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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四类外贸企业的“升级”攻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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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外贸企业的“升级”攻略 小编说 正所谓“不想当排头的兵不是好兵”,在我们的外贸企业中也同样存在争当尖子生的群体,比如—— “我们是四类企业,但我们会逆袭的!” 对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税务机关采取多举措“以查促管”,外贸企业要如何在这些“测验”“考试”中成功逆袭呢?且看攻略! 一、首先需自查,你为什么是四类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一)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 (二)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国税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三)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四)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届满后未满2年。 (五)四类出口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新成立的出口企业。 (六)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对象的失信企业。 (七)海关企业信用管理类别认定为失信企业。 (八)外汇管理的分类管理等级为C级。 (九)存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或风险情形。 如上,如果外贸企业在纳税、海关出口、外汇收汇等方面评级低,或出现过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判定存在风险情形,就会被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以加强管理。 近期有企业反映,是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未进行零申报,才被地税降级而后导致退税管理等级降为四类。可见,办税无小事啊! 二、了解“考纲”——四类企业要应对哪些管理规定?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第二十条 对四类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国税机关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审核: (一)申报的纸质凭证、资料应与电子数据相互匹配且逻辑相符。 (二)申报的电子数据应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结关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比对无误。 (三)对该类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外购出口货物或视同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每户供货企业的发票,都要抽取一定的比例发函调查。 (四)属于生产企业的,对其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自产产品,国税机关应对其生产能力、纳税情况进行评估。 国税机关按上述要求完成审核,并排除所有审核疑点后,应自受理企业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 第六十一条 主管国税机关除对预警风险信息中的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评估外,还应按照以下方式选取本地区的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评估: (一)出口退(免)税审核发现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疑点的; (二)上级或本级国税机关通过评估分析发现出口企业评估指标异常的; (三)四类出口企业; (四)随机抽取的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1号) 第一条 原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半年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考纲”枯燥不明白?戳下方“备考”直通车—— 三、积极“备考”——四类企业该如何逆袭成功? 如上“考纲”所述,四类企业的申报退税、资料提交和业务审查方面都更加严格,而且四类出口企业自评定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因此外贸企业在业务真实的基础上,还当更加注重业务的规范性。 (一)、申报与审核环节 由于大多数四类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因此要想缩短资金占用的时间、加快退税速度,外贸企业首先需确保收汇的速度快、收汇凭证保存完好。 对四类企业会重点审核收汇情况,因此外贸企业提供的凭证需保证按期全部收汇,若存在汇款人与外国客户不一致的,需提交相关协议证明。 (二)、调查评估环节 由于对四类企业申报的退税业务从严审查,并需抽取一定的比例发函调查,因此基本都会进入调查评估环节进行重点核查。 此前,外贸企业需在申报后15日内,将业务相关的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整理装订,以备核查。备案单证包括: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注意,备案单证不齐将适用免税政策,不能退税。 对备案单证审核后未能排除疑点的,税务机关将对供货企业采取发函调查,外贸企业需在对方税务机关复函且未发现其他疑点后,方可退税。 税务机关还会不定期抽取四类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评估,评估将采取实地核查、税务约谈、书面征询等多种手段。因此,外贸企业需及时自查做好以下:1、出口货物备案单证整理装订成册、制作目录,保存期至少五年;2、财务核算健全,会计账簿按规定装订成册;3、配合税务机关提交资料、进行约谈。 温馨提示 外贸企业的分类管理评定每年会进行一次,且要按规定逐级晋级,按照小编的攻略“积极备考”、“过关斩将”,相信会有很多黑马能“逆袭”成功,进入尖子生队伍哦!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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