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非商贸企业)——工作流程
(一)申请
纳税人向涉税文书受理岗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受理
涉税文书受理岗受理纳税人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及附送资料。即时审核以下内容:
1.通过系统调阅纳税人税种登记信息,核实纳税人是否登记增值税税种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申请认定表》(RD001)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4.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5.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文书填报符合规定,附送资料齐全的,即时在“综合征管软件的「文书管理」─「文书登记」─「文书受理」”模块中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WS005)交纳税人,同时制发《税务文书及附送资料传递卡》(WS002)经综合管理岗转税收管理员岗;资料不全的,即时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WS003)交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WS004)交纳税人。
(三)调查核实
税收管理员岗通过“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待办事宜”模块接收调查核实任务,根据综合管理岗转来的涉税资料进行实地核查。税收管理员岗调查完毕后,将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转流转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
(四)审核认定
流转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对收到相关资料进行审核,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及纳税人档案调阅以下资料,审核上述资料与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填写信息是否一致,与纳税人的登记注册信息是否相符等。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信息;
2.税务登记信息;
3.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用自有房屋作为经营场地的,调阅房屋房产证复印件;租赁经营场地的,调阅租赁协议复印件;
5.纳税人在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应提供由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有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流转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审查合格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查文书是否按流程上报,并按规定签署意见。
(五)发放
审批通过的,流转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制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单》(WS005)向涉税文书受理岗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相关资料;审批未通过的,制发《不予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知书》(系统自动产出),所报送资料退还纳税人。
(六)资料归档
流转税认定及审核管理岗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即时将以下资料归档:
1.纳税人书面申请报告
2.分支机构需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复印件)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表》
4.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归档的其他资料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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