异味的排放浓度均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同时,从外环境来看,项目厂址距离周围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较远,且大部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均处于厂址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吴官营村虽然处于厂址的下风向,但其距项目厂址的距离约为1.74km。因此,项目所排氨气及异味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不大。
项目所排无组织粉尘经厂房隔挡、大气扩散后,厂界无组织粉尘监控浓度可小于1.0mg/Nm3,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粉尘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要求,无组织粉尘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均不大。
3.2.2废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废酸液经收集后外卖给有资质的单位循环利用,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晴天用于厂区绿化,雨季储存。从生产系统用水水质、用水量及水量平衡来看,项目废水不外排是可行的。同时,项目采取了封闭设备、管道,生产系统用水全部在管道及设备内循环流动,并通过阀门控制生产系统水及物料的流向。并设置了凉水塔、循环水池等设施,从工程措施上来看,项目废水不外排的可靠性能好。运营期项目无废水外排,仅有少量的电锅炉排盐水,属于清洁下水,不纳入污水统计的范畴。项目电锅炉清洁下水由厂区内雨水沟直接排出并进入五鑫路雨水管道,最终由工业园区雨水排放管网排入对龙河。项目厂区设计采用雨污分流的措施,厂区内雨水由雨水排水沟直接排出进入五鑫路雨水管网,并最终由杨林工业园区雨水管网排入对龙河。运营期项目无废水外排,对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3.2.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后,项目东、南、西、北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的要求。由于本次噪声预测是在所有噪声源同时运行的情况下进行,但项目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均不会一天24小时连续运营,部分噪声设备在夜间不会运行,故项目夜间厂界噪声可能会低于预测值。
建设项目拟建厂址位于嵩明县杨林工业园区内,项目厂址四周均为入住园区的工业企业,项目厂址距离周围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较远,最近距离为0.78km。因此,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及关心点的影响均不大。
3.2.4固体废弃物
运营期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酸液、蒸馏反应后的废锗渣,单晶锗切片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打磨产生的废锗渣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废酸液中含有硫酸、盐酸及次氯酸等物质,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但由于其中酸的含量较高,有很好的回收利用价值。废酸液经专用容器收集后于项目所设置的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设施内堆存,并定期外卖给有资质的单位(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并按相关规范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转移联单,建立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故项目废酸液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锗矿渣中含有多种金属银、铟、铋等稀有金属元素,并含有项目未完全提取利用的锗金属成分,有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于项目所设置的锗矿渣临时暂存设施内,并定期外卖给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宁兴林工贸有限公司)作为原料利用,同时按相关规范认真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建立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台帐制度。锗矿渣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区熔炉头尾金属锗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工序重复利用,不外排,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红外光学单晶锗生产的切割工序及红外光学组部件生产的打磨工序每年将产生少量锗废渣,这部分废渣经收集后返回蒸馏反应工序作为原料利用,不外排,对外环境基本没有影响。
项目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kg/d、4.5t/a,经统一收集后由工业园区环卫统一清运,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年产生污泥约0.4t/a,经污泥浓缩池自然风干脱水到含水量低于60%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工业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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