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十一) 法规号:财会199860号 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和毁损。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2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三、企亏和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物料用品”等科目。应由保险公司、其他单位或个人赔偿的损失,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扣除保险公司、其他单位或个人赔偿后的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净值,借
2、记本科目,按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经批准后,按其账面净值列入营业外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借记“物料用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批准后列入当期损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贷记本科目,按估计的折旧数,贷记“累计折旧”科目。经批准后,按其净值列入营业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
3、映公司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年度终了时,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 2101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批准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二、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的短期借款利息,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归还短期借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日期本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102拆入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事拆借业务而拆入的资金。 二、公司拆入资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或计提的拆入资金利息,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归还拆入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拆出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拆入资金的本金。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