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税收筹划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是必备条件之一。这里,企业连续三年盈利是相对于企业的会计利润来讲的,一般地,企业的盈利多,则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随之增多,反之,企业的盈利少,所得税税额则相应降低。因此,为了节税,企业常常采取一些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减少会计利润,从而相应减少税收负担。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公司申请上市,则需要保证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因此,如果能采取一定的方法,可以既保证会计利润不减少,又能使应纳税所得额下降,对股份公司来讲是相当重要的。 一、固定资产折旧:会
2、计上直线折旧,税收上加速折旧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号规定,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状态的机器设备,可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按照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原采用的直线折旧法(或工作量法)不变,而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则可以申请加速折旧,其折旧差额部分直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二、技术开发费:会计上按实列支,税收上加扣 财工字()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
3、、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各项费用,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扣除。 国有、集体工业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控股并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达到以上(含),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除按规定据实列支外,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例如,某企业上年度发生技术开发费万元,本年度“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账户
4、实际列支开发费万元,本年度会计利润总额为万元。由于本年度实际列支的开发费比上年实际发生额增长已超过(),因此,在计算所得税时,除了可以按实扣除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万元技术开发费外,还可再加扣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经过纳税调整后,计税利润为万元(),而会计利润仍为万元。 三、投资抵免:会计利润不变,直接抵免所得税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年月日颁布实施了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财税字()号,该办法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所得税中抵免。企业每一年度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
5、得超过该企业当年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企业比设备购置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例如,某公司技改项目年设备投资额为万元,若年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年税前会计总额为万元,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但因享受投资抵免税收优惠,可以在新增的万元()税款中抵免万元(设备投资额的),抵免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而会计利润仍为万元。 四、弥补亏损:“利润分配”账户弥补,先弥补后纳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年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
6、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年。 纳税人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在用本年度的所得弥补时,并不影响企业本年度的会计利润,这是因为弥补亏损在会计上并不作专门的账务处理,当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自然得到弥补。例如,某公司于年开业,当年会计利润为万元,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为万元,年公司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万元,弥补亏损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万元,税后净利润万元(),转入利润分配账户后,利润分配科目余额为负万元,而全年会计利润总额仍为万元。 五、投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7、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会计实务中,这部分利息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投资收益,直接增加本年利润,但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应将这部分利息收入直接从所得额中调减。需要注意的是,对国债的转让收益(或损失)与国债的持有收益不同,虽然均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但对处置收益应并入所得额征税,在申报所得税时不作纳税调整。 六、技术转让所得:净收益万元以下的,免予征税 财税字()号文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例如,某公司年度对外提供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取得净收益万元,当年实现利润万元,则,应纳税所得税为:(万元)。 以上几项税收优惠政策对所有工业企业均适用。其适用结果是,在不影响公司盈利的情况下,直接降低所得税税负。所有准备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份公司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当予以关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