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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这20种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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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营改增后这20种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最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行业的跨境免税政策,同时,规范此前已纳入试点的跨境服务范围.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20种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9.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10.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11.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12.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13.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 14.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专业技术服务. 15.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务辅助服务. 16.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17.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技术除外). 18.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19.属于以下情形的国际运输服务: 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 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运输”的. 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 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公务飞行”的. 20.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下列应税行为: 国际运输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①研发服务;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③设计服务;④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⑤软件服务;⑥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⑦信息系统服务;⑧业务流程管理服务;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向境外单位转让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技术. 享受免税政策需注意以下事项 1.纳税人发生上述所列跨境应税行为,除第9和第20项外,必须签订跨境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书面合同.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按本办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该项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3.纳税人发生免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应在首次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期内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申报征期后的其他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手续.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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