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工程学院
学生社团联合会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序言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信电社联”,成立于2007年11月,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服务、引导、监督全院学生社团工作,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校园人文气氛,繁荣校园文化的全院性学生社团管理机构。
信电社联以“繁荣校园文化,打造社团品牌,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以实现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信电社联下设主席团、办公室、财检部、宣传部、网络部、外联部等六个部门,现有学术科技类、文化娱乐类、实践公益类、体育运动类社团6个,会员500余人。
为了进一步促进信电学生社团的可持续发展,使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使社团管理规范化、活动正规化,特制定《社联管理制度汇编》
信电工程学院团委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目录
1) 《序言》...............................................1
2) 《目录》...............................................2
3)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3
4)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11
5)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管理条例》.........14
6)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会长管理条例》.....34
7)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报账制度》.........41
8)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档案管理条例》.....43
9)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公有财产(物资)管理办法》..................................................46
10)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考评办法》.............48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发展,使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发挥应有的作用,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信电社联”,是在院党委的领导和院团委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负责我院学生社团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服务、引导、监督全院学生社团工作,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增强院园人文气氛,繁荣院园文化的全院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 信电社联以“繁荣校园文化,打造社团品牌,推进素质拓展,服务广大同学”为宗旨,以实现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为目标,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信电社联
第四条 信电社联的基本任务(职能):
1、贯彻、执行院团委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任务、方针和措施,并积极主动开展有利于社团发展的工作;
2、处理学生社团的日常事务,巩固、监督、评议社团及社团活动;
3、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多层次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使社团切实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生活,提高校园科技文化气氛,形成校园特色文化服务;
4、代表信电工程学院所有社团的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利益,协调学院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团之间、社团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5、代表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与其他兄弟学院学生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第五条 信电社联具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解释信电社联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有权制定和修改《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等;
3、推荐新一届信电社联主席团成员;
4、听取、审议信电工程学院各在册社团的工作报告;
5、审议主席团对各部门及各社团负责人的任免决定;
6、报请院团委评选信电工程学院年度先进社团,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第六条 信电社联有权维护《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的尊严,信电工程学院各类学生社团组织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都不得同《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相抵触。
第七条 信电社联有权聘请院团委老师担任其荣誉顾问,指导日常工作。
第三章 信电社联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主席团是信电社联最高执行机构,由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组成。主席团下设办公室、财检部、宣传部、外联部、网络部五个部门。
第九条 主席团职责:
1、讨论并决定信电社联的总体发展方向、社团的活动安排及社团重大事务;
2、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
3、任免信电社联各职能部门和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4、合理、有效的引导社团开展工作,全面考核学生社团运行情况,向院团委提出年度奖惩建议,并具体组织年度评比表彰工作;
5、对申请成立的新社团进行初步论证,审查其试运行情况并将审查意见上报院团委;
6、决定社团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行使信电社联赋予的职责。
第十条 主席和副主席:
1、主席职责:
1)、全面负责信电社联日常工作;
2)、主持召开社联会议,具体负责信电社联全体成员的思想文化建设;
3)、确定信电社联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集中力量抓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
4)、传达院团委工作指示和任务,协调信电社联与各社团、社团与社团的关系;
5)、定期、不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定期向院团委汇报学生社团工作情况,督促并帮助各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6)、加强内部人员的团结,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协调各方面关系,争取各方面支持,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
2、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日常工作;
2)、具体负责某个部门和社团工作;
3)、主席不在时代理主席工作;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1名,主要负责:
1、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
2、安排信电社联事务、协调各部的工作;
3、起草各文件、报告,做好会议通知、记录;
4、负责信电社联财务出纳;
5、负责学生社团有关档案的管理工作;
6、实施信电社联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财检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名,主要负责:
1、社团考评、受理社团投诉和社团情况调研;
2、管理信电社联财务审批;
3、社团财务监督;
4、信电社联物资出入核查
5、信电社联工作计划的制定;
6、内部活动方案制定;
7、对社团活动方案的审核、修订。
第十三条 宣传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主要负责:
1、信电社联各项宣传工作,根据信电社联的工作计划,提出宣传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承担信电社联各项大型活动的宣传任务,协助各社团做好海报宣传工作;
3、设计信电社联各种标志、工作证模板。
4、协助各学生社团做好每次活动的通讯工作;
5、对学生社团重大事宜和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充分利用院内外媒体的影响,及时、客观、多渠道、全方位、高起点地宣传学生社团的工作。
第十四条 外联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主要负责:
1、信电社联各项活动的赞助联系
2、与院内党政机关、各部门、兄弟学院组织及各学院学生组织,新闻媒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接洽工作;
3、信电社联与各兄弟院学生组织、各企事业单位的外部活动;
4、兄弟院社联、社团交流接待工作。
第十五条 网络部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主要负责:
1、及时更新、维护信电社联主页,负责信电社联网站内容的更新、整理与保存,负责信电社联网络宣传与信息反馈,并完善我院社团的网络服务;
2、信电社联网站研发与维护;
3、信电社联对外宣传短片、图像处理;
4、信电社联外网论坛、博客维护、更新。
第十六条 信电社联内部实行层级管理模式,主席团负责全局;副主席直接对主席负责;各部门和社团直接对分管副主席负责;责权明确,不得越级或跨级办事。
第四章 信电社联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信电社联经费来源:
1、院团委拨款;
2、从各社团会费中抽取的20%组成的活动基金;
3、在信电社联工作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社会各界赞助和捐赠;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 信电社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由财检部、办公室联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合法、真是、准确、完整。
第十九条 信电社联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第二十条 信电社联的财务接受院团委、社团代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信电社联的财产任何会员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 信电社联下属单位
第二十二条 信电社联实行单位管理制,凡经批准进行登记注册的社团均成为信电社联下属单位,享受有关权利,履行应尽义务。
第二十三条 信电工程学院的学生社团,是指在信电社联注册、院团委批准成立,由信电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成,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成员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十四条 信电社联下属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通过符合信电社联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信电社联和社团的重大事务;
2、在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的前提下,以该组织成员的共同兴趣爱好为最终目的,按照其组织章程,在中心校区,相对独立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3、获得学院有关部门和信电社联的帮助、支持;
4、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信电社联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5、通过其他方式参与信电社联的管理工作;
6、其他规定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信电社联下属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相关条例,正常有序开展活动;
2、遵守信电社联章程,执行信电社联决议;
3、服从信电社联的领导,积极完成信电社联委托的工作任务;
4、在享受有关权利的时候,不得侵害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权益。
第六章 社团组织制度
第二十六条 社团是社联的生存基础,为加强社团基础建设、社团骨干队伍建设,信电社联所有社团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二十七条 社团干部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信电社联、院团委委任相结合的方式;社团干部必须经过信电社联批准,并备案于院团委、信电社联。社团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信电社联组织召开的例会,各社团须建立本社团例会制度,并定期对本社团的工作作出总结和计划。
第二十八条 社团所做的宣传资料必须注明“信电社联XX社团”字样
第二十九条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细则依据本章程进行制定,任何条例、制度不得于本章程相抵触。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干部、干事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社团联合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增强社团联合会成员责任感,荣誉感,加强社团联合会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社团联合会自身工作体制能够良好运行,以带动和促进全院社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人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被考核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由于各部门工作分工存在差异,各部成员个人最后得分将以各部门为单位进行排名,评选出工作积极优秀者,给予鼓励。同时社联所有部长得分也将进行排名,评选出优秀部长。一切排名及评选结果均以分数为依据。若被考核者对最终的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向财检部反映。财检部将组织人力进行调查,给被考核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条 绩效考核内容:考核分为基本素质考核(包括考勤,考绩两个方面的内容),能力考核,所牵头社团业绩考评(干部),个人评定以及额外奖励加分项。
第三条 考评方式:对各部干事的考核将由财检部及各部部长共同对工作业绩表,工作能力,以及个人评定进行评审并由办公室结合会议签到记录,总体打分。对部长的评选由财检部进行各项评定,并将评定结果交由主席团审查。
第四条 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 。
附则:
具体评分方法
一、考勤
1、例会:实际出席次数乘以 2 ,减去迟到次数乘以 1 ;
2、社联活动:实际出席次数乘以 3 ,减去迟到次数乘以 1 ; (社联活动包括社联于本学期组织的各项面向全院或全校性活动)
3、值班:出席次数乘以 1 。(无减分)
二、考绩
考绩所有项目的评分均参照工作业绩表的填写。
1、本学期工作量:根据工作业绩表相对应的“所做工作”比较部门内部总体水平进行评定。
2、工作完成质量:将工作业绩表中“完成质量”一栏的出色完成定为 2 分,一般定为 1 分,未完成定为零分,进行总体加分,并参与部内比较。
3、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工作业绩表中“是否按时完成”一栏的提前定为 2 分,按时定为 1 分,推后定为零分,进行总体加分,并参与部门内部比较。
三、能力考核
由各部部长对其干事本学期工作积极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进行打分。
四、牵头社团业绩考评(干部)
根据当学年社联的安排,各部部长牵头一个信电社团,依据社团年终考评结果,依次予以相应加分:优秀30分,良好20分,合格10分,不
合格0分。
五、个人评定
根据部学期工作情况为自己写个人总结,并自行进行打分。由财检部根据个人总结进行审核。
六、额外奖励加分项
1、在院级网站、院级、市级、省部级、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宣传社团联合会以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社团联合会知名度者,给予2 — 10分奖励(宣传部、网络部成员在指定网站、论坛发表的新闻不计入此项)。
2、对社团联合会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是主动承担重大任务,使社团联合会相应工作得到一定进步或突破者,给予1 — 3分奖励。
3、在本部门工作之余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者,给予1-3分的奖励。
4、在社联统一的活动中积极参与场地的布置与清理工作的(包括桌椅的运输等等),给予1-3分的奖励。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徐州工程学院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社团管理体系,加强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发展,促进学生社团进一步发挥在建设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结合《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制订本条例及其附件。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信电工程学院在籍本、专科生因共同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的学生群众性团体;社团引导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锻炼自我,展现自我,是学院进行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得力助手,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展现个人才华的重要园地。
第三条 社团组织原则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一切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学院各项制度。
3.遵循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学院各项中心工作。
4.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全体同学服务。
5.社团的一切活动遵循民主集中原则。
第四条 社团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文化精神,充分利用学生课余时间,有组织的,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艺体育等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努力建设高雅向上的院园文化氛围,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广大同学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服务。
第二章 社 团
第五条 信电工程学院任何学生社团组织须经院团委批准、社团联合会注册后方可成立、招新以及进行活动。(详见附件一《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建管理条例》)
第六条 已成立的学生社团每学期履行注册手续后才可开展新学期的社团活动。(详见附件二《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条例》)
第七条 学生社团每学期应至少召开2次全体成员大会,以公布社团近期工作情况、财务情况,组织社团成员在社团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八条 未经批准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社团名义,组织、参加任何院内、外活动。
第九条 各学生社团应有自己完整的组织机构,应按照社团的章程、院纪、院规贯彻社团联合会的有关条例、制度的精神,组织开展积极健康的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等社团活动;同时各学生社团也应有详细、具体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在社团联合会指导监督下执行。
第十条 各学生社团实行会长责任制,对于社团工作应由会长组织全体骨干商讨决定,并有明确的会议记录以及商议结果。会长有权提名各部门负责人候选人名单,主持制定本社团工作计划,总结社团工作,主持修订社团章程及工作条例等。
第十一条 各学生社团拥有组织、宣传与本社团相关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配合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开展各项工作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各学生社团可以制作本社团的标志、徽章,并由社团联合会监督其使用,任何社团不得刻制任何形式的社团印章,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销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各学生社团不得加入社会上的社团或作为其分支机构,不得成立跨院学生社团组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社团联合会同意,并报院团委批准后才能成立。
第十四条 社团解散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社团解散时,社团可以自行解散,但需要报送社联、团委备案;解散时剩余经费在社联财检部监督下注入社团活动基金。
2、各学生社团如有违反以下任意一条将被勒令解散:
1)违反国家法律、严重违反院规院纪、《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
2)背离社团活动宗旨、超出社团活动范围并造成恶劣影响;
3)社团学期注册成员不足十人;
4)社团负责人两个月内未与社联进行联系,致使社团管理瘫痪;
5)社团一学期未开展除招新以外的任何社团活动;
6)未经同意,冒用指导部门或其他组织机构名义,擅自开展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
7)需要整顿的社团,整顿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8)社团出现其他应该予以解散的情况。
第三章 社团干部
第十五条 社团干部包括社团的正副会长、部长
第十六条 社团干部选拔原则
1、自愿出任社团干部,愿意为社团、会员服务
2、有一定社团工作经验,(部长职务要求一学期及以上,会长副会长职务要求一学年及以上)
3、无重大校内处分
4、无重大学习成绩问题
第十七条 社团干部换届时间统一为每年三、十月份(其他时间段,社团不得擅自进行干部换届(变更),特殊情况须向社联申请,否则不承认其社团干部资格),由原会长负责在社联办公室办理换届登记,并登记社团新会长、副会长候选人名单。经社团2/3以上成员共同选举确定社团新任会长、副会长,社团部长由新任会长副会长共同推举产生并上报社团联合会,最后由主席团、办公室、财检部对以上新任社团干部进行上岗培训与审核。
第十八条 审核合格者,准予上任,登记入社团信息档案,并发相关资料。审核不合格者,不准上任,社团相关职位另行选出,或由社团联合会任命。
第十九条 每学期初在社联登记的《社团干部换届(连任)登记表》为所有信电社联社团干部任职的唯一凭证,除此之外的任何口头、书面证明均无效,社联不予以承认。
第二十条 一个社团同一时期内只能有一个会长,两个副会长(其中一个负责财务以及负责活动注册;另一个分管社团档案管理与新闻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 每个学年末一个月内,按前学期末和本学期的干部离退情况,由秘书处统一开具相关任职证明,没有干部在职记录的,不予证明。
第二十二条 在办公室所登记的社团会长、副会长名单,如有虚假报,一经发现,将对其社团作出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于在社团工作中出现重大问题的社团干部,社联将予以学院内部通报。社团干部在聘任期间如有违反院规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社团联合会有权报请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 社团干部有参加社联组织的社团干部培训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熟悉并掌握与社团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有修改本社团相关管理制度的权利;有代表社团参与社联的各项活动的权力和义务,参与积极者所在社团将在年中的“优秀社团”评选中给予适量加分。
第二十五条 在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该社团被取缔的社团干部,不得再次申办其他社团。
第四章 会 员
第二十六条 凡徐州工程学院在籍的所有本科生、专科生,承认社联章程,自愿加入各社团、能按时参加社团活动、服从社团领导并履行会员各项义务、取得会员资格的学生,即为社团联合会社团会员,社团所有成员均属该社团会员。
第二十七条 会员的权力
1、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社团管理条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
2、在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对社团的组织、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有权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活动,有向社联网站或其他院级刊物发表文章的权利;
5、享有向社团索取会员证的权利;
6、享有获取正当奖励的权利;
7、享有参与某项活动的权利;
8、享有自由退会得权利;
9、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10、享有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11、享有知晓社团详细财务状况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会员的义务
遵守社团章程,积极参加社团的各种活动,执行社团决议,完成社团委托的各项工作,维护社团形象,以及其他合理义务。
第五章 社团活动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必须围绕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目标和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
第三十条 社团必须在宪法,各项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从事与本社团活动范围无关的活动,学期之初应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本学期工作计划。
第三十一条 社团内部活动:
1、社团至少每周开展一次社团内部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10次,每次活动要求会员出席达80%以上。
2、活动开展前两个工作日或更早时间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社联主席团说明,以便社联委派督导小组。
3、督导小组现场采集活动相关材料,活动结束后交由社联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三十二条 对外的院级活动:
1、社团至少每学期开展一次对外的院级活动。
2.活动开展前一周或更早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社联主席团说明,初步论证后填写《信电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申请表》,一并与活动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一式三份递交社联主席团。
3.由主席团上报院团委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活动结束当天上交新闻稿,三日内上交活动总结报告及决算清单。
第三十三条 校级活动:
1、在院级活动开展至少一次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前提下,社团每学年可申报一次校级活动。
2、活动开展前两周或更早时间以书面形式向社联主席团说明,主席团初步论证后向院团委做出陈述,征得同意后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活动项目申请表》,一并与活动策划及具体实施方案一式四份递交社联主席团。3、由社联主席团上报院团委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活动结束当天上交新闻稿,三日内上交活动总结报告及决算清单。
第三十四条 任何社团不得开展以纯盈利为目的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其他详见附件三《信电工程学院社团活动审批管理条例》
第六章 社团经费
第三十六条 社团的大型活动经费采取学院支持与自筹相结合、日常活动经费自筹的原则。社团的全院或全校性活动可向社团联合会提出经费申请,并附详尽预算报告,经社团联合会审核并报院团委批准,视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第三十七条 社团对外联系赞助,统一使用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出具的介绍信,对于所接受的各项经费或实物赞助,均须由社团联合会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八条 社团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收取会费(会费为终身制,最高不超过20元,且在入会时一次性收取),收取标准应报社团联合会批准。其中20%充入社联活动基金,其余80%由社联统一管理、社团自行申请使用。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社团必须由分管财务的副会长负责,并制定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社团联合会将定期对其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按学院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社团经费的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得用于与社团活动无关的方面。经费使用情况要每月定期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四十条 其未尽事项参照附件四《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由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报经院团委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附件一:《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建管理条例》
附件二:《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条例》
附件三:《信电工程学院社团活动审批管理条例》
附件四:《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附件一: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建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发起流程,使社团联合会和社团更高效运作,根据《信电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申请成立院级社团者,需向社团联合会提交书面申请,社联主席段初步审核通过后,向院团委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正式经批准后,需向社团联合会提交备案材料;院级社团原则上只能吸纳本院的学生成为其会员。
第三条 申请成立院级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我院在籍的,本科生、专科生10人以上发起人,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有关条例的规定;
(2)社团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应是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性的我院正式机构;
(3)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包括一名)的相对固定的教师或专业人士担任指导老师。
第四条 具备以上各项,领取并填写《社团组建申请表》 。
第五条 递交《社团组建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文件材料备案:
(1)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性质、宗旨、组织机构及社团骨干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办法) 以及活动经费及管理办法、财务制度、社团的管理条例、活动组织原则、投诉处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制度办法。
(2)社团发起人简历表,学生证复印件。
(3)社团主要成员情况简介与联系方式。
(4)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
(5)指导老师简介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 材料经社团联合会审查后,社团联合会将按照审批流程对该社团的发起人进行进一步审查,召开审批交流会第一次会议(申报材料上交齐全后的第一个周五)并批准后,社团进入试运行阶段(详细规定见附则《社团试运行办法》)。
第七条 试运行后,经社团联合会最终审查,递交共青团信电工程学院委员会批准后,授予《社团活动许可证》,院内予以公告,社团方可正式成立,招新后须上交社团会员名单。
第八条 对于已经存在的各级学生社团,若要成为合法的院级学生社团,应严格按照第二到六条履行手续。
第九条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信电工程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第十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附则:
社团试运行办法
1、试运行时间为一个月,开始时间为审批交流会第一次会议后的第一天。
2、试运行期间,该社团仍处于筹备中,在其运作过程中若须使用该社团名称均应在后注明“筹”。
3、试运行期间,为保障同学利益,社团不得进行招新,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社团联合会在管理、宣传方面给予一定的指导。发起人要主动去熟悉、掌握社团管理条例。
5、试运行期间,该社团出现的责任和问题将由发起人或挂靠单位承担和解决,具体方案由发起人和挂靠单位商议决定,并在协议书上盖章。
6、试运行期间,社团须与社联密切联系,每一次活动之前须向社联办公室和所挂靠单位部门上交活动的申请表以及计划书,财检部将有一到两人参与活动,对该活动进行了解,并填写《社团试行审查表》。活动结束后,社团应上交一份该活动的总结报告以及活动结算。
7. 试用期满一个月后,召开审批交流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此协会是否准予成立。如组建申请未被批准,该社团筹委会成员在一学期内不得申报组建其他社团。
附件二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管理条例
第一条 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到社联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审核合格后予以发放《社团活动许可证书》
第二条 注册材料
1、填写《社团学期注册登记表》
2、填写《社团干部任职登记表》
3、上交社团上学期社团工作总结(800~1000字)
4、上交社团上学期财务收支明细
5、上交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
6、上交社团本学期社团成员名单(名单须与实际注册会员证相符)
第三条 进行注册审核
1、以上材料完整齐备,会员证注册无误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发放《社团活动许可证》;
2、以上材料不全者或会员证注册情况与会员名单不符者,可在收到社联通知后重新整理报送;
3、无论何种情况,所有注册须在两周内完成注册过程。
第四条 发放《社团活动许可证》
1、社联会在开学后两周内将《社团活动许可证》发放给注册合格的社团;
2、审核未通过的社团,不予发放《社团活动许可证》,并且责令其整顿,次月再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社团,补发《社团活动许可证》,如果二次注册仍未通过的,将停止该社团本学期活动;
3、停止本学期活动的社团,次学期有最后一次审核机会,如未通过,社联有权取缔该社团。
第五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此条例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所有,社联有权随时修订本条例未尽事宜。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附件三
信电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申报审批制度
第一条 为方便管理,现将社团活动按其规模分为三类:社团内部举办的活动;院级活动或面向全院师生举办的单次讲座,报告等;全校性的活动或跨院系以及持续时间较长的系列活动。
第二条 社团活动申报要求
(1)校级或跨院性质的大型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三周或更早向社团联合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2)全院性或跨院系的活动须在活动正式开展前两周或更早向社团联合会上报有关书面材料。
(3)本社团内部举办的的活动须提前3个工作日到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登记。
(4)各社团须将申报材料上报社团联合会审批并备案处理。
第三条 社团活动申报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填写《社团活动申请表》,于活动开展前两周交至社联办公室,非日常活动,随表附带活动策划。
(2)活动策划:包括活动内容、主题、开始和结束时间、地点、拟邀请出席人员名单,拟定活动预算(须注明经费的解决方式和使用方法)。
(3)活动审批:社团联合会将活动申请的审批结果公示,社团于活动开展前10个工作日至社联办公室领取相关材料。
(4)活动注册:活动前一天由负责活动注册的副会长至社联办公室领取活动注册印章,活动当日由副社长和社联督导小组共同在会员证上进行活动注册盖章。(注:活动注册将作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考评的重要依据)
(5)活动结算:有活动支出的社团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社团财务人员向社联办公室上交《社团活动结算清单》,支出凭有效发票向财检部报账,逾期者不予报销任何费用。
第四条 能否按照此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将作为社团考评的重要依据,不履行此程序,考评中此项活动不得加分。
第五条 对于未经批准而举办的活动或未经审批即进行宣传的活动,社团联合会将会依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社团,将依据规定予以取缔。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1年4月23日
附件四
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透明度,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根据《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学生社团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根据《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正式注册成立的所有社团。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三条 我院正式注册成立的所有社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社团应设立财务人员(副会长兼任),负责账目管理。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定的社团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的统一管理、领导及检查。
第五条 社团财务人员履行的职责:
(一)负责社团组织活动的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社团工作监督小组审批。
(二)将资金来源、去向登记清楚,并持有效发票及收据报账(详见《信电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报账制度》)。
(三)在学生社团主要干部换届时,负责做好财务、物资的交接工作。
(四)每月20日~23日19:00—21:00向学生社团联合会财检部汇报财务状况,并接受全体社团会员的监督。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六条 我院正式注册成立的所有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一)会费收入,即各个社团招纳新会员收取的会费。
(1)会费最高金额不得超过20元/人。
(2)除收取会费外,不得再向会员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如确有需要,则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提交申请,经主席团讨论提交院团委审批,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收取。
(二)赞助收入,即从外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赞助经费。
(三)所挂靠单位支持经费
(四)拨款,社团开展活动时,确因经费困难的,可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经费申请,经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同意,提交院团委审批通过后,由学院财政扶持或从社联活动基金中支出。
(五)其他收入,即包括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商业赞助、捐赠收入等,都需如实入账。
第七条 社团经费管理
(一)学生社团联合会拨款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财检部统一负责管理。
(二)会费管理:新会员缴纳的会费由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管理,会费的20%作为社联活动基金,80%作为社团自留款由社团自行支配(交由社联统一管理,申请取用)。
(三)赞助费用管理
社团对外争取到的赞助费如实入账(以赞助合同为准),并做到专款专用,是物品的必须向学生社团联合会登记并在其监督下用于社团活动中。
社团依据实际情况,可将赞助(现金)总额的30%作为对赞助联系人的车费及个人奖励,并向办公室作出说明。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平衡。
第九条 社团自留款的管理:
(一) 社团自留款用途:
(1)、各个社团维持正常运行及购买活动器材。
(2)、用于社团办公用品购买。
(3)、用于社团开展各项学院活动及公益活动的支出。
自留款交由社联统一管理,社团开展各项活动时,必须在活动申请时作出明细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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