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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别慌-企业因灾受损可享税收优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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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别慌,企业因灾受损可享税收优惠!夏季是灾害频发的季节,暴雨、洪涝、台风往往会使多处财物受损,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那么如果企业因灾受损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又可以获得哪些相应的税收优惠呢?一、增值税在自然灾害中,企业产品、原材料损毁报废,不需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虽然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已不再将自然灾害损失视为非正常损失,而把非正常损失限定为“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因此,

2、因自然灾害受损的货物,其进项税额仍可抵扣。自然灾害也许会为企业增值税进项抵扣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逾期认证或逾期申报抵扣。通常情况下,逾期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但若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列举的客观原因,则仍可抵扣。而这两个公告都把自然灾害列为客观原因之一。1如果逾期认证,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需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比对相符后才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企业应报送的资料包括

3、:(1)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比如发生自然灾害,纳税人应详细说明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影响地区、对生产经营的实际影响等;(3)企业办税人员伤亡或者突发危重疾病的,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医院证明;(4)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5)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2如果已经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规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即可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企业应报送的资料包括:(1)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2)已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清单;(3)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情况说明

4、;(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二、企业所得税企业遭灾后,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原则上规定,资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细化了政策,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从具体操作层面作了进一步明确。1弄清损失扣除范围。可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比如企业预付货款后,供货方倒闭,预付货款无法收回,可以税前扣除;但若企业借款给无关人员,而借款人恰在洪灾中丧生,则不得扣除。

5、2及时收集证据。企业损失有多大,必须有证据支持。证据分外部证据(如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和内部证据。其中,内部证据是企业应精心收集的重点,主要包括:(1)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2)资产盘点表;(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4)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5)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6)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3不同类型的资产损失,企业需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所不同。比如存货报废,存货的计税成本减除残值、保险赔款和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即为可税

6、前扣除数额。那么企业就应提供这些证据材料:(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4)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4按期申报资产损失。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自然灾害损失应采取专项申报的方式,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报送时限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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