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编号:_劳 动 合 同 书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 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二、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三、 签订本劳动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本人签字或盖章。四、 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两种情形之外,甲方不得与乙方约定由乙方承担违约金。五、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六、 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学校园保安合同
2、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性别: 联系电话: 户籍类型(城镇、农村): 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固定期限形式: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条 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3、校园专职保安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是:1.负责学校(幼儿园)门岗执勤,管理大门进出人员。对进出人员、物品、车辆严格进行询问、查验、核实并作详实登记,阻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2.对进入甲方校(园)办事的外来人员须请出示和查验其有效证件,并与接见人联系准许,做好详实登记后方可准予进入。3.对出入甲方校(园)的物品(资)进行询问、查验和登记。物资(品)出校须有学校或物资(品)所有人开具的出门条等手续方可放行。4. 担负校园教学、办公等重要场所及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的昼夜守护监控、巡逻检查任务。禁止捡拾废品、推销产品的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寻性兹事,协助甲方处理好一般纠纷事件;发现可疑
4、人员及时上前盘查,必要时扭送甲方保安科或报警通知辖区公安派出所带离校(园);制止校内打架斗殴和其他影响和扰乱校园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不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甲方安全职能部门和单位主(分)管领导。协助甲方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5. 接受报警,参加校园抢险救灾。6.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处置校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主要是保护好现场,提供人证、物证。7. 协助、配合公安派出所做好校园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8. 收集、掌握各种影响师生安全的信息,并及时上报学校安保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9. 完成公安机关、保安服务公司和派驻学校领导及保卫科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校园安保工作任务。第四条 甲方安排
5、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主的保安勤务工时制度。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本合同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工作内容、职责、任务后的月工资为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国家法定货币,其中包含劳动法规定的“五险一金”,即月工资支付项目为“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按基本工资执行,甲、乙双方按国家和重庆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在试用期内的月工资的80%,即为1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乙方无故或因故未假脱岗、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失职,按甲方制定管理规章执
6、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乙方在婚假、丧假、探亲假、患病等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执行。第七条 因甲方的原因使乙方待工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上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岗位津贴以及特殊工作条件或环境下的津贴)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经甲乙双方协商或按国家相关法规规定标准执行。第八条 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第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
7、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学校行课期间,学校开展学生中餐服务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饭菜。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以及重庆市的有关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第十三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变更、续订、解除、终止
8、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一)劳动合同的解除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取条件的;2)以欺诈手段与甲方签订合同,被查证属实的;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管理规定应解除劳动合同的;4)严重失职,营
9、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5)在合同期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约定: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本合同期满的;2)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
10、告失踪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与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二一年七月五日 二一年七月五日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二一年七月五日 二一年七月五日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