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增设“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等栏次。调整后的表式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二、本公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4内容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为认真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公告”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附件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申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一是对申报表中“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一步做了调整细化,新增了3行免税销售额的“其中”数,
3、分别是“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二是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在调整表式同时,“公告”对申报表填写说明也进行了修改。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编辑推荐: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终止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时间成本管理:不该砍掉的两大成本解析集团公司资金监控的模式有哪些四大金融资产的区别是什么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常见问题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