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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学费是否缴税
我公司采取两种方式为员工提供MBA培训:一种是报销员工的MBA学费;一种是与学校合办学习课程,该班的所有学生都是我公司的员工。两种方式都包括有学位和没有学位的。两种方式都只针对公司重点培养的对象。请问,这两种方式是否要交个税?公司是否可以税前列支? 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财建[2006]317号
三、切实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足额提取及合理使用
(四)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所得税。为了规范职工教育经费的使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改委、税务总局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规定的可以在税前扣除,并要求必须专款专用,面向全体职工开展教育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各类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严禁挪作他用。企业应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并按照计税工资总额和税法规定提取比例的标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因此,对贵公司报销员工的MBA学费,不属于企业安排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应由个人负担,不得在税前列支。对上述第二种方式的MBA培训的费用的扣除没有相关规定,我们理解也不属于企业安排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不得在税前列支。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据此,对员工取得的报销费用,依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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