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辽宁国税】
纳税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应分别在备案登记后,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3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4]955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5]51号)
5.《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国税发[2006]201号)
应用文书
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附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提供资料
(一)需出示的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需报送的资料
1.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无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货物的不需提供)
3.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特许退(免)税的单位和人员还须提供现行有关出口货物退(免)税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凭证
办理时限
纳税人(包括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后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同自产产品)的,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
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本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涉税文书受理岗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转税收管理员岗,税收管理员岗6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转出口退税审核,出口退税审核岗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转出口退税审批岗,出口退税审批岗5个工作日内批准完毕。(上述时限均包括资料传递时间)
工作流程
(一)申请
纳税人向涉税文书受理岗提出认定申请,领取并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二)受理
涉税文书受理岗受理纳税人填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及附送资料。即时审核以下内容: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纳税人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审核纳税人《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
4.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文书填报符合规定,附送资料齐全的,即时在“综合征管软件的【文书管理】─【文书登记】─【文书受理】”模块中录入《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打印《文书受理回执单》(WS005)交纳税人,同时制发《税务文书及附送资料传递卡》(WS002)经综合管理岗转税收管理员岗;资料不全的,即时制发《补正资料告知书》(WS003)交纳税人;不符合条件的,即时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WS004)交纳税人。
(三)调查核实
1.税收管理员岗通过”税收管理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待办事宜”模块接收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调查核实任务,会同出口退税初审岗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及纳税人档案调阅以下资料实施审核:
(1)税务登记信息;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信息;
(3)退税帐户帐号信息;
(4)企业工商登记信息。
(5)查验纳税人出示的证件复印件是否有效;
2.税收管理员岗会同初审岗进行实地调查,对纳税人资格、类型、生产能力、出口货物品名、性能、征税率等进行认定,调查核实后,将调查报告及有关资料报出口退税审核岗。
(四)复核
出口退税审核岗对报送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审核无误后,提交出口退税审批岗审批。
(五)审批发放
出口退税审批岗接收转来的资料,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的,出口退税信息化岗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录入核准的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信息,同时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WS001)。纳税人凭《文书受理回执单》(WS005)到涉税文书受理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WS001);审批未通过的,制发《不予税务认定通知书》(RD017),所报送资料退还纳税人。
(六)资料归档
出口退税信息化岗整理后经综合管理岗将以下资料归档: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6.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归档的其他资料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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