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10年大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团总支):
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成果,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按照上级党团组织关于今年继续“组织开展大中专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部署,我校决定今年在全校全面铺开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工作,成立50支校级重点团队,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现将社会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青春华彩 谱筑梦篇章
二、时间安排
2010年7月—8月(各单位结合各自情况而定)
三、参与对象
全校本科生、大专学生(研究生、中专学生自愿参加)
四、活动内容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充分发挥医学院校专业优势,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主线。各单位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结合本院系实际,重点组织一定数量、规模适度的团队,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势政策宣讲、扶贫支教、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环境保护、医疗服务、技能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
1. 大学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宣讲服务团”。组织青年学生通过搜集资料、参观考察、社会调查等方式,从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成就和经验相结合的角度,充分学习、了解、感受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伟大建设成就,加深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理解和认同,帮助青年学生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内涵与时代价值。在此基础上,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以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图片展、专题讲座、文艺演出、宣传板报等形式,大力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2.大学生“老工业基地振兴实践服务团”。要在充分调研基层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发挥大学生,特别是我校两所附属医院的资源优势,组建具有医学生特色的大学生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服务团队,重点围绕县域医疗、经济、三农问题、产业结构调整、实用技术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网络信息服务、企业技术革新与新产品开发等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与构建和谐辽宁的重要方面,按照项目化的要求,规范化运作,提供有效的智力支持和技术帮扶。
3.大学生“生态环保宣传服务团”。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宣传服务活动中去,宣传生态环保知识,突出宣传生态环境破坏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危害,唤醒人们的环保意识。要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生力军作用,在对地方、企业单位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组织服务团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术帮助地方和企业减少环境污染。
4.大学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团”。组织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广泛宣传医药卫生知识,帮助城乡居民全面了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改革的相关政策和具体内容;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和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活动,为城乡困难户居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
5.“大学生骨干培训实践团”。要在以往大学生骨干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学生骨干在暑期社会实践中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大学生骨干集中开展主题培训、志愿服务、挂职锻炼等教育实践活动。
五、活动安排
根据我校统一安排,2010暑期社会实践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下发文件,招募、准备(6月10日6月30日)。
今年学校团委拟在全校成立50支校级社会实践团队,其中40支为校级普通团队,10支为校级重点团队,实践时间不得少于5天(含5天)。各学院要在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动员,并结合实际,积极申报校级课题,填写校级社会实践立项申请书。除此之外,要求其他不申请校级团队的同学返乡后,就近就便开展一系列与专业培养、学生需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践行和谐社会道德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关的特色鲜明的院系级社会实践活动,本、专科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率要达到100%。
第二阶段: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审核公布(7月1日——7月10日审核,7月10日公布)。
第三阶段:暑期社会实践全面实施(7月中旬——8月下旬)。
各学院的实践团队要根据课题的选择有针对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并形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论文,此项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第四阶段:总结表彰(9月)。
新学期开学第二周,各单位和实践团体将社会实践成果(包括调查报告、研究报告等对经济发展和政府决策有重要意义的文章和成果)报到校团委,学校将对2010年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根据各学院实践活动开展的方式、效果,结合期间各学院形成的调查报告和论文情况,对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先进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活动方式
1、组队原则
(1)组队原则采取自由组队,可以是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班级、社团,也可以是学生自发组队,也可由老师牵头组队,各队必须有明确领队。
(2)组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8人。
(3)各实践队必须配备指导教师,对学生实践活动进行指导和审核。鼓励指导教师随团活动,如不随团,及时远程指导实践工作。
(4)鼓励将同一地区或周边地区的同学组织起来成立回乡社会实践小分队,对家乡进行深入考察,自主选择项目,积极为家乡建设出力献策。
2、实践形式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实践方式,如回乡服务小分队、挂职锻炼、社会调查研究、专业学术论文调查研究、勤工助学锻炼、开展横向课题,开展各类“三下乡”服务等。
3、申报立项
各单位、集体可在校级课题中选择项目申报,也可自拟题目进行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计划须向校团委进行申报,同意立项后方可行动。
4、立项金额
一般团队立项金额600—1000元,重点团队立项金额1500—2000元,视团队实践内容、参与人数、目的地、指导教师是否随团、拟提交实践成果等因素综合核定。
5、经费报销
今年社会实践采取总结评比后给予立项经费报销,各实践小组按照立项金额实报实销,超出部分由小组或院系自行承担。对于申报项目不符或未完成的项目,团委将酌情减少经费支持。
6、评审奖励
团委将结合项目完成情况,实践成果、队员收益、社会影响等对优秀团队将进行专项奖励,并对到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地区、省内欠发达地区服务的团队给予重点奖励。
七、活动要求
社会实践活动是对青年学生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使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取得实效,提出以下要求:
1、鼓励学院老师积极参与指导和带队实践。
2、鼓励广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在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同时,主动创造条件,利用各种机会进行形式多样的、有益的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
3、各二级学院在组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之前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培训工作。
4、参与社会实践的成员,在活动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工作,虚心学习、热情服务,培养与劳动人民的感情,发扬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要尽一切可能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5、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要讲文明、讲纪律、讲奉献,办实事,办好事,争取办一件办成一件并取得实效,忌做表面文章。
6、参加社会实践者一定要讲收获。在实践中要注重学用结合,认真思考和及时总结,努力把实践中获得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知。
7、各单位要注重对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报道学生社会实践的成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营造良好舆论和社会氛围。
八、安全预案
校团委及各院分团委(团总支),要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全程监控本部门及学生团体实践安全情况,确保每一名学生在实践中的安全。校团委将给立项团队成员统一购买人身安全保险。
1.安全条例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2)利用学校划拨的实践经费配置常用救护药品,服从带队教师及队长的统一管理。
(3)实践前,积极调查实践地的特殊风俗习惯及安全状况,加强队员安全教育,明确安全注意事项,对团队成员进行必要的急救须知等安全培训。
(4)组织学生外出社会实践活动,注意交通安全,乘坐车、船等,要注意防盗、防骗。
(5)未经组织实践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践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海边游泳,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造成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6)若遇恶劣天气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已批准的社会实践活动要上报并根据上级组织的具体通知安排延期或取消。
2.建立安全机制
所有经过立项的社会实践团队申报时要明确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的安全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指定活动负责人。
建立联系人制度,各实践队伍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院系联系人,联系人收到信息后须及时报告辅导员。
实践活动的带队教师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妥善安排活动期间的饮食、住宿等问题,加强团队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责任认定
未遵守要求或未按申报中陈述要求进行活动的,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
对组织学生外出社会实践的有关部门和个人,因忽视安全防范工作,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部门有关领导和组织者(当事人)的责任。
九、总结考核
1、社会实践成果考核由校团委邀请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审小组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定。
2、社会实践结束后,各队需向校团委上交整个社会实践报告或实践成果(论文),没有成果的,不予任何资金支持。
3、论文要求观点鲜明,立意准确,论述有力;所引用事实资料、数据准确;结论具有可借鉴性;论文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上交打印文样,开学一周后由各分团委、团总支汇总后统一上报学校团委,同时需要上报电子版。
(注:因上级团组织关于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及要求尚未确定,此通知为暂行版本,待上级通知下发后酌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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