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其实施,负责管理项目安全机构的日常工作;3、经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4、督促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防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5、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6、协助
2、承包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7、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8、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9、事故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10、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其工作;11、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12、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13、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14、审查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15、审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16、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17、审查承包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18、审查承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19、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20、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责任人: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