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经理权限管理制度贯彻总经理负责制的管理方针,将垂直领导、层层负责的管理制度逐一落实,调动各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酒店运行机制,列以下几点制度:1、 包席点菜的菜价标准必须实行定打,不允许超过10元以上优惠,如超过限额须向上级请示。2、 包席不要发票每桌可优惠30-50元,超过此标准必须请示总经理。(食神)3、 客人不要发票的账单,不允许按税点优惠,只能适当优惠,可按税点的1/3优惠。4、 散台如需优惠的,经理权限20元,副总权限40元,超过此标准需请示店总,超过100元必须请示总经理。5、 不能随便换卡,如因工作需要,可请示总经理由吧台人员到财务室领卡登记,卡头必须有总经理签名方可。6、 酒店有内招的账单,店总必须请示总经理,汇报后由店总签字批示。7、 店总有权为酒店员工请客,也有权请重要客户,但标准在3000元左右,且必须向总经理汇报。8、 兄弟酒店的店长、经理不得相互越权优惠账单或交代事情,如有需要必须请示本店店长。9、 董事长、总经理及店总亲属来酒店消费时,如需打折,必须请示店长。10、 酒店管理人员需要用钱时,必须请示总经理,经同意后打条领取。以上十条规定,请各位管理人员自觉遵守、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