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生活区消防、用电安全通知施工生活区用电、防火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我公司关于加强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徐圩新区公租房安全有序施工。我部安质部针对春季施工防火下发制定此通知,详细内容如下:1. 各施工班组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必须及时清理。 2. 生活区用电漏保、插座损坏的要及时更换。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4.严禁在生活区内用碘钨灯照明,烘烤衣物等。 5.离开后应随手关灯、拔下电插板、电热毯等插销,关闭电源。 6.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 7.禁止悬空架设电源线,禁止在电线上挂设衣物等生活用品。 8 使用煤气灶做饭灶头与气罐保持一定距离,室内保持通风,以防中毒、着火事故发生。9、 生活区灭火器要配置其全。即日起:发现私拉乱接、使用碘钨灯的,给予没收电源线、灯具。屡教不改的,给予处罚:500元整。 江苏省金陵集团有限公司 连云港徐圩新区公租房一期项目部 2013年0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