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资产减值准备存在的问题解析【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会计制度对八项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披露等内容做了规定。但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没有给出明确统一的依据,使得在具体操作上有一定难度。其具体问题如下:1、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未作统一规定我国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然而,对于“定期”会计制度没有说明,这使企业在操作时有一定的随意性,使企业之间缺乏可比性。相比之下,国际资产减值准则对计提时间则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估计是否存在资产可能已经减值的迹象。如此规
2、定,避免了操作的随意性,使不同企业具有可比性。2、资产期末计价的计量模式正因为各项资产期末计价均采用“孰低法”,由此便产生了各种资产准备账户。所不同的是,它们的计价方法选择了不同的计量模式,现归纳如下:计量模式 适用资产项目(1)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短期投资(2)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存货(3)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4)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法委托贷款(5) 应收款项与估计可收回款项孰低法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需要说明的是:对于(1)项中的市价是指在证券市场上挂牌的交易价格。对于(2)项中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
3、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对于(3)、(4)项中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以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和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所发生的资产处置费用后的余额。从现行的会计制度和颁布的准则内容来看,现有规定对有关资产减值计量模式缺乏统一的标准,因而可操作性差。现有准则中使用的计量基础包括有: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销售净价、市价等多个标准,在实际会计工作中难以掌握与运用。3、减值准备后资产的使用及处理未作规定企业会计制度制度规定:“处置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各项资产,以及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以应收款项进行交换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但在实际操作时,存在如下问题,(1)计提了跌价准备的存货结转生产成本时,如何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2)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如何处理;这些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经营成果的计算考评,但在新制度中未予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