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合并会计报表中集团内部投资收益的抵消会计处理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各自仍为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编制着各自的会计报表,作为企业集团还应对外公开报告集团整体的财务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但企业集团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内部会计事项,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导致了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失真,对于报表的提供者,就要对这些内部会计事项进行处理,剔除影响合并会计报表真实性的因素,为报表使用者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一、集团内部会计事项抵消的必要性母公司在编制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时,一个核心问题就是编制抵消分录,这主要取
2、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方面,合并会计报表的真正意义,在于它要向企业集团的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及其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这些会计信息应是来自一个经济意义上的主体(会计主体)企业集团,而另一个方面,编制合并报表时所依据的是集团内部各成员企业的个别会计报表。这些会计报表提供的资料有时包含了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发生的内部购销业务,投资与筹资业务等内部交易及投资事项,如果不将企业集团这一会计报告主体的内部经济业务对报表资料的影响予以抵消,必然重复报表某些资产、负债、利润等项目,使合并会计报表内容失真。消除内部会计事项对个别财务报表的影响,主是是通过母公司按一体性原则,从集团整体利益出发,对内
3、部会计事项的影响程度和范围重新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抵消分录,把作为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基础的个别会计报表合计数,调整整理出合并数,据以填制合并会计报表。二、集团内部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抵消处理集团内部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母公司投资子公司的权益性资本股利收益,母公司因子公司实现净收益而按投资比例确认实现的投资收益。对于集团内部权益性投资收益的抵消,一方面,从母公司来看,这部分投资收益中,本年实现的部分体现在投资收益账户发生额中,以前年度实现的部分积累在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它们都将反映在年末未分配利润中,另一方面,从子公司来看,本年股利支出体现在年度利润分配中,本年实现的净收益体现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年末未
4、分配利润中。(一)对子公司拥有全部股权的情况下,母公司投资收益的抵消在全资子公司中,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实际上是将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利润表项目与子公司相应项目进行合并,即将子公司的净利润还原为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为了消除子公司净利润重复计入母公司净利润中,应将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予以抵消。因子公司的净利润和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构成了子公司本期全部可供分配的利润,其转化为提取盈余公积,应付给母公司的利润和期末未分配的利润,这样抵消分录变为借:“投资收益”(母公司本年增加的投资价值);借:“
5、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中相当于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的金额)。贷:“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子公司本年度分配利润);贷:“年末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例:2008年1月1日,甲公司投资于乙公司500000元现金,使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8年乙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为150000元,乙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50000元,本期提取盈余公积20000元、分配利润100000元、未分配利润80000元。在合并工作底稿中应编制如下抵销分录:借:投资收益150000期初未分配利润50000贷:提取盈余公积20000应付利润100000未分配利润80000(二)
6、对子公司拥有部分股权的情况下,母公司投资收益的抵消新准则规定在非全资子公司中,子公司的本期净利润分别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称为少数股东收益,母公司本期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收益和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构成了子公司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进行抵消处理时,要同时将少数股东本期收益部分抵消。应编制借:“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收益”。贷:“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抵消分录。三、集团内部债权性投资收益的抵消处理当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发行的债券时,债权方企业到期收到的利息作为投资收
7、益或冲减财务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中,债务方企业将利息支出作财务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中,但从企业集团整体方面看,集团内部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债券只不过是资金内部的转移,这既不会增加企业集团的投资收益,也不会增加企业集团的财务费用,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企业集团内部债权投资收益与相应的利息费用抵消,编制借:“投资收益”,贷:“财务费用”的抵消分录。四、集团内部投资收益的抵消应注意的问题(1)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子公司实现的利润,母公司同时又确认了投资收益,对于集团来说,子公司实现的利润是实实在在的话,那么母公司同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重复确认了。那么既然要调整,笔者认为这里的关键
8、还不是因为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问题,而是权益法调整中对于投资收益的重复确认问题。之所以用权益法做追溯调整原因就是在新准则之前,控制的情况都是按照权益法来调整的,而只有权益法才能体现控制的关系。(2)在抵销处理中,抵销分录可以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来理解。借方反映的是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来源(即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可供分配利润);贷方反映的是利润分配的去向,即提取盈余公积、应付投资者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注意:年末未分配利润也必须理解为利润分配的一个去向。可供利润分配的来源必然等于利润分配的去向,如果存在少数股权,则子公司净利润要按照股权比例分解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收益,反映在借方。(3)抵消分录并不是母公司或子公司账上的正式分录,它仅仅是为了编制合并报表所做的一部分草稿,将其列示于合并工作底表中,主要是抵消个别公司栏目所列示的数额,使其不出现在合并栏目中。抵销分录用的是报表项目,如上述抵销分录贷方的应付利润,并不是会计科目“应付利润”,也不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如应付股利,而是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利润项目,相当于会计科目“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这一点是一定要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