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193956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是否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老会计人的经验)纳税人可以外聘税务中介出具税务清算鉴证报告,帮助纳税人正确进行清税申报,降低被税务机关中止税务注销的风险。案例概况:四川吉祥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办理了“三证合一”登记,因经营管理的需要,拟于2016年3月将该公司注销,请问对公司进行税务注销时是否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税务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修订)(主席令2001年第49号)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

2、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修订)(国务院令2002年第362号)

3、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9月10日印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第三条第四项,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82号)第三条第五项,税务机关应当分类处理纳税人清税申报,扩大即时办结范围。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税款征收方式、纳税信用等级指标进行风险分析,对风险等级低的当场办结清税手续;对于存在疑点

4、情况的,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综上所述,自2015年9月10日起,纳税人进行税务注销,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清税申报存在疑点,企业也可以提供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自然中止。显然,目前国家税法相关规定并未明确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时必须外聘税务中介出具鉴证报告。但纳税人可以外聘税务中介出具税务清算鉴证报告,帮助纳税

5、人正确进行清税申报,降低被税务机关中止税务注销的风险。因此,就本案而言,建议四川吉祥有限公司聘税务中介出具税务清算鉴证报告,正确进行清税申报,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