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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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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调查报告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对于推进我市“四化两型”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幸福株洲,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精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市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专项调研。我们通过深入分析我市现状及存在问题,借鉴有关城市先进做法,提出具体政策建议,供领导决策参考。 一、我市社会管理工作现状 社会管理涉及到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社会事业的改革发展、社会组织的发展管理、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目前,经过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我市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连续两年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民意测评居全省第一,连续两次荣获“长安杯”, 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初步成形。目前,全市已基本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格局。通过做强基层,坚持预防和化解并重、排查和调处并行,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信访工作协同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现了制度化。通过定期小排查和敏感期间大排查相结合,及时掌握各类不稳定因素,赢得了处置主动权。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等紧密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组织每年调处大小矛盾纠纷2万起以上,防止群体性上访、制止群体性械斗、防止民转刑、防止纠纷引起自杀等激化事件500余件,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网络初具规模。我市正着力加强街面巡逻防控网,根据警情特点,结合发案区域,实时调整各级公安机关、各巡防力量和治安积极分子的同步布控,针对性地强化高峰巡逻时段,高发案件路段、卡点的巡逻人数调整,使警力布局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巡防效果。完善单位内部防范网,行业场所控制网,健全社区治安防控网,建立健全智能科技防控网,不断推进“数字株洲”建设,全面整合电子监控资源,将居民区智能防盗系统、城市视频监控系统、治安复杂场所监控点与监所电子巡更系统等进行联网合并,对人、地、物、事、组织实行整体性动态控制。构建人口管理协作网,大力度推进了全市社会化的整体防控工作。 (三)城乡基层社区管理改革全面启动。目前,我市共有325个城市社区、1818个建制村。从2009年开始,在全市推进了以“选聘结合、政居分设”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改革过去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二元化管理体制,在社区增设社区服务站,将原来由居委会承办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行政管理工作分离出来,由社区服务站负责承办,构建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三位一体的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目前,我市天元区、芦淞区40个社区已经完成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从试点情况看,通过改革,形成了更加合理的社区治理结构和高素质、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基础管理服务水平得到提高,构建了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等四大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涉及130多项。对于农村社区,我市按照“试点先行、探索推进、由点到面、全面深化”的总体思路,提出到2015年,全市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80%,城市四区和云龙示范区实现全覆盖,绝大多数农村社区达到“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建设标准。目前,各试点村按照不同建设模式,建立健全了社区组织,新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30个,建立便民超市160个,成立各种社区协会组织200多个。 (四)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不断显现。截止2010年底,全市登记社会组织1057个,其中社会团体700个(市本级319个,县市区38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57个(市本级121个,县市区236个),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体系。社会组织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显示了其独特优势,比如,我市许多商会建立的内部矛盾调解机制,大大缓解了政府化解矛盾纠纷的压力,社会组织还在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开展起到了积极动员作用。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广泛团结各方面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在提供服务同时,引导公众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起到了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五)虚拟社会综合管控初见成效。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我市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的管理,把握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内容海量、传播快捷、主体草根、空间无界等特点,用先进理念管理虚拟网络社会。一是实施全方位监看,形成了“专业人员重点监看、技术系统常规监看、多级多部门联动监看、相关网站协作监看”的四轮驱动工作格局。二是推行专业化研判。通过分级、分类、分段研判,增强了应对网上舆情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抓好针对性处置。网上舆情处置与网下问题处理相结合,及时报告,主动会商,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努力消除网上舆源,防止舆论炒作。 二、我市社会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调研中我们发现,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结构、就业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深刻变化,人员流动性大大增强,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且呈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再加上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社会矛盾相对凸显。特别是近年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影响迅速扩大,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征地拆迁中产生的旧矛盾、新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我市社会管理体系面临着重大考验。虽然我市的社会管理不断得到加强并有所创新,但从总体上说,目前我市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株洲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存在问题还比较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视还有待加强,社会管理与经济发展相比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较长时期追求以经济发展速度为中心,这种片面的追求GDP增长导致在发展定位上只注重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和经济效益,而忽视整体效益、长远效益、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忽视了政府公共职能的发挥。我市经济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已是不争的事实,但如何公平地使更多的人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矛盾的新焦点。如果没有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问题就会不断增多,社会矛盾就会不断加剧,社会管理难度也就越来越大。对社会管理工作的忽视,直接导致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清晰,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没有得到强化,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动机不强,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缺乏主动意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观念意识淡薄等,无法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管理格局,无法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大好局面。 (二)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管理还不相适应,社会管理主体相对单一。单一的管理主体、严格的条块关系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导致我市社会管理职能弱化,形成了一种“大政府,小社会”格局。调研发现,社区、农村基层组织、中介组织等本可以完成的社会管理工作对政府部门有较大的依赖性,同时由于职能划分不清晰,难以避免出现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导致行政效率低下,行政成本提高。目前,我市还普遍存在责、权、利不对等的现象,同时市政府过多掌握社会事务管理权,区县、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缺乏积极性,很难保证对基层一般性社会事务的有效治理。专门从事信访接待的工作部门不能很好将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还比较单一,离真正的“绿色通道”还有较大的距离。有的部门存在“人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对上访群众要么冷眼相看,要么推托敷衍,让群众不但有话无处说、有气无处消,又累积了新的怨气。还有的部门对信访部门交办、转送的信访材料不及时办理,甚至石沉大海。这样,就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事情频繁发生。 (三)部门、社会、公众难以协调联动,社会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多元主体的并存是我市现阶段社会管理工作一大特点,社会管理格局面临两大难题:一个是主体培育,包括政府主体、非政府治理主体、公众社会管理意识的培育;另一个是构建起多元主体合作网络。这两个问题相互影响,紧密联系。市、县、镇是我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主体,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要若干配角多元联动进行,特别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联动的三调工作机制未能有效建立,在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方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困难,受理纠纷较多的行政部门如劳动、环保、药监、安监、国土等部门需要不断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联动机制。调研发现在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上,各级政府并没有把更多职能以多种形式下放给那些非政府、非营利性组织承担,导致这些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不愿意承担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 (四)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机构及人员配置无法满足发展需要。在我国,财权往往高度集中在上一级政府,事权则层层下移给下一级政府乃至最基层的乡镇政府,作为政策最终执行者的基层政府和组织承担了大量的社会管理事务,却缺乏足够的财力和人员作保障。此次调研普遍反映我市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人和钱“两大困境”,由于资金和人员的缺乏,承担大量社会管理工作的政府和组织在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疲于奔波,疲于应付,更无从谈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比如说流动人口管理,由于待遇低、任务重,留不住人、人员变动大,信息采集员队伍无法稳定,流动人口管理问题重重。 (五)流动人口数量激增,人口服务和管理任务艰巨。2010年,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意见》,我市流动人口数量呈逐年迅速递增态势,管理形势较为严峻。2008年我市登记的暂住人口为188491人,36163户;2009年为296924人,56560户;2010年为382967人,72412户;以上数据是登记数据,根据公安局工作人员意见,由于我市流动人口管理严重滞后,信息登记录入不到位,数据更新不及时,实际流动人口数量远远大于上述数据。 (六)出台了一系列社会管理政策措施,但落实力度不够。自2010年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株洲市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意见》、《株洲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由于职能划分不明确、组织领导机制不健全、多元投入不到位、考评激励不严格等原因,这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无法施行。 三、外地社会管理创新的先进经验 近年来,全国部分城市面对社会管理新形势的挑战,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在破解制约社会管理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创造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良好社会管理机制,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天津市西青区将原来独立的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3个部门进行整合,实行集中统一办公,集中接待群众,集中解决问题。同时,将劳动保障、建委、房管、环保、民政、计生、公检法司等十几个部门的职能下放到街镇,在中心内设立住房保障、劳动就业、残疾人服务、综合执法等多个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这种“3+X”工作模式抓住了在基层吸附矛盾、化解矛盾的关键,靠前服务、便民服务、综合服务。街道、乡镇领导和综治干部每天轮流接访和定期下访,密切关注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综治信访动态,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解决在初始阶段。 深圳市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飞跃式发展。一是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在原有网络基础上,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进企业、进物业、进事业单位,行业和区域性调解组织也得到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867家,基本做到 “ 有(民间)纠纷就有(人民)调解组织”。二是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调解员队伍渐具规模。一大批高素质、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调解员队伍,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调解员近 17000 名,其中专职调解员800多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专业力量也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全市 250 多家律师事务所、上千名律师参与调解纠纷近累计万宗,成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新的力量。三是人民调解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逐年加大,2008年全市共投入人民调解工作包括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调委会和调解员的补助经费达到700多万, 2009年预算进一步增加至近900万元,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社会治安联防联控网络。深圳市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重点是编织、建设好六张网,即情报信息网、基础防范网、视频监控网、网络管控网、打击整治网和区域协防网。经过几个月的建设,深圳警方摸索出了一些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好做法,如罗湖警方把六张网分解为区域五大工程,成立专职社区警务队,加强对重点场所和人员的管理;福田警方利用优势科技力量,开发了视频监控系统,打防管控结合,着力打击犯罪;龙岗警方狠抓大鹏半岛试点工作,并加强“警企联动”,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内保力量的作用,加强安全防范,以及信息录入、居住证办理等工作;坪山警方则依靠坪山新区管委会,全区动员,并开创性地运用“三送三求”工作法,即“一送服务,求理解;二送文化,求支持;三送平安,求共识”,努力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江苏省常州市通过实行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等举措,探索出了一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路子,促进了“平安常州”建设。该市首先实行以房管人。通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中介物业公司对出租屋进行托管,尤其为出租人及承租人提供房源、招租、纳税、家政等多元化服务,有效规范了房屋租赁行为。对“城中村”、“城郊村”等流动人口集聚的重点区域,全市不定期组织公安、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实行以业管人,是该市管理服务流动人口的又一做法。他们对用工人数多、且符合自主管理条件的厂企单位,通过签订管理责任书,指导建立流动人口协管组织,落实流动人口登记办证、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安全管理等日常工作。对娱乐服务、建筑工地、路边店等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场所或部位,也通过签订责任书,确定经营业主的管理义务。对旅店业、留宿浴室,通过安装旅馆信息系统,将全市宾馆饭店、留宿浴室全部纳入系统管理。针对流动人口中无固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无合法身份的“三无人员”,常州市重点强调登记办证率,通过“以证管人”,形成无证寸步难行的严管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现行暂住证的内在功能,改变流动人口频繁变动、重复办证、一人多证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暂住证注册制度,保证“一证走遍常州”。 (四)城乡基层社区管理改革。湖北省宜昌市通过居委会直接选举,从根本上完成了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彻底改变了过去社区居委会与政府之间的依附关系,明确了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同时实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选聘分离”,根据居民户数的一定比例,城区共划分为1287个“网格”,每个网格目前配备一名管理员,每名管理员全面负责网格内的信息采集、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管理等六项职责。通过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既保证了政府各项行政和社会管理工作在社区的落实,又确保了社区居委会民主自治职能的归位,从而促进了社区依法自治和政府依法行政。 (五)社会组织管理。北京市按照“宽审批、严监管”的指导方针,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创新,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一是解决注册难题,四类审批全放开。从2011年起,北京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大开绿灯,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成立审批全部放开,不需要主管部门审批,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建立“一口审批”绿色通道,“一条龙”为社会组织办理登记业务,彻底解决“找主管单位难”的问题。二是促进良性发展,后续执法不手软。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实行“宽审批”,还要“严监管”。所谓“严监管”,就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后续执法力度,确保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发展,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活力。市民政部门将评估社会组织情况,建立社会组织等级管理体系,实行社会组织分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活动管理和监督管理,并完善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和公开承诺制度。北京还将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利用专业机构对300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三是政府有效扶持,财政出钱买服务。为了扶持培育社会组织,该市将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和社会资源配置的力度。2010年,北京市、区两级共拿出1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今年这项投入将翻一番,达到2亿元。此举旨在更好地发挥政府资金导向作用。政府通过公益创投、项目招投标和资助补贴等方式,购买600项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每个项目都给予资金支持。 (六)虚拟社会综合管控。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虚拟社会的违法犯罪也日益加剧。如何有效建立虚拟社会的打防控体系,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花大力气,共设立网上报警岗亭3800多个,虚拟警察500多名。同时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虚拟社会打防控警务机制”,网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提高。近一年来,该市政法部门就是严格按照“积极引导、依法管理、整体管控”的原则建立健全虚拟社会综合管控机制。虚拟社会管理创新在该市体现在“虚拟社会现实化管理”,即把网站当成公共场所,把论坛当成社区,把版主当成业主,把网民当成暂住人口,有效建立虚拟人口、虚拟社会的信息数据库,构建虚拟社会综合防控网。 四、强化和创新我市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 加强社会管理,进一步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是摆在我们当前的一项重大课题和重要任务。从我市情况看,当务之急是针对我市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整合现有资源,努力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切实加强对社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理念,转变观念,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生产力,社会管理也是生产力”、“发展是政绩、社会管理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做到社会管理与经济建设并重,切实把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作为提升执政能力及科学发展水平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加强监督、综治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为此,我们建议尽快成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市综治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也要尽快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着力打造“一综多专”的大调解格局。按照“党政领导、综治牵头、依托部门”的模式,在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完善医患、劳资、环保、拆迁、交通事故、物价、教育、婚姻等各项专业调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深化“检调、诉调、援调、访调、消调”等对接调处机制,强化实体运作,规范对接流程,拓展对接范围,提升调处质效。同时积极推进大调解基层基础建设和职业化、信息化建设。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完善调解员选聘任用、持证上岗、等级评定、培训管理等制度,造就一批群众威信高、社会广泛认可的调解专家、调解能手。 (三)进一步完善外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多项省、市重点工程纷纷上马,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我市仅登记的外来人口就达40多万,每年还以20%的速度递增,在为株洲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对于外来人口这一重要群体有必要建立一整套服务体系。 1、建立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体制。建立隶属市综治委领导的副科级建制的市外来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加强对全市外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强社区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按照“一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的要求,为外来人员提供登记办证、职业介绍、就业咨询、房屋租赁、权益维护等一站式、全程式服务,有效搭建满足外来人员物质、精神、文化需求的综合服务载体。城市四区各社区建立功能齐全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外来人口超过1000人的其它乡镇(园区)也要建立外口服务管理中心;其他不足1000人的乡镇(园区)均建立外来人员服务站。同时,各社区要按300:1的要求加强外来人口专管员队伍建设,确保有专人专职提供服务管理。 2、建立完善流动人员信息社会化采集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工作模式,推进“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管理体系的全覆盖。推进流动人员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户籍管理人口流入地、流出地双向管理协作机制,公安、劳动、计生、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整体联动,建立统一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推行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着力解决外来人员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营造公平对待的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四)创新发展城乡新型社区社会管理体系。从社区新的功能定位出发,积极探索与新型社区相适应的管理服务新路子,着力把城乡社区建成加强社会管理、提供社会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综合平台。 1、推进社区网格化建设。在全市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把社区划分为若干责任网格,整合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和各种协管力量,实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有效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全覆盖。 2、推进社区组织化建设。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为配套的社区组织体系,并以此为依托,大力吸纳党员、公务员、大学生参与到社区管理服务中来,推进行业组织、自治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市领导联系社区和新招录公务员下社区锻炼制度。 3、推进社区服务化建设。将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建设,不断搭建服务平台、完善服务体系、配齐服务设施,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等日常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城市和农村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分别达到400和600平方米以上。建立覆盖全市的社区信息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将家政服务、医疗服务、法律援助等内容纳入其中,形成信息和物流的互动。加强对互助性、公益性、娱乐性社区组织的指导和服务,有效发挥他们在满足群众需求、活跃社区文化生活、疏导群众情绪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基础设施,确保具备消防安全防范功能。推进社区技防建设,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切实加强社区安全防范。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趋势,大力培育行业性、区域性、枢纽型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纽带、服务平台作用,广泛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营造举全市之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良好氛围。 1、加大扶持力度,推动社会组织加快发展。加强对社会组织地位、作用的宣传,优化发展环境;降低社会组织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的资助和奖励机制,根据社会组织的不同类型或公共服务的不同性质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发展教科文卫生、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组织,以及社区民间组织、农村专业性经济组织,并从资金、职能、人才、场所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和承接政府有关职能、设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 2、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按照社会化、专业化的要求,实行行业协会以及相类社会组织与主管行政机构在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的彻底脱钩,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我管理、自主发展;建立信息工作制度,有序反映社会组织成员的诉求,进一步疏通党委政府与社会组织的沟通渠道,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3、强化监督,建立完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规范社会组织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由政府指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加强民政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力量,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察。 (六)扎实抓好社会管理专业队伍建设。为缓解目前社会管理人员不足问题,有必要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整合各方资源,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等形式,充实加强专职调解、社工、保安、监控、巡防、外口专管、心理矫治等各类专业队伍,使之成为基层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实现行政力量与社会专业力量的相互衔接。按照规范化管理、职业化建设的要求,严格各类专业人员录用标准,强化职业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推行资质评定,全面建立专业力量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等工作办法。 (七)创新发展社会管理工作机制。立足株洲实际,将外地先进经验和本地以往的工作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取之所长、补己所短,努力形成群众能接受、基层易操作、又能见成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 1、完善领导责任机制。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和综治警示等领导干部维稳问责制。建立完善德、能、勤、绩、廉、法、安“七位一体”的干部考核体系,将社会管理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把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记入平安建设实绩档案,作为晋升提拔、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2、建立平安数据发布引导机制。按月统一发布全市案件状况、社会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安全生产事故、群众来信来访等涉及社会稳定的各项数据,定期研判分析,对案件、矛盾纠纷和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及时提出警示,为各级党政领导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决策服务。采取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方式,每年开展两次公众安全感调查。 3、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针对教育、环保、卫生、城建、拆迁等领域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审批、重大工程立项、重大举措出台,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 4、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对话机制。不断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政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等,必须预先听证,有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沟通协商制度。 (八)加强舆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氛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树立依法、逐级、有序反映诉求的意识,特别是要把调解、接访过程作为思想教育的过程,探索依靠群众做群众工作的方式,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大对热心参与慈善事业的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的形象宣传,弘扬真善美的核心价值理念,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管理。 附:株洲市社会管理工作相关文件 一、市委市政府已经正式发文 1、《株洲市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意见》(株办〔2010〕74号) 2、《株洲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株办〔2010〕75号) 3、《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2010〕14号) 4、《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发〔2010〕2号) 5、《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株政发〔2010〕19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发展和管理的意见》(株政办发〔2010〕34号) 7、《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2011〕5号) 二、单位发文 1、《关于在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中做好村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民政局,株民〔2010〕95号) 2、《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株民〔2010〕90号) 3、《关于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市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株社办发〔2010〕4号) 4、《关于做好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和培育发展工作的通知》(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株基社发〔2008〕2号)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1 第一节 项目概述 1 第二节 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3 第三节 可行性研究的范围和内容 3 第五节 技术经济指标 4 第二章 项目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5 第一节 项目提出的背景 5 第二节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7 第三章 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 9 第一节 需求分析 9 第二节 服务规模与标准 10 第四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 13 第一节 项目选址 13 第二节 项目区自然条件 13 第三节 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 18 第四节 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20 第五章 规划设计和建设方案 23 第一节 设计依据和目标 23 第二节 规划方案分析 25 第三节 建设方案 31 第六章 消 防 46 第七章 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 47 第一节 环境保护 47 第二节 劳动安全卫生 48 第三节 建议 50 第八章 节能分析 52 第一节 概 述 52 第二节 节能设计依据 52 第三节 能耗分析 53 第四节 节能措施 54 第九章 项目组织管理和实施进度 58 第一节 项目组织管理 58 第二节 进度计划安排 60 第十章 招投标方案 62 第一节 招标管理 62 第二节 项目招标基本情况 65 第十一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66 第一节 投资估算 66 第二节 资金筹措 70 第十二章 效益分析 71 第一节 经济效益 71 第二节 社会效益 73 第十三章 结 论 75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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