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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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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目前,我公司拥有的房产中,有四分之三是自用,四分之一对外出租。每年自用部分的房产需交纳房产税21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3万元;出租部分需缴纳房产税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0.1万元。请问,自用房产和出租房产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在你公司缴纳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会计核算方面,应根据采用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而加以区分,具体如下: 一、如果你公司会计核算采用的是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相关规定,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如果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发生与经营活动相关,应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据此,你公司自用部分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税金21.3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21万元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0.3万元 你公司对外出租的房产,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即属于经营活动,其产生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作为“营业税金及附加”来核算。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8.1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8万元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0.1万元 二、如果你公司的会计核算采用的是小会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小企业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因此,只要是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负担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都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核算,不再区分是否与直接经营活动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29.4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29万元 —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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