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案例分析:高校毕业生办个体如何减税?.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139854 上传时间:2024-05-1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66.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案例分析:高校毕业生办个体如何减税?.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案例分析:高校毕业生办个体如何减税?.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案例分析:高校毕业生办个体如何减税? 近年来,国家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其中高校毕业生办个体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9号)及《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4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18号)等。 优惠对象: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自2015年2月13日起更名为《就业创业证》,以下同)高校毕业生。 经营范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 优惠条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持《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税收及额度: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也就是说,每生每年最高可减免9600元税费。 执行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政策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税收管理: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另外,不再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及发票工本费。 例如某县城某高校毕业生开办个体餐饮服务业务,核定月经营收入50000元,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应纳及减免各税如下(该县核定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规定减免限额按每月800元扣除,年终结算): 应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500×5%=125(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500×3%=75(元)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2500×2%=5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500(元) 以上应纳各税当月合计3250元,假设三年无其他变化,则三年应纳各税合计117000元,实际缴纳88200元,减免288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