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老会计人的经验)问:从事哪些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
2、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规定:“第一条企业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林、牧、渔业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的规定标准执行。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
3、,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第二条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农作物进行品种和育种材料选育形成的成果,以及由这些成果形成的种子(苗)等繁殖材料的生产、初加工、销售一体化取得的所得。第三条企业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的免税所得,是指企业对树木、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规模造林活动取得的所得,包括企业通过拍卖或收购方式取得林木所有权并经过一定的生长周期,对林木进行再培育取得的所得。公告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4、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对于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