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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案例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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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国有大型垄断企业,为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待遇,除了每月按一定比例为在职员工缴存补充养老保险外,还在员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根据职务的不同,一次性为员工缴存10万至30万不等的补充养老保险,对这笔数额不菲的所得,该单位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税。 案例二:某单位五名高管,在年底根据考核情况发放数额不等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同时,按固定数额为每名高管发放数万元的住房补贴。高管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和住房补贴均在每年12月份发放,发放时,该单位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与住房补贴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案例三: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年根据其年度

2、业绩情况发放绩效奖,同时根据其年度内工作表现,如考勤、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放“精神文明奖”,这两种奖金一年发放一次,在次年的二月份年度考评完成后发放,发放时,该单位将两项奖金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案例四:某单位的薪酬管理制度明确,员工每半年考核根据其业绩情况发放半年奖,一年两次,每次发放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 上述案例中,扣缴义务人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上均存在错误,他们或者是把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对一个纳税人重复使用这一计算方法,造成适用低税率、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事实,而这也是税务稽查时经

3、常会遇到的一个个税涉税问题。 那么,全年一次性奖金是不是一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第一条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第四条规定: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通知第二条、

4、第三条执行。第五条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分析:上述规定表明,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有两条基本要求,一是必须符合文件规定要求的所得,二是全年只能使用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所得,不能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虽然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但一年中对一个纳税人多次适用此计算办法,同样也不正确。案例一退休时一次性缴存的补充养老保险、案例二的住房补贴显然不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办法;而案例三、案例四中的“精神文明奖”、“半年奖”虽然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

5、但该计税办法在一年中对一个纳税人被使用了两次,违反了文件的规定,造成事实上适用低税率、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事实。这四个案例中比较特殊的是案例三,即在同一个月发放了两种年终奖,之所以它们不能合并在一起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是因为在薪酬管理制度中,它们有着不同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发放办法,因而它们不是一个年终奖,虽然一起发放,但依旧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四个案例,正确的税务处理是:案例一,退休时一次性为员工缴存的补充养老保险,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第

6、二条规定,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案例二的“住房补贴”应合并当月工资薪金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案例三的“绩效奖”和“精神文明奖”,可选择数额较大者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奖项合并当月工资薪金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案例四中全年两次发放的“半年奖”,可选择数额较大者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剩下的“半年奖”合并当月工资薪金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账务处理(也可和当月其他扣缴个税项目合并在一起进行账务处理): 发放或划

7、转缴款时代扣: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代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贷:银行存款 元 如果是稽查查出的上述问题,则稽查部门应根据上述正确算法计算出被查年度应扣缴的个税数,减去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税数,得出应补扣补缴税款数,向扣缴义务人追缴并处以相应罚款,而扣缴义务人在接受处理后,应根据稽查部门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通知书补扣补缴相应税款和缴纳相应罚款,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补缴少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贷:银行存款 元 缴纳罚款: 借:营业外支出 元 贷:银行存款 元 在发放工资时补扣税款: 借:应付职

8、工薪酬工资 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 总结: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模式是分类税制,这种税制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它的好处是便于征收管理,不足是,同样数额的个人所得会由于类型不同、发放及计算方法不同而产生较大的税负差异。上述案例所涉及的问题提示我们,在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框架下,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注意防范因计算方法适用错误可能带来的涉税风险把全年一次性奖金当作一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而不分青红皂白把非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按该方法计算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是不正确的。以上案例同样提示税务机关,在进行纳税检查时,应关注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适用是否正确的问题,对于员工收入较高的单位来说,这样的问题易于检查,而且一旦有问题,往往涉及税款数字较大。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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