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境外收支核算不清企业补税2500万元(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193320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境外收支核算不清企业补税2500万元(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境外收支核算不清企业补税2500万元(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境外收支核算不清企业补税2500万元(老会计人的经验)在一次境外税收风险核查中,X公司的申报数据引起了北京市顺义区国税局税务人员的注意:X公司在对外投资过程中,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境内外资产损失,存在境外资产损失税前列支风险及境外营业机构亏损抵减境内企业盈利问题。随即,顺义区国税局成立专门工作组,展开应对,核查X公司近几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信息,同时约谈X公司并通知其报送相关资料。根据X公司申报数据及相关资料,税务人员发现,该公司上报的2016年资产损失清单里,包含驻外某项目部焊机被盗导致的固定资产被盗损失15万元,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将

2、此境外项目部丢失的固定资产列入营业外支出,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未将境内、境外所得分别计算应纳税额,而是与其他境内损失汇总列支在企业所得税年报的资产损失中。另经核查发现,X公司在境外3个国家分别设立了分支机构或项目部,承接建筑工程,但该公司在近几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均未分别计算境内、境外所得,未对境内、境外所得相关的共同费用加以分摊,也未对境外缴纳所得税予以抵免,而是将其收入、成本和费用等一并计入境内所得部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人员通过与X公司会计人员多次沟通了解到,3家境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的具体情况是:X公司在A国项目尚属盈利,其当地税收由发包方代扣,按合同价计税,综合税率8%,其

3、被盗的固定资产即在该国发生;X公司在B国设立分公司,主要从事设备安装工程,截至目前均为盈利,该国所得税税率为32%;X公司在C国设立分公司,承接修建高速公路项目,由于低价竞标且对修路项目工程较为陌生,从2012年底至2015年,项目完成,共计亏损2亿元。同时,税务人员了解到,X公司在总部专门设立国际事业部,其职能是对境外机构工程项目展开单独核算,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没有分别核算境外机构工程项目收入及费用,未实现其职能作用。随即,税务人员督促X公司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境外分支机构或项目部予以分别核算,分别确定各项收入、支出,分别计算境内、境外所得。一是确定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

4、的合理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总额时扣除的,但属于应由各分支机构合理分摊的总部管理费等有关成本费用,应作出合理的对应调整分摊;二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对其将C国亏损2亿元直接抵减境内盈利的部分作出调整。通过多次约谈辅导,企业最终接受了税务人员的处理决定,展开自行调整,共补缴企业所得税2531万元、滞纳金805万元,合计3336万元。顺义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跨境经营相关的国内和国外税务风险也随之凸显,成为直接影响中国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税务机关应进

5、一步做好“走出去”企业的税收宣传及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降低“走出去”税务风险。“走出去”企业也应重视与跨境经营税务风险,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在合规合法的财税管理制度加持下,取得长足发展。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