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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额14.5万:法人代表被判刑两年-并补缴51万(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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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虚开增值税额14.5万:法人代表被判刑两年,并补缴51万(老会计人的经验) 案件摘要 1.法定代表人兼经营负责人赵永明买了85余万元增值税发票,税额145,299.12元;2.属于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3.判处法定代表人赵永明有期徒刑2年;4.补税罚款加滞纳金合计51余万元。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 沪国税嘉稽处〔2017〕129号 上海祥鸿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所)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5月19日对你(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增值税方面 你公司在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期间收受上海晶勇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邵竑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吉衍工贸有限公司、上海品倍工贸有限公司、上海申孟贸易有限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份,合计金额854,700.88元,税额145,299.12元,并分别于受票的当期在增值税申报时作进项税金处理,税额已于取得发票的当月入账并申报抵扣。经调查确认,你公司在日常经营中,缺少进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12年2月至2013年8月期间,有人打电话给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营负责人赵永明,问他是否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收取一定的开票费用,赵永明同意购买发票。之后,赵永明通过短信的方式将公司的开票资料发送给对方,并由对方将开好的发票送到你公司,赵永明当场用现金支付给对方开票费用,并将收到的发票拿去税务所申报抵扣了税款。 你公司上述恶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之规定,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145,299.12元不得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同增值税方面,上述发票已于入账当月结转主营业务成本。你公司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2,611.24元,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635.10元。 二、处理决定 (一)增值税方面 在2015年4月份,嘉定公安经侦支队将赵永明抓捕到案。在2015年10月9日,嘉定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决你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判处法定代表人赵永明有期徒刑2年,对你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70,000.00元(详见刑事判决书(2015)嘉刑初字第404号)。你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将增值税税款145,299.12元交给嘉定区人民法院,嘉定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28日移交嘉定税务局并于2016年1月4日入库。鉴于你公司业经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决处罚并追缴了增值税税款,故对增值税税款不再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之规定,补城市维护建设税1,453.00元。 根据国发(1986)50号《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及沪税地(1993)79号文之规定,补教育费附加4,358.97元。 根据沪府发(201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之规定,补地方教育附加2,906.00元。 根据沪府办发(2000)24号《上海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沪府办发(2000)27号文之规定,补河道维护费1,453.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你公司于2015年9月25日将增值税税款145,299.12元交给嘉定区人民法院,补增值税滞纳金73,223.49元。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四条之规定,补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127,332.30元、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85,361.77元,合计212,694.0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综上所述补附加税费10,170.97元,企业所得税212,694.07元,增值税滞纳金73,223.49元,合计296,088.53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上海是嘉定区国家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上海市嘉定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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