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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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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5年9月 目 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5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1 环境质量状况 16 评价适用标准 19 项目工程分析 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4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25 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2 结论与建议 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 建设单位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G5990 其他仓储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25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250 总投资 (万元) 16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5% 评价经费 (万元) 1.5 预期投产日期 2015年12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概况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于2006年正式投产,主要从事PU合成革生产,产品包括制鞋用革和制包用革。于2006年2月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花环监字[2006]第029号);于2011年2月21日取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花环监字[2011]第037号;于2011年4月19日取得了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首期(1800万米/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审批意见》花环管验字[2011]067号。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60万元拟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内进行扩建“宏伟皮革皮鞋仓储项目”。拟建1栋1层钢结构厂房,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该扩建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预计储存量为5万双/年,年周转次数为5次。 扩建后,项目厂区占地97476.89㎡,总建筑面积76238.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导则标准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工程内容及规模 本扩建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2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1层钢结构厂房。该项目建成后主要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预计储存量为5万双/年,年周转次数约为5次。扩建项目主要经济技术参数及建筑功能布设如表1所示: 表1 扩建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值 1 占地面积 m2 2250 2 建筑面积 m2 2250 (2) 总平面布置 厂区总平面布置总体为东北-西南走向,扩建前厂区共设置2个出入口,主出入口和次出入口均设置在项目用地东北侧,临近106国道一侧。本次扩建项目设置在项目用地的西北侧。扩建后厂区出入口数量不变。 (3) 原辅材料用量、产品产量 本扩建项目拟建一栋皮鞋存放仓库,不涉及生产线的扩建,因此扩建后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产品产量均不变。 (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现有员工人数198人,每天三班制,日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员工均在厂内食宿。 本次扩建后,项目内的工作人员仅在原有的人员基础上调配即可,无需新增。 (5)用能情况 项目用电由当地市政电网接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电费统计表可知,扩建前项目年总用电量约为1919.7万 KW·h,本扩建项目年用电量约为5.24万 KW·h。扩建项目内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及冷却塔等。扩建前后主要能源对比情况见表2所示。 表2 扩建前后主要能源以及资源对比 名称 年耗量 总体工程 来源 储运方式 扩建前 扩建工程 新鲜水(m3/a) 130860 0 130860 市政 — 电(万KW·h) 1919.7 5.24 1924.94 市政 — (6)项目给排水规模 ①给水 项目用水由市政自来水管网接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水费统计表可知,扩建前项目总用水量约436.2m³/d(130860m³/a)。本扩建项目建成投产后只作仓库使用,无生产用水产生;仓库不会清洗,没有清洗用水产生;没有增加员工人数,没有生活用水产生,因此本扩建项目没有用水产生。 ②排水 扩建前项目废水总量为392.58m³/d(117774m³/a)。本扩建项目投入使用后无废水产生。 (7)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扩建项目建成后用于皮鞋的储存及转运(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所属行业类别为《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B/T 4754-2011)中的G5990 其他仓储业。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不在其鼓励、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允许发展类产业。 (8)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空气环境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的划分,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符合区域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空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4。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 [2011]29号)及《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同时本项目地处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现阶段项目所在地周边管网未建成,本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内自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出水标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放。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水域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水系图见附图5,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图见附图8。 (3)声环境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2类区,建议本扩建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同时本项目噪声源经隔声、消声等措施治理后,本项目运行过程不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符合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西北侧约35m为城西村;西南侧紧邻广州华宏鞋厂;东北侧为106国道,路对面为祈福工业园,项目与该工业园相隔60m;东南侧为空地。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源主要是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排放的废气、废水、固废及设备噪声。根据调查,项目自建成投产至今,未受到过环保投诉。 根据《关于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首期(1800万米/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审批意见》(花环管验字[2011]067号)可得: (1)废气 原有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包括湿法工艺、干法工艺和后处理工艺产生的DMF废气;干法工艺产和后处理工艺产生的VOCs废气,主要成分是丁酮和酯类;导热油炉烟气;发电机尾气;厨房油烟等。 ①工艺废气收集作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DMF、VOCs、笨、甲苯、二甲苯、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②锅炉废气经消烟除尘、脱硫等处理后高空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要求;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 表3 原有项目烟气排放情况 污染物 烟尘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热载体炉废气 平均浓度(mg/m³) 8.47 10.2 62.2 排放量(kg/h) 0.129 0.155 0.946 执行排放标准(mg/m³) 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2013年1月1日起在用燃气锅炉标准 30 50 200 分析结果 达标 12000kW热载体加热炉废气 平均浓度(mg/m³) 19.8 66.4 59.5 排放量(kg/h) 0.532 1.78 1.60 9300kW热载体加热炉废气 平均浓度(mg/m³) 18.0 57.4 46.5 排放量(kg/h) 0.522 1.66 1.35 执行排放标准(mg/m³) 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2010年1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燃煤锅炉标准 40 150 100 分析结果 达标 ③备用发电机尾气经净化处理后高空排放,烟气黑度、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397-1996)及《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第二时段)要求; ④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器,油烟废气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 表4 原有项目油烟废气排放情况 污染物 油烟废气 平均浓度(mg/m³) 1.78 执行排放标准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³ 分析结果 达标 ⑤根据广州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排气筒、项目所在地及西南面城西村的检测数据可得: 表5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各排气筒检测结果 污染物 采样日期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单位 监测结果 锅炉废气 2015-10-18 锅炉废气(FQ-6042-1) DMF mg/m3 未检出 有组织工业废气 湿法1#烘箱排气筒(FQ-6042-2)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2#(FQ-6042-3)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线(FQ-6042-4)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线(FQ-6042-5)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3#烘箱(FQ-6042-6)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4#烘箱(FQ-6042-7) DMF mg/m3 未检出 湿法线(FQ-6042-8) DMF mg/m3 未检出 301#喷淋塔(FQ-6042-9) DMF mg/m3 未检出 301#喷淋塔(FQ-6042-10) DMF mg/m3 未检出 301#喷淋塔(FQ-6042-11) DMF mg/m3 未检出 301#喷淋塔(FQ-6042-12) DMF mg/m3 未检出 后处理烘箱(FQ-6042-13) DMF mg/m3 未检出 后处理烘箱(FQ-6042-14) DMF mg/m3 未检出 揉纹烘箱(FQ-6042-15) DMF mg/m3 未检出 揉纹烘箱(FQ-6042-16) DMF mg/m3 未检出 表6 项目所在地及城西村环境空气现状检测结果 采样点位 采样日期 采样时间 检测项目 单位 检测结果 项目所在地 2015-10-12 02: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08: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14: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20: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08:00~16:00 TVOC mg/m3 0.045 2015-10-13 08:00~16:00 TVOC mg/m3 0.033 2015-10-14 08:00~16:00 TVOC mg/m3 0.036 2015-10-15 08:00~16:00 TVOC mg/m3 0.045 2015-10-16 08:00~16:00 TVOC mg/m3 0.039 2015-10-17 08:00~16:00 TVOC mg/m3 0.041 2015-10-18 08:00~16:00 TVOC mg/m3 0.038 城西村 2015-10-18 02: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08: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14: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20:00 二甲基甲酰胺 mg/m3 未检出 由表5、表6可知,项目所在地的TVOC 8时浓度值介于0.033~0.045mg/m3之间,8小时浓度均未超标,达到《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要求。各监测点的DMF(二甲基甲酰胺)均未检出,因此各监测点的DMF(二甲基甲酰胺)浓度少于3.3mg/m3,符合《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酰胺类化合物》(GBZ/T 160.62-2004)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水 原有项目废水类型包括:含DMF废水、洗桶废水、洗塔废水、冷却系统定期外排水、导热油炉烟气处理系统定期外排水、员工生活污水等。 ①原有项目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pH值、SS、CODcr、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甲苯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故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②员工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pH值、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验收监测结果报告可得,见下表: 表7 原有项目废水排放情况 污染物 pH值 SS 氨氮 CODcr 色度(倍) 甲苯 总氮 总磷 监测结果(mg/L) 7.35 30 1.29 26.4 16 ND(0.05) 0.67 0.069 排放量(t/a) — 3.533 0.152 3.109 — — 0.079 0.008 执行排放标准(mg/L)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严者,即: 6~9 20 3 60 30 0.1 15 0.5 分析结果 除悬浮物(SS)外,其他均达标 备注:结果中“ND”表示未检出,其数值为该项目最低检出限。 (3)固废 原有项目固废类型包括:废弃原料桶、精馏残液、废弃离型纸、边角废料及次废品、煤渣、活性污泥、废弃原料包装袋、员工生活垃圾等。 ①危险废物:废物料(液)交由广州绿由工业弃置废物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②生活垃圾:统一堆放在指定堆放点,每天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定时在垃圾堆放点消毒、杀灭害虫,使其不对工作人员造成影响; ③一般工业固废:废弃离型纸和边角废料、次废品等产生后收卷存放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废弃原料包装袋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而煤渣则堆放于锅炉房附近的堆场,定期出售给建材公司,作为建材原材料重新利用。以上物质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的临时堆放场所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4)噪声 原有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本项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可得: 表8 原有项目噪声情况 监测点 昼间 监测值dB(A) 执行标准 1 东南面边界外1m 58.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值60dB(A)以下 2 西南面边界外1m 58.1 3 西北面边界外1m 54.5 4 东北面边界外1m 55.3 分析结果 达标 建设单位对噪声源采取各种减震、隔声等综合治理措施,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四至图见附图,项目具体现状图如下: 项目西北侧:城西村 项目西南侧:广州华宏鞋厂 项目东北侧:106国道 项目东南侧:空地 本扩建项目现状 37 广州市宏伟皮革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建筑物照片图: 行政办公楼 车间A(揉纹、抛光车间) 车间B(干法车间) 车间C(湿法车间) 车间D(成品仓库) 五车间 污水站 废物仓库 设备房 锅炉房 DMF回收装置区 干法仓库 员工宿舍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花都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是广州北大门,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区位于珠江三角洲的北端,东连从化,南靠广州,西邻三水,西南连南海,北接清远。既是珠江三角洲交通交汇之地,也是沟通珠三角与内地的桥梁和枢纽,拥有发达的水、陆、空立体交通网络,是105、106、107三条国道和机场高速、广清高速、京珠高速、广州北二环、北三环高速五条高速公路交汇之处。京广铁路线穿境而过,广州火车北站就位于花都。 本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四至图见附图2。 二、地形地貌 花都区地形呈东北向西南倾斜的长方形。地势北高南低,东高西低,呈阶梯式倾降;北部丘陵绵亘,海拔在300-500米之间,属南岭九连山余脉;中部是浅丘台地;南部位于广花平原,最低处海拔5米左右;境内最高峰牙英山,海拔581米。依形态划分,花都地貌有平原、岗地、低丘陵和高丘陵4类;按形态成因划分,可分为12个类型,没有高峻崎岖的山地,也没有低洼的湿地,所有地貌类型均可利用。全境大致为“三山一水六平原”。 三、气候气象 花都区地处北回归线两侧(北占2/3,南占1/3),北区中部偏南处(花都区回归线之南占1/3)。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光热充沛,雨量充足,温暖湿润。 花都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根据花都气象站22年的资料统计,花都区年平均气温21.7℃,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4℃,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1℃。年降水量为1699.8mm,最大日降雨量185.3mm,最大年降雨量2416.7mm。最小年降雨量1074.8mm,最大月降雨量640.4mm,最长连续降雨日数为37天,降雨量为773mm。降水集中在每年的4—10月,降水量年均1400~2000mm。 根据花都气象站多年的观测统计资料,花都风向季节性明显,主导风向秋冬为偏北风,春夏偏南风,春暖夏热,秋凉冬冷。常年主导风向为偏北风,频率为20%,夏季SSE风次频率24.3%,冬季北风频率36-37%,静风频率为16%,地面年平均风速1.5m/s。日照时数为1936.5小时,无霜期为342天。 四、水文 花都区境内有中小河流8条,分属珠江支流白坭河、新街河、流溪河三大水系,并有中、小型以上水库十七座。区内主要是新街河及其支流天马河、田美河、铁山河。白坭河位于花都出白坭圩与国泰水汇合;在赤坭段汇入大官坑水,在新华段又汇入新街水,最后流经广州白云区鸦岗汇流珠江。白坭河干流长53km,流域面积788km2,平均坡降0.1%,其中花都干流长32.55km,集流面积628.58km2。五和断面河宽150m,中水位河槽水深2~2.3m,历年平均流量60.40m3/s,90%保证率流量为4.33m3/s,平均流速为0.20m/s。白坭河已成为赤坭、新华地区的重要交通航道,在赤坭以下可通航300t级船只。流溪河流经市域东南,是本区农田水利灌溉主要水源。此外,流溪河、白坭河每年还有过境客水22.5亿m3。全区有大型水库11座,总库容量为1.06亿m3。 本项目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铁山河,本项目区域水系图见附图5所示。 六、本项目拟选址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属性见下表: 表9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属性表 序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水环境功能区 铁山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大气环境功能区 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2012)二级标准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2类区,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新华污水处理厂 (目前项目所在地的市政污水管网未建成)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否 9 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广州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 二十四条规定范围 否 11 是否“两控区” 否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花都位于广州北大门,是南北交通要道,素称“省城之屏障,南北粤之咽喉”。花都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十分丰富,是太平天国革命领袖洪秀全的故乡。在改革春风吹拂下,花都焕发蓬勃生机,从一个欠发达地区一跃成为风景秀丽、投资环境优良、经济繁荣、初具现代规模的城市,被外界誉为“花之都”。 花都区的社会各项事业随着经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获得了“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区”、“第三次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模范区”和“广东省文明城市”、“广东省卫生城市”、“全省双拥模范区”等荣誉称号。 一、社会经济 工业经济快速运行。2014年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8.78亿元,同比增长10.6%,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2.9%,落后时间进度7.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44个百分点。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61.34亿元,同比增长12.7%,比年度计划增速(12.5%)高0.2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8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7.65%,落后时间进度2.35个百分点。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54亿元,同比增长14.3%,比年度计划增速(10%)高4.3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8.59%,落后时间进度1.4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1.86个百分点。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73亿元,同比增长14.6%,比年度计划增速(14%)高0.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49.79%,落后时间进度0.21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2个百分点。 ——固定资产投资100.67亿元,同比增长5.6%,比年度计划增速(15%)低9.4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低7.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37.85%,落后时间进度12.15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低7.17个百分点。 ——外贸出口总额2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6%,比年度计划增速(4%)高30.96个百分点,增速比去年同期高26.36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的56.9%,比时间进度提前6.9个百分点,完成年度计划程度比去年同期高10.5个百分点。 第三产业蓬勃发展。上半年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45.63亿元,同比增长12.5%。总投资达300亿元花都文化旅游城项目正式签约。景区创A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花都湖、芙蓉度假区创建4A级旅游景区,中国皮具产业文化创意园(阳光6号)创建3A级旅游景区等相关工作正在扎实推进。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正式开馆迎客,为我区打造“天王故里”文化名片添上浓重一笔。区博物馆项目计划11月份动工建设。炭步镇朗头村成为我区第一条“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上半年全区接待国内外旅游者417.85万人次,同比增长11.01%;旅游总收入18.04亿元,同比增长12.55%。电子商务发展取得新突破,区电子商务商会挂牌成立,引入了中国智能骨干网(菜鸟网)电子商务项目。 农业经济总体平稳。上半年全区农业总产值完成24.13亿元,同比增长2%。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区年产值超10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公司超过200家,辐射带动3.6万户农民。农业生产加大投入力度,总投入1亿元占地25平方公里花卉苗木农业园建设顺利。2014年,我区在建农业项目24个,市、区级扶持项目投资资金2459.78万元,有力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 二、教育 花都区全区共有幼儿园91所,在园幼儿2.06万人,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6%;小学99所,在校学生8.25万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普通中学47所,在校学生5.41万人,其中初中3.85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95.6%,高中1.56万人。区属3所职业中学毕业生的平均就业率达98.5%。 三、卫生 花都区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36个,其中政府办医院(卫生院)13所,卫生机构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所,外驻单位职工医院2所,民营医院1所,民营诊所、门诊部83个,厂矿等单位医务室(卫生所)28个,农村卫生站190个。全区有卫生技术人员4578名,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00名,注册护士2060名,药剂人员215名,检验人员148名,农村卫生站医务人员352名,其他卫生技术人员403名。全区医院、卫生院编制床位2112张。 四、文物保护 花都区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丰富,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旅游景区之一。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秀全故居纪念馆(新华官禄布村),有省级旅游景点芙蓉度假村。其它名胜古迹、游览地有:冯云山故居、花县城遗址、中国同盟会广东番花分会旧址、花县农会旧址等。 本项目周边2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目标。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扩建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本报告选择本项目西北侧铁山河作为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目标。 评价因子:根据本项目排放污水的特征确定评价因子为pH、溶解氧(DO)、化学需氧量(CODcr)、生化需氧量(BOD5)、总磷(TP)、氨氮。 评价标准:根据《关于同意调整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的批复》(粤府函[2011]162号)、《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号),铁山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限值。 本次评价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7月27日~7月28日在铁山河断面的监测数据,监测结果与评价标准指数如表10所示。 表10 铁山河监测断面水质监测结果 水质项目 pH DO CODcr BOD5 NH3-N TP 监测结果(mg/L) 7月27日 6.9 6.27 22.4 7.75 2.05 0.192 7月28日 6.94 6.09 22.7 7.68 2.13 0.212 Ⅲ标准限值 6~9 ≥5 ≤20 ≤4 ≤1.0 ≤0.2 由以上数据可知,本项目受纳水体铁山河口断面水质因子中,除了pH值、溶解氧达到标准限值外,其余污染物因子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水环境现状质量较差。其主要原因是铁山河上游河段两岸的市政污水管网尚未完善,生活废水及部分工业废水在未经处理情况下直接排入河内,而天马河的流量较小,上游大量的污水排入河内从而导致下游的监测断面水质达不到水环境功能的要求。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梯面镇金梯大道29号。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的通知》(穗府[2013]17号),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二类区,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评价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所在地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时间为2015年7月27日~8月2日,监测位置为项目所在地,监测结果如表11所示。 表11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 项目 监测值 GB3095-2012标准 (日平均)(mg/m3) (µg/m3) (mg/m3) SO2 0.009~0.031 9~31 150 NO2 0.017~0.041 17~41 80 PM10 0.026~0.069 26~69 150 从上表可知,环境空气中污染物SO2、NO2及PM10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浓度限值,说明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的划分依据,本项目所在区域声功能属2类区,建议本扩建项目四周边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根据广东万德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所在地2015年7月27日的监测数据进行评价,监测结果如表12所示,监测布点图见图2。 表12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监测点及编号 昼间监测值dB(A) 标准值dB(A) 夜间监测值dB(A) 标准值dB(A) 项目东侧(1#) 62.3 60 52.9 50 项目南侧(2#) 60.7 60 49.2 50 项目西侧(3#) 54.3 60 45.7 50 项目北侧(4#) 60.9 60 47.8 50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地东侧的昼间和夜间监测值、南侧的昼间监测值和北侧昼间监测值不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质量一般。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是保护好当地的环境。要落实有效的环境措施,使本技改项目经营运行中,不会影响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 1、控制废水中主要污染物COD、BOD5、SS和氨氮的排放浓度,污水中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之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保护铁山河的水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运营而变差。 2、保护该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确保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其周围环境不受影响,保护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使其四周边界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环境敏感点 本扩建项目四周主要敏感点有项目西南面80m米处的城西村,详见下表: 表13 本扩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保护敏感点 敏感目标 性质 距离、方位 保护目标 西南面80m处的城西村 居民 80m、西南面 环境空气二类区、声环境2类区 西北面120m处的的铁山河 水环境 120m、西北面 水环境Ⅲ类水质标准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14 本项目所在区域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 要素分类 标准名称 适用类别 标准限值 评价 对象 污染因子 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 1小时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SO2 150μg /m3 500μg /m3 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 NO2 80μg /m3 200μg /m3 PM10 150μg /m3 / 地表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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