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 花垣县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必须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和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工作,传染病管理科、首诊医生具体负责监测工作。2、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报告卡,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具体到村组,留联系方式,不得缺项漏项。3、发现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源性疾病或异常健康事件,除采取抢救措施外,按规定时间及报告流程及时上报。4、传染病管理科每季度对医院内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工作进行自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给予教育、警告并处罚及时补报,情结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