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目录.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2-3安全生产责任制.4-14安全生产奖惩办法.15-19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培训教育管理办法.20-27安全检查制度.28-32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33-39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40-43伤亡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办法.44-46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47-50安全生产管理会议制度.51-53领导安全责任区考核制度.54-5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56-6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63-65安全标志防护设施管理办法.66-68安全生产管理标准.69-7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3-74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方针
2、与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生产安全和持续发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编制。第三条 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第四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由车间主任及各管理人员与车间班组人员构成;第五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第六条 公司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安全
3、委员会负责人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坚持“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的原则;三、坚持 “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安排、检查、评比安全工作。四、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安全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九条 安全生产
4、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为重点,以安全监督检查、奖惩考核为手段,以提升公司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车间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重伤、死亡事故为零;二、员工负伤率控制在公司考核指标之内;第十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总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
5、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公司领导及各班组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二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第一负责人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主管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对管辖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第三条 建立以公司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车间班组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体制,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第四条 车间主任与管理人员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和绩效
6、考评体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六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人员及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体员工必须本着人人有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二章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决策。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会议由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或委托车间主任主持,主要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如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研究、决策紧急重大安全工作问题。会议议题为 (一)听取各班
7、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汇报,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整改措施。(二)审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部署年度或近期安全管理重点工作。(三)对所管辖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管理重大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确定治理方案。(四)研究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五)安全委员会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预防的文件、决议,按时参加安全委员会会议。第三章 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九条 安全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
8、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全面负责,各车间主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负直接责任。(二)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决定,贯彻各项安全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三)坚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保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四)组织实施、编制和审定公司安全生产预防的措施、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组织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危害因素的辨识工作,及时将辨识结果以安全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公司所有员工,并明示于各岗位,督促检查员工熟练掌握和执行。
9、(六)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预防责任制。(七)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八)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位独立操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九)负责公司新入公司员工的安全教育,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并保证安全活动针对性强,收效性大。(十)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工作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十一)加强对专(兼)职安全员以及班组长安全工作的领导和考核,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十二)组织编制、审定检修、抢修的安全措施预防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使用前的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规定的才能正式开工
10、和使用。(十三)负责编制公司的安全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贯彻执行,并保证有效实施。(十四)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严肃查处违章操作现象。(十五)负责组织公司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十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加强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在安排生产的同时安排安全工作,督促员工坚持规范作业。(十七)履行应急指挥职能,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按程序报告公司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及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报告规程,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吸
11、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十八)在公司每周检查及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及周安全活动日中,认真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工作,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和整治措施。(十九)积极做好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第十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协助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搞好安全生产,是车间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二)对车间的安全生产预防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三)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车间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车间议事日程,研究车间安全生产预防状况,组织协调车间班组共同努力,齐抓共管安全
12、生产预防工作。(四)组织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车间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五)安排班组工作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六)督促车间、班组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并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预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七)协助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车间各级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素质。第十一条 设备部(副)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在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协助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搞好安全生产,是设备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二)及时传达、贯彻和执
13、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设备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具体落实设备部的各项安全生产指示、要求和决定。(三)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四)在安排设备检修保养计划时,同步考虑安全问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五)按规定组织、督促设备部安全员、班组长等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并及时准确地向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汇报相关问题。(六)负责设备部人员调配、设备运行、安装及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保证安全文明生产。(七)在设备部每月的安全专题会议及周安全活动日上,认真分析总结设备部安全工作,提出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和整
14、改措施。(八)负责对设备部范围内的工艺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等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九)在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积极做好安全标准化机电班班组的建设工作。第十二条 公司安全员(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二)以身作则,认真执行公司和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执行上级决定、指示。(三)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四)经常深入各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反映,并建议和督促有关人员进行
15、整改。(五)做到嘴勤、腿勤、手勤并能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各种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安全标志、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等,使之处于可靠、良好和正确使用。(六)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和公司有关部门。(七)参加车间的事故救援、调查、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领导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实施安全防范措施,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八)认真做好公司的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的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十三条 公司技术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度、规程以及上级指示和决定。(二)在进行生产作业设计时,严格坚
16、持“三同时”原则,组织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编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执行和落实。(三)领导专业人员研究、解决公司生产中存在的安全管理方面的技术难题。(四)认真开展公司人员的专业技术、安全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五)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车间安全生产。第十四条 车间班组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二)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三)开好班前、班后会,根据生产状况、作业环境和
17、员工思想情况以及精神面貌情况,具体布置、检查、总结安全管理情况。(四)结合工作实际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方法训练,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在进行作业和操作。(五)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六)开展和组织好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七)督促班组各岗位人员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及时制止违章冒险作业,对违章违纪者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八)按要求认真检查作业现场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状态。(九)对新入公司员工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并指定有经验的老员工带领。坚持每周安全活动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
18、、内容落实)。(十)在班组内定出互保对子,并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十一)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事故真实情况,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改进防范措施和意见。(十二)正确合理分配工作,保持作业现场和工作地点的合理布局与清洁,搞好文明生产,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十三)认真填写工作原始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十四)积极做好安全标准化班组的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赋予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搞好安全生产做出应
19、有的贡献,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二)认真学习并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三)熟悉并严格按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作业,不违章冒险作业,随时制止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四)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五)爱护和正确使用设备,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做到按标准作业。(六)按时参加公司班组早会,积极参加周安全活动和公司召开的安全会议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七)在工作中,做好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八)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九)工作时要精力集
20、中,严守岗位,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岗位安全防护设施预防设施及各类保险装置;不得动用其他岗位的设备、工具。(十一)发生事故后,积极参加事故的救援,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十二)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工作场所整齐清洁。(十三)自觉接受各级安全检查。(十四)积极参加班组及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晋级和达标工作。第四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
21、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充分调动公司领导干部、员工的积极性,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第三条 本办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及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即 (一)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二)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三)运用经济杠杆强化安全管理,奖罚结合;(四)强化追究,以责论处,同奖同罚。第四条 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达到公司安全标准化单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各种行为和现象给予经济处罚和批评教育。第五条
22、 公司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由上级部门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表彰与奖励第六条 在危急关头带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班组和个人一次性奖励200-1000元。第七条 在事故现场积极抢救,防火防盗成绩显著者,奖励50-500元。第八条 公司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活动,评选前先由各班组、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报选,评选奖励条件如下:(一)对模范执行各项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个人,奖励50元。(二)在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保养、节能降耗等方面成绩显著的班组和个人,得到公司领导口头表扬的奖励50元,通报表扬的奖励200-300元。(三)在安全生产、设备运行保养、节能降耗、挖潜增效等
23、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班组和个人,公司提出表扬,并给予价值50元的物质奖励;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的,按给公司带来的效益大小进行奖励100-1000元。(四)在安全生产、设备运行保养、节能降耗、设备卫生、防火防盗等方面,得到公司表扬的班组或个人,将给予价值50元的物质奖励。(五)在当月受到50元以上奖励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班组长50元的奖励。第九条 年底累计得到公司三次表扬的班组或个人奖励50元,累计六次得到表扬的奖励200元,累计九次得到表扬的奖励500元,累计十二次得到表扬的奖励1000元。第十条 年底累计得到公司表扬次数最多的班组或个人,且无任何违章违纪处罚,将被评为车间安全先进班组或安全先进个人
24、。第十一条 在公司举行的各种安全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表扬的个人给予100-500元的奖励。第三章 处 罚第十三条 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事故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公司伤亡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办法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和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对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厂、车间建设过程中,创建不积极、工作退步、管理混乱,被公司批评的,将对其处以同等经济处罚。第十六条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员工,由公司安全员或现场安全员按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于屡教不改的,由公司安全委员会给予处分。第十七条
25、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100200元,对当班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班组安全员)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 (一)生产现场穿凉鞋、拖鞋的;(二)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等及其他不安全装束的;(三)留长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四)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五)其他未按规定穿戴的。第十八条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100150元,对当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 (一)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二)设备(施)超速
26、、超温、超载荷运行;(三)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四)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运动部位;(五)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施)时未切断电源;(六)用手替代工具操作;(七)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八)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九)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十)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第十九条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50-100元,对公司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安全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 (一)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二)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的;(三)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
27、齐全便进行操作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的;(四)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的;(五)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六)发现事故隐患未排除、未报告,而冒险作业的;(七)造成未遂事故的相关责任者;(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预防规章制度的。第二十条 凡公司安全委员会在各类安全检查中查出的违章违纪行为,由公司安全委员会通过安全监督检查意见书对违章行为人给予双倍处罚。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培训教育管理办法第一
28、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素质,防止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工作。第四条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宣传、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培训教育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列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优先保证其所需人员和经费。第五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安全
29、培训教育。未经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宣传第六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公司、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第七条 结合季节性特点和公司实际,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知识竞赛为安全献计献策、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举办安全学习班,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第八条 配备多媒体安全教育设备设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第九条 在安全生产月或必要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及培训教育活动,根据公司里的安排做好公
30、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宣传及培训教育工作。第三章车间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第十条 车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第十一条 车间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安全生产及其预防措施; (五)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二条
31、车间安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预防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调查报告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车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执行。第四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第十四条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等进行强制性三级职业安全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
32、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在48小时以内,特殊工种员工培训在56小时以内。第十六条 对从业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要及时记入从业人员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并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公司级岗前职业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公司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 (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三)本公司基本状况、工艺流程和劳动纪律;(四)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权利和
33、义务;(五)有关事故案例;(六)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车间级岗前职业安全培训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涉及特殊工种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车间劳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二)工作环境及危险危害因素; (三)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四)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伤亡事故;(五)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七)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八)有关事故案例;(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 班组级职
34、业安全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涉及特殊工种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32学时。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纪律,岗位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三) 安全通道、重大危险源(点)、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四) 劳动防护用品(工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五)设备设施的性能、特点;(六)有关事故案例;(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十条 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第二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5、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公司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章日常安全教育第二十二条 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会、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领导安全讲话、复工后的安全教育、调换工种的岗位安全教育、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等多种形式。第二十三条 班前会由班组长布置、安排生产的车间负责人组织,在布置、安排生产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提醒或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第二十四条 每周四为车间班组的安全活动日,以班组为单位进行活动,由车间主任监督落实,应切实做到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时间1小时左右。周四活动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在一周内的其他时间进行。每周安全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习上级和公司及车间
36、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二)总结一周来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对发生的事故、险情和暴露的事故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三)有计划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的操作程序;(四)根据下周的生产任务,讨论并制定安全措施与重点;(五)安全活动要做好记录,记录要工整、清晰,记录内容包括时间、主持人、参加人数及姓名、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活动内容,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检查落实并签字。第二十五条 领导安全讲话是各级领导总结分析前一时期安全工作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与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对话的一种好办法。总经理每月一次、车间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讲话制度
37、。总经理每月一次的安全讲话印发至车间、班组作为周四安全活动的重要学习材料,车间主任每月一次的安全讲话要在车间班组长会议上进行,并做好记录。第二十六条 因公出差、病事假、探亲等脱离岗位15日以上的从业人员复工时,由车间和班组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培训教育,未经复工培训教育不得上岗,复工培训教育在4个学时左右。复工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离岗期间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生产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二)工艺流程的变化及有关安全管理措施及操作方法;(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与动作标准;(四)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精神。第二十七条 从业人员在车间内调整工作岗位,应当接受车间和班组的职业安全培训教育。从
38、业人员在公司内调动工作岗位,由调入单位重新进行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内容及时间参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第二十八条 临时性的职业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外单位来车间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单位负责通知车间对其进行一般职业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配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定专人带领进行参观与学习。(二)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试制新产品,重大设备改造,大、中、小修,危险作业前,检修和施工单位要制订好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否则不准进行作业。(三)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除按规定给予严
39、肃处理外,要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其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教育。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都会影响劳动者的安全或阻碍生产的正常顺利进行。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必须制定检查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方法和要求。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车间各班组。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四条 为了及时发现生
40、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安全检查应由领导干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第五条 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查隐患。对生产作业现场、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系统的检查。(二)查思想。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三)查纪律。重点检查作业纪律、劳动纪律,是否严格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预防规章制度。(四)查制度。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规章制度、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安全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五)查领导。包括各级领导安全预防责任制的落实,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预防方面的人力、财力、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41、的计划投入情况。第三章 日常检查第六条 车间、班组负责人在日常生产管理中,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经常性地检查安全工作情况,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第七条 车间主任实行“日检”制。即每天检查一次车间安全情况,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采取积极有效的安全措施与对策。第八条 班组长实行“三检”制。即班前、班中、班后分别检查一次。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 班前安全会是否坚持。(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应在现场及时解决,如当时确有困难不能解决的,必须提出详细报告处理意见。未解决前,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采取临时防范措施,并将结果详细记录。(三)所用的机电设备是否检查。(四)所用
42、的工具是否做了检查。(五)所用的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六)工作现场是否有安全事故隐患。(七)班前是否有饮酒者。(八)有无违章现象。第九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每日应进行一次既有重点又普遍的巡回安全检查。第四章 季节性与定期性检查第十条 公司每月组织安全大检查一次;车间每星期一次;班组每班一次的定期检查制度。第十一条 根据季节特点,需进行下列检查 (一)春季的防塌陷、防火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二)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洪、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三)秋冬季以防寒、防冻、防火、防爆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第十二条 公司、车间、班组停工两日以上,在开工前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生产。第十三条
43、 其他原因停产后恢复生产、逢法定假日开始生产前,也要进行安全检查。 第五章 专业检查与临时检查第十四条 除日常、季节与定期检查外,还应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专业性检查。第十五条 应按实际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查处隐患问题。第十六条 车间负责人根据车间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可分别决定进行临时性安全检查。如节假日、重大活动等临时性安全检查。 第六章 事故隐患整改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整改 (一)查出隐患应严格执行“三定四不推”原则,即凡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给公司;(二)查出的隐患要列入本公司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定措施、定人员、定期限逐项落实整改;(三)对
44、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制定整改时限并纳入大中修、技改措施计划解决,未整改前要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上报车间及公司有关部门。第十八条 因对安全检查出来的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新疆塔里木大漠枣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及时报告、分析、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
45、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管理区域内从事生产管理活动的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员工死亡,或者1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员工重伤,或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员工轻伤,或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46、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第五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六条 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车间负责人。车间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公司安全委员会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车间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