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老会计人的经验)实务中,企业有时会发生将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广告、样品等一些特殊业务,这些业务在会计上通常不作为销售核算,但在税法上却需按销售处理并确认收入,即所谓的视同销售。视同销售概念涉及多个税种,本期我们先对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政策作相关解析。01、政策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国
2、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一、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一)用于市场
3、推广或销售;(二)用于交际应酬;(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四)用于股息分配;(五)用于对外捐赠;(六)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三、企业发生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属于外购的资产,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四、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08年1月1日以前发生的处置资产,2008年1月1日以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七条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
4、、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二、企业移送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二条规
5、定情形的,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三、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总结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所有权属发生改变的资产处置行为,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确认相应收入。需要注意的是,从2016年度起,无论是自制还是外购资产,在对外移送时均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