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印花税纳税筹划策略与案例分析 从企业纳税的角度来看,书立合同条约的这种行为应缴纳印花税。由于印花税属于一种行为课税,相对于企业所要缴纳的各类流转税、所得税来说,由于其计算方法简便,税款支出金额不大,所以一直以来并未受到企业财务的足够重视。但是,随着企业交易活动的频繁、交易规模的扩大以及对合同重视程度的加强,企业印花税的支出也必然随之增加,在这种条件下,从节省税收成本的角度出发,企业也应加强对印花税纳税筹划的研究与思考,以便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本文主要针对企业印花税纳税的特点与方法,介绍几种可行的筹划思路,并结合案例予以说明,希望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有所帮助。 一、筹划策略1减少交易金额 印花
2、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设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设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各种经济合同的纳税人是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其计税依据是合同所载的金额,因而出于共同利益,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可以经过合理筹划,使各项费用及原材料等的金额通过非违法的途径从合同所载金额中得以减除,从而压缩合同的表面金额,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案例1:企业A有一项加工产品配件的业务需要由企业B承担,于是双方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金额为400万元,其中包括由受托方B企业提供的辅助材料费用200万元。就此双方各自应对其签订的合同按照加工承揽合同缴纳印花税:4000.5=0.2(万元)。两家企业希望能有办法减少
3、该项业务的印花税支出,对于这项业务有操作的空间吗? 分析:由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是加工承揽收入,而且这里的加工承揽收入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因此,如果双方当事人能想办法将辅助材料金额压缩,问题便解决了。具体的做法就是由委托方自己提供辅助材料。如果委托方自己无法提供或是无法完全自己提供,也可以由受托方提供,这时的筹划就要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双方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由于购销合同的适用税率为0.3,比加工承揽合同适用税率0.5要低,因此只要双方将辅助材料先行转移所有权,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要缴纳的印花税之和便会下降。第二步,双方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其合同金额仅
4、包括加工承揽收入,而不包括辅助材料金额。按照这种思路,该项业务可以如下操作: 第一步,企业B将辅助材料卖给企业A,双方就此签订购销合同,就此各自缴纳印花税:2000.3=0.06(万元) 第二步,双方企业再签订加工合同,合同金额200万元。这时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000.5=0.1(万元) 可见,通过这种筹划,双方各自能节省印花税支出0.04万元。如果这种合同的数量较多的话,将为企业节省一笔不小的税收支出。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经济交易活动能当面解决,一般是不用签订合同的,上面所说的筹划中,辅助材料的购销不用订立购销合同,这也会省去部分税款。如果企业双方信誉较好,不签加工承揽合同当然更能节省
5、税款,但这样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减少交易金额策略在印花税的筹划中可以广泛地应用,比如互相以物易物的交易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尽量互相提供优惠价格,使得合同金额下降到合理的程度。当然这要注意限度,以免被税务机关调整价格,最终税负反而更重,以致得不偿失。 二、筹划策略2缓定交易金额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各种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时会遇到计税金额无法最终确定的情况。而我国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大多数都是根据合同所记载金额和具体适用税率确定,计税依据无法最终确定时,纳税人的应纳印花税税额也就相应地无法确定。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7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也
6、就是说,企业在书立合同之时,其纳税义务便已经发生,应该根据税法规定缴纳应纳税额。为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法采取了一些变通方法。税法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的或是按其 实现利润多少进行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照实际的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这便给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创造了条件。 在经济交往活动中,企业签订的合同如果本身金额就较小,自然没有筹划的必要,但如果金额相对较大,应纳税额较大时筹划便有意义了。缓定交易金额策略,具体来说是指企业在
7、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目的的一种行为。 案例2:某设备租赁公司欲和某生产企业签订一租赁合同,由于租赁设备较多,而且设备本身比较昂贵,租金每年为300万元。 分析:这时如果在签定合同时明确规定年租金300万元,则两企业均应缴纳印花税:300万元1=0.3(万元)。 按照缓定交易金额的筹划策略,如果两企业在签定合同时仅规定每天的租金数,而不具体确定租赁合同的执行时限, 则根据上述规定,两企业只须各自先缴纳5元钱的印花税,余下部分等到最终结算时才缴纳,从而获得了这部分缓缴税款的货币时间价值,对企业来说有利无弊,而且筹划操作极其简
8、单,筹划成本很小,企业何乐而不为。 三、筹划策略3保守预测交易金额 由于理论与现实的差距,理论上认为可能实现或完全能实现的合同,可能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实现或无法完全实现。这样,最终合同履行的结果会与签订合同时有些出入。由于我国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是对企业的书立、领受及使用应税凭证的行为课征的税收,因而只要有签订应税合同的行为发生,双方或多方企业的纳税义务便已产生,应该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根据税法规定,无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而且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假如两企业订立合同之初认为履行合
9、同数额为1000万元,而实际最终结算时发现只履行800万或甚至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办法履行,则双方当事人就会无益地多负担一笔印花税税款。如果再考虑其他税种比如增值税,便会代垫很大一笔税款,人为地造成自己企业资金的短缺。因而在合同设计时,双方当事人应充分地考虑到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根据这些可能情况,确定比较合理、比较保守的金额。如果这些合同属于金额难以确定的,也可以采用前面说过的缓定交易金额策略,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这样也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采取其他办法弥补多贴印花税票的损失,比如在合同中注上:“如果一方有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10、履行,有过错方负责赔偿无过错方多缴的税款。”这样一来,税收负担问题就很好解决了。 四、筹划策略4分开核算不同事项 按照税法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这里,如果纳税人不明白这一点,不分别确定交易金额的,则会造成税收支出的增加,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筹划的思路。 案例3:某企业2001年9月与铁道部门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所载运输费及保管费共计400万元。由于该合同中涉及货物运输合同和仓储保管合同两个印花税税目,而且两者税率不相同,前者为0.5
11、 , 后者为1。根据上述规定,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即按1税率计算应贴印花,其应纳税额为:4001=0.4(万元) 分析:纳税人只要进行一下简单的筹划,便可以节省不少税款。假定这份运输保管合同包含货物运输费250万元,仓储保管费150万元,如果纳税人能在合同上详细地注明各项费用及具体数额,按照上述第17条规定,便可以分别适用税率,其印花税应纳税额为:2500.5+1501=0.275(万元),订立合同的双方均可节省1250元税款。 五、筹划策略5减少合同主体 根据印花税相关法规,对于应税凭证,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如果几方当事人在
12、书立合同时,能够不在合同上出现的当事人不以当事人身份出现在合同上 ,则效果就达到了。比如甲、乙、丙、丁四人签订一合同,乙、丙、丁三人基本利益一致,就可以任意选派一名代表,让其和甲签订合同,则合同的印花税纳税人便只有甲和代表人。 这种筹划策略也可以应用到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一般来说,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只有立据人,不包括持据人,持据人只有在立据人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时,才负责补贴印花税票。但是如果立据人和持据人双方当事人以合同形式签订产权转移书据,双方都应缴纳印花税。因而这时采取适当的方式,使尽量少的当事人成为纳税人,税款自然就会减少。 这种筹划策略思路比较清楚,且操作简便,成本很低,具有很
13、好的操作空间。 六、筹划策略6变换借款方式 变换借款方式筹划策略是指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企业达到最大获利水平和最小税负的方法。对任何企业来说,筹资是其进行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没有资金,任何有益的经济活动和经营项目都无法进行,与经营相关的盈利和税收也就谈不上了。 一般来说,企业筹资方法主要有:争取财政拨款和补贴;金融机构贷款;自我积累;社会集资;企业间拆借;企业内部集资。从资金角度看,所有这些筹资方法,如果可行的话,都可以满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从纳税的角度看,这些筹资方式产生的税收后果却有很大的差异,某些筹资方式最终的实行效果比其他方式要好。 根据印花税的规定,银行及其
14、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应按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则不用贴花。因而对企业来说,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其效果与和企业(其他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在抵扣利息支出上是一样的,而前者要缴纳印花税,后者不用缴印花税。如果两者的借款利率是相同的,则向企业借款效果会更好。不过企业在筹划时应注意,企业向企业提供的借款,其利率一般比金融机构提供借款利率高,因而企业应相机而动。 七、筹划策略7减少转包环节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印花税中的一种应税凭证,该种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上记载的承包金额,其适用税率为0.3。
15、根据印花税的规定,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照新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 同上所记载的金额再次计算应纳税额。这里因为印花税是一种行为性质的税种,只要有应税 行为发生,则应按税法规定纳税。因此尽管总承包合同已依法计税贴花,但新的分包或转包合同又是一种新的应税凭证,又发生了新的纳税义务。 案例4:某城建公司A与某商城签订一建筑合同,总计金额为1亿元,该城建公司因业务需 要又分别与建筑公司B和C签订分包合同,其合同记载金额分别为4000万元和4000万元,B和C 又分别将2000万元转包给D和E。则各方印花税应纳税额分别为: (1)A与商场签
16、合同时,双方各应纳税:100000.3=3(万元) (2)A与B、C签合同时,各方应纳税额:A应纳税额=(4000+4000)0.3=2.4(万元),B、C各应纳税额=40000.3=1.2(万元) (3)B、C与D、E签合同时,各方应纳税额为:20000.3=0.6(万元) (4)这五家建筑公司共应纳印花税:3+2.4+1.22+0.64=10.2(万元) 分析:如果这几方进行合理筹划,减少转包环节,采取商城分别与A、B、C、D、E五家建筑公司签订2000万元承包合同的策略,则这五家公司共应纳印花税为:20000.35=3(万元),从而可以节省7.2万元税款。 可见,这种筹划策略的核心就是尽
17、量减少签订承包合同的环节,以最少的可能书立应税凭证,从而达到节约部分应缴税款的目的。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在印花税的征管过程中,有些纳税人采取隐匿应税凭证等方法偷漏印花税税款,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如有些企业发生了应税凭证,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或虽然申报,但不据实申报,只报部分凭证,而将其余部分隐匿;有的企业将购销合同(或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按借款合同进行申报;也有的企业对缴纳印花税认识不够,对印花税的缴纳抱着无关紧要的态度,所以经常出现购印花而不贴印花,或贴印花而不画销的现象,甚至有些企业和个人重复使用已贴印花。这些都是税法所不允许的,也不属于我们纳税筹划的范畴,税法对此规定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所以纳税人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筹划。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