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82445 上传时间:2024-05-22 格式:DOC 页数:40 大小:155.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 日期:2 个人收集整理 勿做商业用途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永固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我矿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计划检修、安全运转,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第三条:健全组织机构,全矿机电设备、电缆、4寸以上管路由机电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矿设有分管机电工作的矿长,机电科有分管设备的科长、技术员和专职设备管理人员;采、掘、运及其它工

2、区单位有分管机电的区长,兼职设备管理网员和兼职防爆检查员,全矿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机电管理体系。第四条:机电科必须健全机电设备、配件、管路台帐、卡片、图、牌板、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帐和设备固定资产台账。第五条: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机电科负责编制全矿机电设备大修计划、维检和更新改造计划每月统计汇总全矿机电“三率”、设备综合考核分数,编制报表及时上报矿分管领导和公司机电业务企管部门。第六条: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旬组织一次由各单位专职机电区长、维护班长参加的设备检查和至少一次不定期的动态设备检查,每月汇总检查结果兑现奖罚。机电科长、技术员应参加每旬一次的定期检查。第七条:机电科

3、要有足够面积的设备库,以存放备用和闲置的完好设备,设备由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第八条:机电科负责制订培训计划,组织每年一至二期的设备管理人员(包括兼职的)、各工区设备维护人员及各机电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第九条:机电科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技术档案,为各工区的设备管理提供咨询服务。第十条:机电科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全矿型的设备维修竞赛评比活动和机电设备管理安全知识竞赛,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在机电矿长组织下对特大、重大机电事故进行追查、抢救、抢修,分析并制订预防措施。第十一条:机电科是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监察,管理工作,凡有机电设备的单位必须服

4、从机电科的管理,同时应不断向机电科提出建议、意见,以便共同搞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第十二条:机电矿长每季组织召开一次机电工作会议,机电科长每月6号必须组织召开一次有采、掘、运、机电区长参加的机电工作会议,总结本月设备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月设备工作计划。分管设备的科长每旬必须召开一次机电、采、掘、运、机电维护班长会议,检查指导工作.第十三条:凡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维护班长应兼设备管理网员,业务上受机电科的领导。第二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十四条:设备的选型与购置(一) 由使用部门提供设备型号,设备组再汇同企管及使用单位进行技术、经济性论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一般设备由设备组报机电矿长审批,

5、大型固定设备应报公司审批。(二) 购置计划由设备组编制,填写“机电设备购置申请表,经矿长审批后执行,购置计划确定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五条:设备的验收与入库:机电设备、电缆、管材等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财务、企管共同验收,在各方确认合格并填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入库。机电科负责登帐、编号、建卡和图纸、资料保管;财务科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供应科负责设备和随机配件的妥善保管.经验收如发现设备质量不合格或部分不合格、无“MA”有效证件及应随资料不全者,由供应科负责退货或向对方提出索赔,因选型、购置不当或因决策失误造成闲置、积压和浪费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

6、员的责任。第十六条:设备必须入库保管,大型设备必须下有衬垫,上有遮盖,严禁露天存放,日晒雨淋,库存设备由保管单位定期检查,保养,防止锈蚀、损坏和丢失,严禁拆套使用,否则一台次罚款50100元.第十七条:设备的领用与出库,领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领用手续,重大机电设备经机电矿长鉴字同意,特殊情况下,矿大值班人员鉴字方可使设备、电缆出库,否则不准出库,违者一台次罚设备保管员50100元。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大值班人员签字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或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到设备组补办正式出库手续,否则一台次罚款100元。第十八条:设备的下井:必须持有机电科设备组签字发的“设备下井合格证”,特殊情

7、况下,应由矿值班人签字,否则井口把钩工不得准许下井,违者一次罚把钩工100元/台,无理强迫把钩工下井的罚100元,设备管理员不见设备防爆合格证及完好证随便签发下井证的一次罚款50元。第十九条: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一) 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禁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二) 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机电科、生产科、技术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第二十条:设备的验收、移交: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

8、,安装单位应及时通知机电科、生产科、技术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继续处理。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愿意自己处理也可

9、以),特殊情况下机电科、生产科进行裁决。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第三章设备的后期管理 一、各单位职责范围:第二十一条:各单位的机电设备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保养、谁维修(包括检查、排除故障、更换)(一)机电科职责:1、负责全矿高低压供电线路的安装、检查、维修、整改.2、所属机房峒室和新增设的机房峒室的达标和升级的各项工作。3、新运输大巷、采掘头面生产前的供电设计,供电线路安装。4、压风排水系统管路

10、和防尘主干线路的安装、维护,事故处理以及拆除回收。5、固定设备、流动设备和电器设备的大、中修、技术改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填写、整理上报工作.6、流动设备、电器设备、五小电器的检修、验收、入库和发放电缆的编号、修补、试验、保管及发放。7、备品、配件的加工、制造。8、除采掘、辅助单位管理范围外的所有高低压电缆的整改、吊挂和故障处理.9、全矿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鉴定。10、地面防雷设施、井下供电系统、五大保护的安装、检查、试验、登记维护和故障处理。11、搞好设备润滑工作,并做好润滑档案管理。12、全矿井上下通讯设备及线路的检查、维护.13、综采、综掘专业设备的管理工作.(二)采掘单位职责:1、从

11、采区变电所馈电开关出线端或中央变电所出线的下一台馈电开关开始至采掘头面所有的机电设备及电缆的吊挂、整改工作。2、所属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小修及设备故障的排除。3、小型电器(线盒、按钮、电铃、照明灯、煤电钻)和控制电缆的安装、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和拆除回收。4、工作面风水管路的延长及维护.5、安装移交后,设备的移动和拆搭火。6、闲置设备、电缆的拆除和回收.7、掘进头供电线路的延长及维护。8、所属设备的帐、卡、物要对应,每月与机电设备组核对一次。9、所辖区域内的通讯电缆和瓦斯报警系统的电缆管理和吊挂工作。(三)运搬工区职责:1、所属机电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保养、检查、润滑

12、和故障排除。2、所属设备的大、中、小修和技术改造.3、负责所属电缆的管理、整改、吊挂、更换和拆除等工作。4、所属范围内的金属结构、摇台、推车机、提升系统、斜巷运输及安全设施的安装、检查、试验。5、所属绞车及钢丝绳的检查、保养、更换和回收工作.6、本区域内的五小设备及控制线路的安装、保管、维护和拆除回收.7、矿车、机车、电瓶车的维护、修理及故障排除.8、地面生产系统照明的安装和拆除。9、运输大巷架空线路的架设、维护、整改和更换回收。10、主要运输大巷下山安全设施和人行车信号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回收。11、负责本单位大修计划的落实和资料整理工作。12、做好本单位的图牌板管理和标准化管理的各项工作。(

13、四)通风工区职责:1、局扇的安装、管理和拆除回收工作。2、井下甲烷断电仪及线路的安装、维护、管理、维修、检查和拆除回收。3、其它同采掘工区。(五)生活(产)服务公司职责:1、所属设备的管理、维护、检查、润滑和保养.2、所辖设备的小修和故障处理.3、从主干线路下接的动力照明线路的安装及用电设备的拆搭火。4、地面主干管路(水气)下接的分支线路(闸阀以下)的管路维修。5、做好本单位设备帐、卡、物、图牌板的管理(每月到机电设备组核对一次).(六)供应科职责:1、按矿安排计划及时购置设备和备品、配件。2、负责新购设备和配件的管理和发放。3、备件帐、卡、物必须相符,合理制定备件借备定额,领退手续齐全。4、

14、做到库房整洁,保管良好。5、逐月将设备及配件库存量上报企管科并及时通知机电科设备组。6、设备禁止露天存放。7、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管理。8、做好润滑油的管理。第二十二条:设备的更换、使用维护、定期检查、检修。设备的更换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科提出报告,机电科再汇同生产科及有关领导研究确定. 为促进各工区维护人员认真学习技术,奖勤罚懒,凡请外单位帮助本单位处理设备故障的,根据时间长短,一次交被请单位50100元.新进新型设备,使用单位确因技术水平低,需机电科人员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清楚,由调度室具体安排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机电科进行处

15、理,直至处理好为止。此种情况只限1-2次,以后,均按有偿服务处理。第二十三条:各使用单位认真搞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图、牌板和设备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设备管理网员每周必须和机电设备组核对。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不按时核对的一次罚款50元。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等。要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第二十五条:所有设备操作司机和维护员都必须实行包机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各单位主要设备必须悬挂包机制人员名单,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责

16、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等,不得擅离职守,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第二十六条:各大型主要设备(特别是提升绞车)的学员和新进岗的学员,在培训期间机电科派专人负责带培,未经考试合格发证不准单独操作,否则出了一切问题追查有关单位及带培者的责任。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固定设备必须有运转(行)记录,三班制岗位司机、维护人员必须有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清楚、齐全;记录薄要清洁、完整,不准乱写乱画,更换下来的要专人统一保管,并至少入档贰年,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维护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每月底交机电科,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张,否则 缺少一张罚

17、20元,到期不交者,罚50100元。维护员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利用维护时间把设备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损坏的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否则将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罚款。第二十九条:设备使用单位不得损坏、埋压、丢失设备,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款;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如需折除,移交必须事前通过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移交手续,否则一台次罚款50-200元.第三十条: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

18、)制度,严格执行并要做好加油换油记录,各重要设备建立润滑片,切实做好润滑管理工作。设备的润滑机构;各工区要配备兼职润滑网员,润滑油必须化验合格,由供应科专物盛放标明牌号,专人妥善保管,定量发行,严禁不合格的润滑油投入使用;如因油脂不合格,将润滑机械造成部件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损坏程度予以罚款.第三十一条:各工区(单位)要建立设备事故未遂事故记录薄,认真做好记录,由各工区技术员及时统计、分析,上报矿安监站、机电科及矿有关领导,违者一次罚款50元。对经常发生的事故类别、场地、设备部位和原因等,机电科要汇同安监站、生产科、使用单位及矿有关领导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对设备本

19、身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设计、制造部门反映或安排有关部门修理,以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第三十二条:设备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及时回报机电科,机电科应汇同安监站等有关部门和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所出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患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第三十三条:设备的检修分为日常检修、中检及大修理三种(一)日常检修由使用单位维护员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如需影响的,维护单位必须提前两天向生产部门报告,经生产科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按故意影响生

20、产论处,并视其影响程度罚款。 (二)设备的中修、大修要按计划进行,此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前两个月向机电科申请(年计划提前两个月于每年十月报机电科),机电科技术员提前一个月统一汇编编制,经矿长签定意见后报公司审批,计划审批后交矿生产部门纳入年、季、月生产计划统一安排,并提前七天将计划下达到施工班组,违者追查责任。第三十四条:我矿设备的修理部门(一)设备检修,原则上由机电科修理车间(机电服务公司)负责。(二)本矿有条件有能力的单位自行修理并做好检修记录。(三)本矿无能力检修的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登记填写“设备外委检修单”,报机电矿长签批外委修理,其它任何部门无权外委。第三十五条:本矿设备的大、中修及停产检

21、修,必须按机电科及生产部门的计划安排进行,否则一台次罚款100200元.第三十六条:移动设备的中修应在地面进行,使用单位应提前五天向机电科申请,经机电科及有关领导批准,设备组验收,本矿有能力自修的自修,不能自修的由机电科另行安排。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缺丝少件的按有关规定罚款(按设备回收条款论处)。由使用单位设备网员负责到设备组具体办理送修的验收手续。第三十七条:对按计划下达的检修设备,修理车间必须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对不因客观条件限制完不成检修任务或达不到检修质量标准的,一次罚款50100元,并由修理车间限期修理或翻工,所有一切损失自负。第三十八条:生产部门临时安排的急用设备的检修,机电科修理

22、车间要克服一切困难抢时修理,所用加班工时由修理车间如实报机电科分管领导,机电科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影响生产,否则根据影响程度罚款。第三十九条:严格执行开、竣工报告制,坚持一工程两报告.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制订施工措施,报机电矿长、总工、安全站审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向机电科送交竣工报告,机电科再按一定的程序完成送交手续,否则不准开工,违者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十条:供应部门要组织好维修备品配件的供应、保管、储备工作,以满足检修工作的需要,因计划不周或因其他人为因素造成配件短缺,影响检修、耽误生产引发事故,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损失大小予以罚款。第四十一条:

23、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验收(一)设备大修后,检修单位要及时通知机电科、企管科,机电科技术员牵头会同设备管理员、检修单位的负责人或技术员、使用单位的技术员维护员操作工二人共同参加,要按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验收,试运转和效能测定,要坚持以各种测量仪表、仪器为标准,严把质量关.经验收符合检修质量标准的,由机电科技术员签发合格证方为合格。对确因老化、严重损坏或属于本身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达不到检修质量标准的或因技术、仪器、仪表所致无法测定的,以安全运行三天为合格.(二)验收后,机电科技术员要将检修内容详细记入设备档案,并将设备检修记录、试验记录及验收执行单一并收取归档,妥善保管。(三)参加设备验收的人员秉公办事,认

24、真验收,严禁不合格的设备入库或投入使用,否则追究验收人的责任。对造成设备事故的加重处罚,严肃处理。第四十二条:停产及重大工程的检修(一)停产检修要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解决的主要设备缺陷、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和整定等重要问题。停产检修和重大检修工程开工前,负责施工的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包括:检修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地点、施工负责人、劳动组织施工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和检修质量标准等,报机电科长、安全站长、矿总工、机电矿长审批.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讨论,制定保证措施,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停风、停电、停水、停汽和停机等全面的具体事宜方可。

25、开工检修施工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做好详细的检修记录,检修竣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验收,隐患部位由机电技术员组织阶段性验收。(二)检修完毕后要保证有充分的试运转时间。第四十三条:检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一)设备的日常检修、中修费用直接纳入生产成本,并应与各工区(单位)检修材料费,承包指标直接挂钩考核。为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各检修单位和人员要在保证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修旧制度,以旧代新。对修旧利废、降低成本有明显成效的工区(单位)及个人,应予以表扬,并由设备组向矿有关部门及领导提出书面建议,予以适当奖励,反之,亦建议予以适当罚款。(二)设备大修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此资金应按规定的提率提

26、取,由机电科设备组按计划掌握使用,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企管科负责监督,要保证专款专用,否则追究有关方面的责任。第四十四条:设备的出矿修理(一)必须出矿修理的设备(包括五小设备)使用单位向机电科申报,由设备组会同机电科技术员、企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技术员共同对所修设备做出鉴定,然后由设备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报单,经分管矿长签字同意后再联系外委,凡出矿修理的设备及外调、外借、出售等需出矿的设备、电缆等,均须到设备组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不准出矿,随意放行的一台次罚门卫人员100元,并令其追回所放出去的设备(电缆等)。对修好回矿的设备,仍由设备组会同原鉴定人员鉴定验收,合格者签发验收合格证入库保管或按一定

27、的手续投入使用;不合格由设备组会同企管科具体与修理单位联系,协商妥善解决翻修或付款等事宜.(二)对外委检修的设备,验收人员要坚持标准,秉公办事,不得假公济私,营私舞弊,否则发现一次罚验收人员每人50100元,并追究责任,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严加处理.(三)财务部门须见到验收合格证方可付款,违者罚付款人50-100元,并追究责任。第四十五条:设备的封存: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的设备应进行封存,凡应进行封存的设备均由设备组管理或使用单位向设备组提出报告,由设备组核准登记造册后进行封存。需封存的设备由保管或使用单位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检查,防止丢失损坏,否则,视其损坏程度予以罚款。凡经

28、设备组核准封存的设备,可以不再提出折旧。对于已封存的设备不经设备组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启封,否则后果自负.第四十六条:设备的更新改造规划及制订年度计划,由机电科根据企业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技术状态制订,经机电总工审核后,报矿长审批,由设备组组织实施.第四十七条:一般设备的改造更新计划,由设备组提出方案,交机电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企管、生产、财务和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研究制定更新改造计划,报矿领导及公司批准后交设备组负责落实.第四十八条:设备的报废:在每年的一次设备大清查后,由机电矿长组织机电科、财务科、企管科及使用单位组成小组共同鉴定,提出确凿的技术数据,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

29、属于非固定资产的由机电矿长批准,属于固定资产的报矿长及公司审批。全体使用单位不经批准都不得将所用设备随便列入报废之列,放松管理和维护,造成设备损坏,违者按该设备价值的1/3处罚.第四十九条:对批准报废的设备(一)设备组应及时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的残值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二)使用单位要按设备管理员指定的地点存放,妥善保管,其中可利用部分,由财务部门折价入帐,供应部门入库保管。(三)没有设备管理部门及有关领导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擅自拆开出售,违者罚款50200元。第五十条:设备的回收(一)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条款执行。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

30、单位回收,回收条交设备组,以便核实。由安装单位、设备组、使用单位共同鉴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二)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结帐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齐全,否则按设备不完好处理,同时罚所缺配件的45倍,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使用及回收。人为的损坏,每台件罚款50-1000元,发现在拆除电器设备时用刀割电缆及安全设备遭到破坏的,一台次罚款200元。(三)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四)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包括:空压机、重配设备、乙炔发生设备、压力容器、工业泵及各种线路等)及电器设备(如:防爆开关、干式变压器、电缆等)应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回收.

31、特种设备由机电科、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对于该回收而不及时回收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发现一台次罚款100元,限期回收,不回收的每拖延一天加罚100元,造成损失的加重处罚。(五)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电缆钩等回收交机电科设备库,如发现采掘、运、通、机电等各单位闲置不及时回收者,发现一台次罚50100元。(六)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放,违者每发现一次,每台次罚款50100元。(七)采煤工作面缩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八)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

32、备组销帐,上井设备不销帐者,一律按丢失赔偿。(九)井下机电设备不许直接转用,特殊情况必须转用时,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分管领导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后方可。(十)设备材料转交后,其维护回收工作由单位负责.移交过程中,设备组应将待回收设备向回收单位交代清楚,按达成协议下回收通知单,回收要及时。(十一)单台更换下来的设备,必须在三日内回收到指定地点。第五十一条:设备的内外调拨与外借(一)凡本矿单位之间的设备调拨,根据生产需要,由机电科设备组负责。(二)机电设备需调出、调入本矿时,按调拨手续由设备组具体办理.(三)矿原则上不对外租借机电设备,经矿长或公司正式批准、对外租借的机电设备,必须由机电科、

33、财务科和租借单位共同签定“机电设备租借合同”。租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在三个月内每月按原值3%核收租金,超过三个月,每月按设备原值5%核收租金。二、机电技术管理规定(一)机电科应健全技术管理组,负责收集、保管机电方面的图纸、说明书、出厂证明、合格证、试验单等.(二)资料管理员应对本科的图纸、资料、文件统一建档,统一编号。(三)任何单位新领的机电设备随机图纸,必须及时交到机电资料室备案存放。否则给予经济处罚或全部购买补齐。(四)借用的技术资料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按时归还,丢失损坏一律赔款。(五)全矿各类机电工程的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安装、检修、施工措施、预防措施、事故分析等应有批报手续,自己设计

34、测绘图纸,应严肃认真,有关人员均在图纸上签字。以上资料应保留完整,存档备查。 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包括安装数据、隐蔽工程、试验性能和原始记录. 检修设备的技术资料应包括设备的原始状态,性能检修内容、检修记录、检修质量、试车数据和存在问题等。 (六)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始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批报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 (七)设备的安装、检修,必须根据技术资料安全规程安装检修质量标准编制计划,制定措施后方可施工。 (八)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和定期技术测定,季节性防雪防寒防冻工作制订防范措施准备配件好设备准确搞好主要设备技术测定工作。(九)学习推广新技术新经验。(十)

35、技术培训和考核,应有计划的提高职工队伍的技术素质。三、机电技术档案管理规定1、每一设备必须有详细的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出厂日期、使用日期及大中修和原设备的改革资料.2、技术资料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需要查阅明必须经技术档案员同意。3、借阅技术资料必须经技术资档案员同意,由借阅人写借条方可借阅,但借阅天数不超过三天。4、借阅资料如丢失或损坏、借阅人必须按其2倍的价格赔偿损失,即购买资料费用或原厂家路费按出差计算了 ,出差人的工资之和的2倍赔偿.5、凡新进设备、说明书、合格证、装配图纸、施工图纸,测试资料、零部件图纸等必须齐全,送档案员处存档,否则,应拒绝接受使用.电气试验制度一、定期试验

36、: 1、每年三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要将继电保护整定、校验一次,同时将6KV电缆做一次摇测和直泄试验一次。2、每年三月十五日前全矿接地电阻摇测一次.3、避雷器每年三月十五日前电阻摇测一次,每两年做一次工频放电试验。4、井下漏电保护每天做一次漏电试验。5、每年对下列保安用具有试验一次:绝缘手套、绝缘胶靴及胶皮绝缘垫、绝缘台、拉杆、高压试电笔、放电棒、绝缘夹。6、运行中35kv以下电气设备,每三年做一次绝缘油击穿试验.7、对运行中的交、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搞器、断路器、互感器、每年试验一次。8、对运行中的套管、支柱绝缘子和悬式绝缘子、隔离开关和母线索、电力电容器、干式电抗器、半导体电力整流器、6

37、kv 架空线路,每三年做一次电气试验。二、对联下列电气设备进行试验: 1、新安装、及大修后投用的电气设施.2、长期(井下三个月,地面六个月)停止使用的电气设施投运前。3、移动安装的电气设备.4、电缆更换接头及热补以后。5、电气设施发生事故后,检查、试验。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坏,使设备一次停运六十分钟或一次影响产量二百吨以上或者设备损坏价值一千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2、机电事矿发生后(包括机电人身事故)能处理的应积极处理。不能当时处理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尽量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3、矿设以机电矿长为首的机电事故处理小组

38、.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由公司领导同志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处理.二进制类机电事故由矿领导负责追查分析。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科负责组织追查处理。凡重大机电事故,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应在十天花板内将事故内容,原因分析,处理经过,防范措施,以书面报公司有关部门。4、对已发生的事故必须做到“ 四不放过”: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没有订出预防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没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5、对所发生的一切机电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机电事故率不断降低.6、在每月召开一次的安全网员会议上,

39、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向网球员和机电职工讲述机电事故情况,发动群众分析事故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训,不断的开展反事故斗争。7、机电科要在每月五号前交上月机电事故情况,按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上报机电矿长。压力容器管理规定1、为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证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2、矿属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否则追究管理人员责任.3、蒸气锅炉、分气包、空气压缩机风包,中压炔发生器、炔氧气瓶、开水炉均属压力容器。4、压力容器由机电科统一管理,并由分管科长工 具体负责,各使用单位用科、区长

40、兼管压力不从心容器的安全运行工作.5、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新安装的压力不从心容器必须有设计书,否则不准安装、使用。6、压力容器的操作工作必须持证上岗,没有操作合格证的人员不准操作,否则按违章论处。7、炔瓶、氧气瓶由供应科统一负责充气发放。定期检验容器和妥善保管。矿属使用单位必须有合格证的氧、焊工领取氧气和炔。8、井下和井口从事氧气的焊割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矿长批准后进行。操作时容器必须放置在工作地点风流方向的上方,工期点与炔、氧气瓶三者之间在规定的距离内。容器在上下井时必须捆绑牢固,而后由信号工通知绞车司机其提升速度小于3m/s。9、氧气瓶上应装有防震橡胶卷和

41、安全帽,搬运时,应将安全帽拧紧,不得甩掉不 用不着 。氧气瓶应防止阳光直曝晒和靠近高温热源,冬季如遇瓶阀和减压器冻结时,禁止使用火焰加热和使用铁器猛击,且严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严禁使用不完的氧气瓶和减压器。10、开水司炉工,蒸气烘干设备和主分气包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达到应知应会才能上岗。11、压力容器必须按规定装设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设施,安全阀的动作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压力的10%,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应定期到场检查,调试和试验,并定期校验,不合格严禁使用。12、新装或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应按规定的工作压力进行压力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劳资科、机电科应及时联系对运行的锅炉进行定期校验.1

42、3、压力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操作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专职维修工必须每班检查一次,分管科长和技术员必须每月检查一次,并负责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做好记录。14、锅炉应严格按照要害场所管理规定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司炉工不得擅离职守。15、锅炉压力容和使用气管路的安装的减压阀工作压力的确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计算确定,一旦确定后,任何人不得随便变动,并进行铅封,如需要变动必须经机电主管技术员同意。安全保护装置及电气设备试验制度1、试验工作要纳入机电管理工作,由机电技术人员根据机电管理规定和安全规程有计划、有目的、分期分批地进行安全设施和电气设备的试验。2、地面35kv变电所、变压器、油开关、高压电缆、避雷

43、器、继电保护、接地电阻、安全用具等试验项目,必须在每年春季之前由机电科指派专人配恰恰相反机电部按照电气设备试验标准进行全面的详细试验,试验后的试验报告,进入机电设备资料档案,以便待查.3、矿属变压器、油开关、电抗器等使用的绝缘油,应每年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对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对连续跳闸三次的油开关,应立即进行换油并进行检修,新进的绝缘油必须有出厂试验报告,在使用前再进行一次试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4、主提绳要严格按煤故安全规程截绳送检试验,在维护人员每天检查的基础上,机电科长组织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验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存档。5、所有安全阀、压力表在按有规程规定、按期进行试验试验报告进行该设备

44、档案,以便备查。6、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全面检查一次,并对工作泵、备用泵进行一次同时运行的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试验结果存入水泵档案内蒙古自治区井下水仓和水沟中的淤泥,应由矿长组织力量在每年雨季到来之前清理一次.7、对于提升绞车及主要运输绞车的安全保护设施,应每月检查一次,过卷、闸磨、松绳、离合器退位、紧急制动等保护必须每天试验一次,试验检查结果上报机电科,并作好记录待查.8、井下变电所要坚持使用漏电保护,保护装置的试验由变电所值班工每日进行一次漏电试验,发现动作不及时或不动作要上报机电科及时检修,试验后认真做好记录.供用电管理制度1、高压供电(1)为了

45、加强高压供电管理,机电科应设一名副科长和主管技术员分管和专管,由大型维护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维护、调整和试验。(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有标志,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机电科应存以下图纸。A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的位置图.B高压供电系统图。C井下主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D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3)高压供电设备要按规定检修计划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4)架空线路每年应进行一次登杆检查,每季应进行一次定期巡视,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冻结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季

46、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在有电缆敷设处进行其它施工时,要有施工单位制定措施,经机电科检查后方可施工.(6)高压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直接启动设备的开关,半年一次,其他开关每年一次,因短路故障跳闸三次的开关,应对其检验和补加一次,对试验不合格的绝缘油要及时更换或处理。(7)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要进行接地电阻的测定,运行中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规程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电气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站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和无压失放的保护装

47、置,而且要根据“规程”规定进行装置和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如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要立即进行电器整定,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更动。(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灭火器、灭火黄砂、铁锨等灭火器材,并妥善保管。2、低压供电管理(1)机电科要设有防爆设备维护组,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维护、检查工作。(2)井下需要装零星电气设备,必须由安装单位提写用电申请,机电科批准,在指定地点和部位搭火,私自搭火的,机电科有权拆除及处理,由此造成的变压器或干线过载,出现事故和影响生产的,责任有私自搭火人负责。设备和线路拆除要报请机电科停电,出线嘴要用合格的钢板堵死,以防失爆。(3)井下变电所要坚持用检漏装置,其维护由维护班负责,试验由值班员每天进行一次,试验结果要详细记录.(4)在井下变电所内,机电科内都要有低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