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治理协议甲方:蓬南镇人民政府乙方:蓬南镇长宁村 为保护好华新河长宁至双河村段河道整洁达到环保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接该段环境治理工作,与甲方形成劳务合作协议,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 劳务内容:1、 所涉河面垃圾清理、水葫芦打捞、河道两边杂树清除。2、 要求内容:责任区域内两岸无污染物,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阻碍物。二、 期限2018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16日三、 费用及付款方式每月按1300元计算报酬,全年共计15600元,按年度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费将全部支付给乙方。四、 甲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对乙方有监督检查和配合协助的权力和义务。2、 甲方定期不定期对承包区域进行检查。3、 在上级督查中,若发现承包区域出现垃圾,视情节严重,扣取乙方费用。五、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合同约定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杂草。2、 乙方有配合甲方检查的义务。3、 合同期内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其费用概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作保责任的费用。六、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生效。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蓬南镇人民政府 乙方:甲方代表: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