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勒令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113349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49.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勒令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勒令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老会计人的经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勒令停产期间固定资产折旧可否扣除(老会计人的经验) 公司因为排放不达标,被环保局勒令停产。公司在设备停车期间,继续计提折旧并税前扣除。现在被税务稽查查到,要求对停产期间的折旧全部纳税调增,理由是:勒令停产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 税务的处理是正确的吗? 我自然要问一问,税务认为:“勒令停产的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其依据是什么? 回答说,稽查尚未出结论,只是要求企业自己先整改,税务人员提出了三个理由: 1、这属于《所得税法》第11条第七项规定的不得扣除的折旧。即:“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这一理由显然是牵强的,必须是被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授权规定属于“其它”的,才能用此条要求补税。勒令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没有此规定。这一理由基本不值一驳。 2、这违背了《所得税条例》第59条第二款规定,即:“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这一理由误导性很大,一些人甚至为此争议是“主动停产”还是“被动停产”、是“季节性停产”还是“大修理停产”之类的细节,希望以此去判定是否应该计提折旧。 实际上,这一规定并不适用于本案例。我的理由分两层: 第一层,案例中的情况是“勒令停产”,《条例》的规定是“停止使用”,二者并不是一回事,欲引用此条,税务检查人员必须要证明:勒令停产,必将导致设备停止使用。 于是就引出了第层二理由,“停止使用”是什么意思?被勒令停产后,设备是否就停止使用了呢? 停止使用就是不再使用了,未来也再使用了,不然,一切情况下设备的停车都会被理解为停止使用,这不符合汉语的意义。《条例》59条规定的“开始使用”与“停止使用”,就是指设备最初开始,到最后停用,中途的启、停情况,不在《条例》第59条的规定之列。 所以,结论就是出来了。 如果勒令停产必将导致设备永久停用,则其折旧不能扣除。但企业应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会计与税务处理,如果是因此产生设备报废,则恐怕更是补不了税了。 如果勒令停产不能导致设备永久停用,未来经整改或风头过了依然可以使用,则其折旧当然不能按此条规定调增补税。 总结一下,此不准扣除的理由,实际上是混淆了“停止使用”与“暂停使用”两个概念。 3、第三点理由其实是另一个相似案例中,另一拔税务检查人员提出来的,就是“勒令停产后,该折旧与取得收入无关”,不符合《所得税法》第8条的相关性原则。 能够扣除的一切项目,必须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但认为停产期间的折旧与取得收入无关,显然是荒谬的。设备的购买、使用、启停等,都是经营中的行为,都是与取得收入相关的行为。 理解这点的核心要害在于:“与取得收入有关“,并不是指“一定要取得收入”。纳税人只需要证明“有关”即可,而不用去考虑是真取得了收入。 举个简单的例子大家类比一下: 支付利息借入一笔款项,但一直闲置,虽然没有取得收入,但与取得收入是相关的,所以利息可以扣除。 支付利息借入一笔款项,但却无息拆借给了无关的其它单位,则其利息可以视为与取得收入无关。 (汇算清缴时,利息视同销售,同时确认利息视同销售收入与视同销售成本,但原利息因为不满足相关性原则,不能扣除。) 总结一下,此不准扣除的理由,实际上是混淆了“取得收入有关”与“取得收入”两个概念。 好,那么,勒令停产期间,设备折旧可以扣除吗? 我的回答是:如果导致固定资产永久停用,则其确认永久停用次月起,不得扣除折旧。此时,设备已成摆设,企业应考虑进行处置。 除此之外,不允许扣除,没有理由。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