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的会计处理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其会计处理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它不通过“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核算,而是先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进行核算,然后在年度终了时再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1)设置“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本科目用以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价值。本科目属负债类科目,其贷方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的确定价值,借方登记年度终了时按待转资产账面余额结转的价值,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结转的待转资产的价值。(2)当外商投资企业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时,应按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
2、产”、“无形资产”、“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等科目。(3)年度终了时,企业应按“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4)若外商投资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在弥补亏损后的数额较大,经批准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限内平均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应在年度终了,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本期应交的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转入应纳税所得额的价值减去本期应交
3、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例:某外商投资企业于2001年12月31日接受捐赠一项固定资产,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发票凭证,接受捐赠时该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为80万元。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2002年12月31日,企业按规定接受捐赠资产价值弥补亏损20万元,同时经批准将接受捐赠资产价值扣除弥补亏损后的余额分4年平均计入各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应作如下会计处理: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时借:固定资产 80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8000002002年末用于弥补亏损时借:待转资产价值 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接受捐赠资产价值扣除用于弥补亏损后的
4、余额600000元(800000200000),分4年平均计入各期应纳税所得额计交所得税。每年计入应纳税所得税150000元(6000004),每年应交所得税49500元(15000033%)。2002年12月31日结转时:借:待转资产价值 15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95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500以后三年的会计处理同上。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