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性房地产如何进行财税处理一、会计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已出租的建筑物。企业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采用的计量模式不同,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分为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量模式。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投
2、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意味着投资性房地产可以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中直接交易。(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将存货、自用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该存货、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如果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按差额部分贷记资本公积,如果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按差额部分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
3、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收入,按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结转成本,同时将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成本。按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转换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贷记其他业务成本。二、税务规定由于公允价值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已计入当期利润,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年终申报时须对已计入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调整。并且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仍应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税前扣除。三、案例分析【例】2010年12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协议,将自用的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3年,2011年1月1日为租赁期开始日,2013年1
4、2月31日到期。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2011年1月1日此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账面原价为2000万元,已提折旧为1200万元。剩余折旧年限为8年。2011年12月3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2012年12月31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租赁协议到期,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协议,将该办公楼出售给乙公司,价款为300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2011年1月: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成本900 累计折旧1200 贷:固定资产办公楼2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2011年12月
5、31日: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2011年申报纳税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万元已计入当期会计损益,应作纳税调减。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投资性房地产仍允许计提折旧100万元,纳税调减100万元,该办公楼税收折余价值为700万元。2012年12月: 借: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6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2012年申报纳税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万元已计入当期会计损益,应作纳税调减。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当年允许扣除折旧费用100万元,该办公楼税收折余价值为600万元。2013年12月:借:公允价值变动损
6、益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公允价值变动1002013年申报纳税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已计入当期会计损益,应作纳税调增。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当年允许扣除折旧费用100万元,该办公楼税收折余价值为500万元。2013年12月,出售该办公楼借:银行存款3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0借:其他业务成本1700 贷:投资性房地产(办公楼)成本900 公允价值变动800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00 贷:其他业务成本800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00 贷:其他业务成本100 2013年12月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上确认转让收入为1400万元(3000-1700+100),税收上应确认转让所得2500万元(3000500),应纳税调增1100万元(25001400)。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