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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操作规程汇编设计论文.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115726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61 大小:21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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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图 工作准备 领取爆破品 运送 现场存放 装配引药 检查炮眼 装药 保护设备 联线 爆破 炮后检查 收尾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流程图 施工炮眼 检查炮眼 设警戒 二、爆破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采掘工作面放炮员必须由责任心强,具有二年以上采掘经验,熟悉通风、瓦斯和爆破材料管理及放炮技术,以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放炮员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第二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通风、瓦斯、火药管理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三条、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检员应在现场。 第四条、在有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放炮时,必须采用正向爆破,严禁反向爆破。 第五条、严禁用糊炮、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 第六条、放炮员与采掘其它工序增选作业时,必须按照放炮的安全距离规定执行,否则不准放炮。 第七条、在地质变化带、冒顶区、安全出口等处的顶板破碎、煤层松软、容易冒顶片帮地段,要少装药放小炮或不放炮。 第八条、放炮要和打眼工密切配合,保证爆破时不崩倒棚子、不丢顶煤和底煤、不将煤块大量崩溅到空巷,保证煤壁平直,符合采掘进度要求。 第九条、运送爆破材料和封泥装药可由兼职的放炮员助手进行。放炮员助手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条、放炮员工作顺序: 1、准备工作:领取工具和爆破材料→运送爆破材料→存放爆破材料→装配引药。 2、检查和处理。 3、放炮操作:装药→设警戒→联线→放炮→炮后检查→撤警戒。 4、收尾工作。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一)准备 第十一条、放炮员向班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十二条、领取并检查放炮器。 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置,氖灯要发亮。 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十三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蕊或聚氯乙烯钢蕊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十四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行贿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十五条、领取炸药。 1、持有矿长、安全员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十六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第十七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别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雷管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有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第十八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之外顶板完好、到架完整、地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炸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炸药箱上。 4、防爆型放炮器要悬挂在干燥的地点。 第十九条、装配引药 1、只准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化设备和导电体的巷道内装配引药。 3、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4、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或手拉管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一个雷管。 5、装配引药,应先将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雷管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中或捆在药卷上。 6、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爱振动或冲击,防止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7、装配引药的数量应根据眼数而定,并且用多少装配多少,装好的引要立刻整齐摆放在容器内,点清数量,不得遗失,不准随地乱放。 (二)检查与处理 第二十条、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检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工作面风量不足或风向不稳定。 3、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堆积飞扬。 4、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的危险。 5、有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煤壁突出3.0米以上。 6、炮眼内在异状、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炮眼塌陷出现裂缝,温度骤高骤低等。 7、有眼深小于0.6米的炮眼或不符合规定的眼深、位置、方向等。 8、炮眼内煤尘未清除干净。 9、基本支护与特殊支护不齐全,支护有损坏未处理。 10、发现瞎炮未处理。 第二十一条、装药 1、用掏勺将炮眼内的煤粉清理干净。 2、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强力冲击,但要使药卷间密实接触。 3、正向爆破的引药最后装,装引药时聚能穴朝向眼底,要一手推引药一手松树脚线,但不要过紧,不得损伤脚线。 4、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填炮泥,要慢慢用力轻捣压实,眼孔填够炮泥后,要将脚线扭结,并盘放在眼口,不得拖放在炮眼外边。 5、炮眼封泥要采用水泡泥,装填水泡泥时先紧靠药卷填上0.03-0.04米的炮泥。 6、封泥应用不燃性的砂、粘土、,严禁使用块状材料或可燃性材料。 第二十二条、炮眼深度和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准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在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 3、炮眼长度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第二十三条、要按规程规定的一次装药一次响炮或分次装药分响炮的方式进行装药作业。 第二十四条、设警戒 1、联线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放炮员必须为警戒人员之一。 2、警戒线必须设在顶板、支架完好地点,并要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 3、放炮时,所有人员都要在警戒线之外 。 4、工作面若与其它采掘面贯通,在相距20米时,必须在要绝不能处设警戒,直至贯通,贯通处两头都要在放炮前检查瓦斯。 5、警戒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局、矿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检查与处理 在联线和放炮前,放炮员和班组长、瓦检员对放炮地点进行第二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进行联线放炮: 1、装药地点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 2、存在和二十条的各项问题未处理或处理后又出现时; 3、没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设好警戒; 4、放炮线不足100米; 5、应该掩盖维护好的设施未掩盖维; 6、没按规定用水泡泥或封泥长度不足; 7、分段响炮时,崩倒的棚子未扶起。 第二十六条、联线 1、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放炮顺序和联线方法联线放炮; 2、严格执行谁联线谁放炮,即放炮线联电雷管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都必须由放炮员本人操作。 3、工作面布置的单排眼、双排眼、三花眼或五花眼的联线都采用大串联方法,最后剩下的两条脚线在未和母线联结前要扭结成短路。 4、母线与脚线联结前,两端必须扭结成短路。 5、母线与脚线联结后,再沿路检查母线。放炮员应最后退出放炮地点。 第二十七条、放炮 1、母线与雷管脚线联结后,放炮员即吹品哨并大声叫喊:“要放炮啦”。 2、放炮员沿路检查路线,第二次检查吹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 3、到达放炮的警戒地点后,将母线联结在放炮器的接线端并拧紧,这时吹第三次口哨并大声叫喊“放炮啦”,等30秒钟后用放机钥匙将开关拧到放炮位置,等氖灯闪亮稳定,将开关钥匙转到放电位置起爆。 二十八条、放后检查 1、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检员进行炮后的检查工作,检查及时处理内容同第二十、二十五条; 2、若没有爆炸,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用毫秒延期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放炮员方可沿线检查不爆的原因。 4、若确属瞎炮,应按第二十九条办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处理瞎炮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瞎炮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放置的引药或从引药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残眼。 处理瞎炮的炮眼爆炸后,入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纠集未爆的电雷管等。 在处理瞎炮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第三十条:装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完,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当班放完时,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待清楚。 四、收尾工作 第三十一条:收拾整理好工具,存放在规定地点或带走。 第三十二条:清点剩余电雷管、炸药,填消耗单并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必须办好爆破材料清退手续。 第三十三条:向下一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工作情况。 、 三、爆破安全员的操作规程 一、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二、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员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 三、爆破员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四、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五、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六、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七、贯穿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注意对贯穿距离小于10米的掘进作业时,不准同时爆破或一边爆破一边进行钻孔、出坊作业。 2、注意采场采至上中段或巷道贯穿档头,其距离小于5米时,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 四、保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1. 爆破器材保管员必须经专门的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 必须忠于职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GB6722《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3 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在炸药库内必须二十四小时值班,无关人员杜绝入内,库内严禁烟火,并配备齐灭火机等消防器材设施和防雷设施。 4 爆炸物品须专库按有关规定堆放好爆破器材。雷管和炸药不得堆放在同一房间内,必须分开堆放。 5 严格遵守规定手续按先后日期发放,对入库的爆炸物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发现数量不足或被盗、丢失应及时报告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 6 对爆炸物品的发放、领用要及时清楚登记,账物相符,对当班退库的爆炸物品必须入箱,以防丢失、被盗。 7 不得转借、转买、转送爆炸物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汇报。 8 每月清点,核实帐目一次 五、风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2、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掌握巷道支护参数、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及爆破要求等。具备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 掌握所用设备、材料的有关结构、性能等,会处理钻具的一般故障和进行日常保养。 4、 交接班及班中要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准备工作 5、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 由外向里依次(逐棚、逐排)检查巷道的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及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2)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顶帮的活矸、危岩。找顶时要用长柄工具,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有专人监护,同时观察好退路,保证退路畅通无阻。 3) 检查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 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 1)根据工序要求认真检查各种工具、材料,保证质量可靠,数量满足要求,量具要校准确,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 2)认真检查各种风水管路连接是否牢固,风水压是否适合。 7、 校正中、腰线,按“作业规程”中巷道断面图和爆破图表的要求画出巷道轮廓线,确定眼位,并做出标记。 三、施工操作 8、气腿式凿岩机: 1)检查凿岩机各部分及风水管路连接是否可靠,钎子及钎杆的质量及连接是否牢固。 2)试运转:凿岩工将凿岩机扶稳,点眼工将钎子安装到凿岩机上,并扣好卡钎器,然后试运转。试机时先开水,后开风,观察风钻钎子运转是否正常,注水孔是否畅通。 3)点眼:凿岩工扶稳凿岩机,点眼工在钎子一侧托住钎子,两人配合使凿岩机对好眼位,然后凿岩工小开风阀门,轻顶凿岩机,待钻进10~20mm并使钎子不再移位后,点眼工立即躲开,以防断钎伤人。点眼前应在眼位上用风镐刨出眼窝。 4)打眼:凿岩工调整好凿岩机的角度,待钎子慢慢钻进20~30mm后,进行全风压钻进,给水要均匀适当。操作凿岩机时要站在钻机的一侧,手扶钻机两腿前后错开,不准骑在气腿上,以防断钎伤人。打眼时人员不准站在钻机的前方。 5)打眼时,凿岩机、钎子与钻眼的方向要一致,推力要均匀,以防断钎、夹钎或掉钻头。当钻进速度减慢,如因水平推力过小,应停止钻进,调整钻腿位置,加大水平推力再继续钻进。 6)钻眼过程中,如突然停风时应将钎子拔出,以免因无风支腿下落,凿岩机将钎子压弯变形。如突然停水,应停止钻进,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待正常供水后再继续钻进。 8)打眼时允许1~2人操作一台凿岩机,不准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打眼。 9)使用多台风钻同时作业时,要划分好区域,定钻、定人、定钻眼顺序,不准重叠作业。 10)当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工作平台,不准将气腿蹬在支架上打眼。 11)钻眼应与岩石的层理、节理方向成一定夹角,尽量避开沿岩石层理(节)理方向打眼。 12)下山施工钻眼时,应将迎头底部至少一茬炮距离的积矸清到实底,防止炮眼打在老眼上。每打完一个炮眼钎子拔出后,应及时插上木楔,防止岩粉将炮眼堵住。 13)任何情况下严禁边钻眼边装药。 14)钻完一个眼或换钎子时要先关风,后关水。 15)钻眼后必须用吹眼器将岩粉吹净,吹眼时操作人员应位于炮眼一侧,面部背向眼孔,其他人员要离开迎头,以防吹出的杂物喷出伤人。 16)钻眼过程中,应定时向注油器注油,保证风钻润滑良好。 17)防止断钎伤人的方法: (1)熟练操作,精力要集中,保持钻架稳定使钎子平直前进。风钻钎子不得左右摇摆,钻架起落要稳。 (2)在岩石坚硬、裂隙发育时,应采用“十字型”钻头,防止钎头被夹,造成断钎。 (3)不得使用含碳量高的钎子。 18)拔钎子的方法: (1)先将气腿下端后移,然后用双手拉住风钻手把向后退,这时不停风钻,借住钎子旋转力将钎子拔出。 (2)用以上方法拔不出来时,可以将气腿向前移到钎子下面,利用气腿相反方向的顶力把钎子拔出。 (3)用以上两种方法仍拔不出来时,可将钎子从风钻上拆下,用双手或专用工具来回推拉开钎杆,把钎子拔出来。 9、风动锚杆钻机: 1) 使用前,操作者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熟悉掌握使用方法。 2) 使用前向注油器注满润滑油,使用过程中必须定时定量进行添加,保证注油器中有润滑油。 3) 检查并安装水、气接口处的过滤网,无过滤网不得开机。 接气管前,应打开气源气阀,放掉压气中的积水。 4) 连接好钻机的气水管路,插好插销,以防使用中脱落。 5) 开机前,检查水、气控制开关,并使之处于关闭位置。 6) 检查气源和水源,保证气压在0.45MP以上,水压在0.7~1.2MP。 7) 检查钻杆是否平直,钻杆内孔是否畅通,钻头必须锋利。 8) 戴上防护器。保证钻孔位置无障碍,底板比较平坦。 9) 接通气源,将气腿控制阀打开,支腿慢慢上升,各级支腿全部伸出。然后关掉气阀,各级支腿在自重作用下缩回,这样使支腿升起和下降3次。 10) 按下气马达控制阀检查马达的旋转情况。同时打开气腿和马达控制阀,使支腿的上升与马达旋转同步进行。 11) 将水控制阀打开,观察钻杆连接套处是否有水流出。 12) 确定空载试验正常后,安装好钻杆开始钻孔。 13) 将气腿控制阀打开,使支腿慢慢升起,钻头抵达顶眼位置。将水控制阀打开,给钻杆供水,然后缓慢压下马达控制阀,使马达慢速旋转。控制转速和推进速度进行打眼,当钻头钻进岩石约20mm左右,调整转速和推动力进速度,以正常的钻孔速度进行钻孔。 14) 将支腿控制阀和水控制阀分别打开,阀门的开启应从小逐渐加大.钻孔过程中,操作者可根据需要将风、水控制阀以及马达控制阀及时调节至合适位置。一般情况下,在软岩条件下,需最大转速、较小推力;在硬岩条件下,钻机需较小转速,较大推力;在泥岩中钻也时,尤其要注意水压和水量。若孔中出水少,则应停止马达,冲洗后再继续钻进;若钻孔阻力过大,将要卡钻时,应左右晃动“T”型把手避免卡钻。 15) 孔钻结束后,使马达缓慢转动,关闭支腿气阀。支腿开绐排气并回落,钻杆随机落下,待支腿完全收缩后关闭马达控制阀,再关闭水阀。 16) 如第一根钻杆钻孔深度达不到要求时,则从钻杆连接套中拨出短钻杆,将长钻杆插入钻好的孔中,再将钻杆尾部插入钻机的钻杆连接套中。按上述程序继续钻进,直到孔深达到要求。钻进结束后停机拨出钻杆。 10、使用风镐前应检查风镐及风压管路,将风管吹净后连在风镐上,连接根牢固。操作时注意风管连接部分是否松动,并注意不要使钎子误插到脚上,刷帮时要避免碎石滚落伤人,使用后要将风镐擦净,管路盘好放至指定地点。 六、空气压缩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司机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 第3条 司机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司机接班前不得饮酒,接班后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睡觉、打闹。 第4条 司机要如实填写并保管好有关记录。 第5条 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 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启动前的准备和检查,要求做到: 1、 各紧固螺栓无松动。 2、 护罩安装牢靠、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3、 各润滑油腔油量合适,油路畅通,油质洁净。 4、 冷却水畅通,水量充足,水质、水压符合规定。 5、 超温、超压、断油、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6、 各指示仪表齐全可靠。 7、 电动机炭刷、滑环接触良好无卡阻,无燃伤。 8、 隔离开关、断路器应处在断开位置。 第7条 盘车2~3转,无卡阻,无异响。 三、操作 第8条 空压机启动运行(空压机必须无负荷启动)。 启动或操作辅助设施: 1、 开启冷却水路,观察回水漏斗有充足的水流过或观察进水压力有无指示。 2、 打开空压机与储气罐间排气管路上的闸阀。 3、 对卸荷器进行人为卸荷;对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接通大气,使气缸余隙解除封闭。 4、 用手摇油泵将润滑油打入气缸。 5、 用手摇注油器5~8转向气缸中注油,新机开动前要人工布油。 6、 调整励磁电流、电压到规定位置。 7、 启动电动机。 8、 当空压机空运正常后,应立即解除人为卸荷;对有压力调节器的,将三通阀切断大气通路,封闭余隙。 第9条 空压机正常运转后,司机应定期巡回检查(一般为每小时一次)。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汇报处理,巡回检查内容如下: 1、 各发热部位温升情况。 2、 各风压表、油压表、水压表、电压表、电流表的数值。 3、 电动机、空压机的运行情况。 4、 注油器、压力调节器的工作情况。 5、 冷却系统、供油系统、排气系统工作情况应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各安全保护和自动控制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第10条 空压机正常停机(必须无负荷停机)。 停机步骤:人为卸荷→停止电动机运转→解除人为卸荷。停机后,待气缸温度降至室温后,关闭冷却水。如果周围温度低于0℃,停机应放尽机体内残存冷却水,以防冻裂设备。 第11条 空压机紧急停机。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紧急停机: 1、 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 冷却水不正常,出现水温超过规定。 3、 电动机冒烟、冒火或电动机电流表指示超限。 4、 油泵压力不够,润滑油中断或压力降到0.1MPa以下时。 5、 保护装置及仪表失灵。 6、 其他严重意外情况。 第12条 空压机司机的日常维护。每班把风包内的油(水)放1~2次。 第13条 空压机司机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 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2、 司机不得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3、 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操作: 1) 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 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 在指示仪表损坏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 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 气缸、风包有压的情况下,禁止敲击和碰撞。 第14条 必须按规定定期倒换空压机运行。 二、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5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16条 司机应熟悉所操作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技术特征。 第17条 空压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司机接班前不得喝酒,接班后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得睡觉、打闹。 第18条 如实填写并保存好各种记录。 第19条 工具、备件等摆放整齐。 二、启动前的准备工作 第20条 观察油分离器内的油位,液面位于视油镜的中心附近为正常,若低于该位置,应添加润滑油。 第21条 开冷却水进出水闸阀,观察供水压力值,应保证在正常范围内。 第22条 打开排气球阀,观察机内启动储气罐的储存压力表,若无压力指示,在启动时应人为推动进气调节器气缸的拉杆,使进气闸阀关闭,让机组在“轻载”状态下启动。 第23条 在启动前,油气分离器压力应为“0”,否则,必须打开安全阀完全卸压后,机组方能启动。 三、启动及运转 第24条 按动监控器面板上的“手动模式”键或“自动模式”键,启动空压机,待第一台启动正常运转后,如果出口压力不能满足矿井压风要求,可继续启动其他空压机,直到达到矿井压风要求。 第25条 通过油气分离器顶盖上二回路回油管的视油镜,观察回油情况,空压机满载时,应有较大流量,卸载时,流量很小,甚至没有。 第26条 主机排气温度、油温正常,否则,应调整水量调节阀进行控制。 第27条 检查各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漏气和漏水现象,是否则有不正常的声音。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切断所有电源。 第28条 观察疏水阀是否有冷凝水正常流出。 第29条 冬季低温长时停运时,应将冷却水进、出阀关闭,把冷却器内的存水放掉。 第30条 按规定记录好设备运行日志。 四、停机 第31条 按动监控面板上的“停机”键,停机。 第32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操作: 1、 空压机或电动机有故障性异响、异震。 2、 电动机冒烟、冒火或电动机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 3、 出现紧急故障。 五、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第33条 操作高压电器时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时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 第34条 司机不得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第35条 出现下列情况时禁止操作: 1、 在安全保护装置失灵的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2、 在电动机、电器设备接地不良的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3、 在指示仪表损坏的情况下,禁止开机或运行。 4、 在设备运行中,禁止紧固地脚螺栓。 5、 气缸、风包有压时,禁止敲击或碰撞。 第36条 必须按规定定期倒换空压机运行。 七、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1. 必须学习《测绘法》,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必须掌握测量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测量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熟悉测绘资料整理、计算及图纸填绘等工作。 3. 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4. 应根据工程精度要求确定施测等级,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5. 不得在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汇总、图纸填绘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6. 测量人员应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没有施工设计或任务通知单、或与设计或规程要求相违背的,有权拒绝作业。 7. 在高空或井筒中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安全按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需放置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8. 用于煤矿井下的所有测量仪器、设备等必须防爆。 9. 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必须提前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也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中应加强前后瞭望,做好监护,保证人员与仪器安全。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员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的巷道内作业时,应事先联系禁止斜巷绞车运行,必要时停止工作面施工,然后方可施测。 4)严禁擅自进入盲巷、独头、独巷或已失修巷道进行测量。 5)在特殊地点进行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业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6)井下工作面标定放线需要打眼固定中腰线的,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不得违章操作。 10. 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校和维修。各种新购置的仪器,必须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校。在生产中使用的仪器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全面的检校、计量。重要工程施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进行全面的检校。 11. 仪器下井或外出作业前必须检查仪器箱的背带、提手、搭扣是否牢固,锁扣是否完好,三角架各部螺丝有无松动、损坏,否则应及时加以修理。 12. 背着仪器行走、乘车或上下井下人车时,应注意仪器安全。仪器从箱内取出或用后装箱时应双手把握仪器,做到轻取轻放。仪器架设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仪器。 13. 夏季在地面使用仪器,应避免阳光暴晒,必要时使用遮阳伞。使用光电测距仪不准将测距镜头照准阳光和反光较强的物体,以免损坏仪器。 14. 在测点下进行仪器对中时,应防止所挂的垂球突然滑下损坏仪器,仪器安置好后,应及时将垂球取下,再进行观测。 15. 移动测站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箱。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腿。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16. 井下作业时,若仪器上凝结有水珠,切忌用手或毛巾擦拭物镜、目镜,必须用专用擦镜纸将水珠擦干,也可稍等片刻,待水分蒸发后再开始工作。 17. 仪器箱不准坐人,不得将仪器箱、三角架腿、标尺等“脚手架”使用。 18. 各种仪器应按规定操作,用力要轻,制动螺丝不要拧得太紧,微动螺丝的旋转速度要均匀。 19. 仪器使用结束后,须将仪器及其附件及时装箱,并将各个部分固定装置锁好。升井后必须及时打开仪器箱,将仪器晾干、擦净,然后存入仪器柜。 20. 测距仪(全站仪)一般应每个月定期充放电一次,陀螺仪、激光指向仪每三个月充放电一次。 21. 作业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相应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22. 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备齐必须的仪器、工具、材料等。 23. 携带专用的原始记录簿、必需的经检查无误的起始资料、设计施工图纸及标定数据等。 24. 井下测点按其相应级别及使用时间的长短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具体设置方法按《煤矿测量规程》中第80条、第81条执行。 25. 在井下进行采区测量时,测点的设置可由前视人员完成。前视点应确保通视,尽量考虑到前后视距及下一个前视有利或巷道特征处,在稳固的顶板或巷道棚梁上设置,且便于仪器架设。设置好后,应及时量取必要的测点要素。 26. 观测注意事项及操作程序 A、经纬仪观测 1)仪器转动要平稳。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画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或超过一格时,应重新整置仪器并重测。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B、水准仪观测。 1)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置平。 2)除路线拐弯处,每一侧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置,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C、光电测距仪观测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只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观测时按以下要去进行: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件应避免暴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测距时,必须是反射镜面垂直于视线方向。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mm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9)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置,读书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3、操作程序: (1)在侧站上安置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须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00°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置上(我国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书次数进行读数。 D、全站仪观测 1)注意事项: (1)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要求对仪器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2)作业开始前,应使全站仪设置与作业要求相适应。 (3)全站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 2)观测程序: 全站仪的具体观测程序视各仪器而定,一般有如下程序: (1)在测站上安置全站仪,严格进行仪器整平。 (2)打开电源键,正镜上下转动望远镜,屏幕为基本测量屏幕后,进行精确对中。 (3)正镜瞄准后视点,归零或输入起始度数,再精确瞄准后视点读水平角HA,按导线级别需要读垂直角VA,按测距键,读斜距SD。 (4)顺时针转动仪器,瞄准前视,分别从屏幕读数HA、VA、SD。 (5)倒镜,瞄准前视,读HA、VA、SD,逆时针转动仪器,瞄后视点,读数,一测回完成。 (6)重复(3)、(4)、(5),完成另外测回,根据需要读温度和气压或提前将观测值输入以自动改正。 (7)一测站结束后按电源键,再接回车键关机。 E、陀螺仪经纬仪观测。 1)注意事项: (1)仪器使用前,应按要求对电池充电。 (2)使用外援电源供电时,电压应与仪器要求的电压一致,正负极不能接错。 (3)同一待定边的定向测量应由同一观测者完成。 (4)在工作过程中,输出电压应达到额定电压值,否则应停止作业,充电后再进行观测。 (5)启动和制动陀螺马达时,陀螺马达必须置于托起锁定状态,严禁在悬挂状态下启动和制动马达。 (6)启动陀螺前和制动陀螺到静止,陀螺必须锁紧。陀螺没有制动到停止状态时,不许转动经纬仪,更不能把陀螺仪从经纬仪上卸下来。 (7)启动陀螺时,应尽量使陀螺轴与陀螺北保持一致。 (8)释放陀螺使之处于自由摆动状态时,转动陀螺仪应保证光标线在视场范围内。 2)操作程序: (1)在观测点上架设经纬仪,严格整平、对中,小心谨慎地将陀螺安置在桥型支架上。 (2)检查仪器的各开关位置是否在初始状态,部件、电器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测定测前零位: ①将仪器望远镜视准轴近似按置指北方向; ②测定测前零位; ③零位观测一般读记3个读数,测毕,应立即将陀螺托起; ④在观测零位的同时测记自摆周期。 (4)测记测前方向值。 (5)确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①利用定向边已知的概略坐标方位角推算: ②利用陀螺经纬仪粗略定向; ③利用罗盘、图纸和太阳位置确定。 (6)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 ①开始启动并测记启动时间; ②启动完毕后,细心、缓慢、均匀的释放陀螺; ③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定向测量; ④测定完毕托起并制动陀螺。 (7)测定测后零位。 (8)测记测后方向值。 (9)陀螺定向观测结束后,应立即锁紧,直至锁紧红圈旋至看不到为止,达到陀螺锁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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