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注2017年下发的9条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和涉税事项编者按:时值2017岁末,我们不妨盘点的2017年度9条具有重大影响的个人所得税新政和涉税事项。本市与各位老师共享。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
2、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期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取得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抵扣。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3、,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7号):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
4、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对其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可按照通知规定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0号):合伙创投企业及其个人合伙人的备案程序和资料1.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件2),同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备查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合伙
5、企业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按年度分别备案。2.合伙创投企业应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后的每个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合伙创投企业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件3)。3.个人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允许扣除的其他费用”栏,并同时标明“投资抵扣”字样。其中,2017年度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在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以其符合条件的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当年自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天使投资个人的备案程序和资料1.投资抵扣备案。天使投资个人应在投资
6、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4个月的次月15日内,与初创科技型企业共同向初创科技型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时应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附件4)、天使投资个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备查资料同公司制创投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第2项和第4项。多次投资同一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应分次备案。2.投资抵扣申报(1)天使投资个人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按照通知规定享受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时,应于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附件5)。同时,天使投资个人还应一并提供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
7、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其中,天使投资个人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需同时抵扣前36个月内投资其他注销清算初创科技型企业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的,申报时应一并提供注销清算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登记并注明注销清算等情况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及前期享受投资抵扣政策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接受投资的初创科技型企业,应在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股权纳税申报时,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信息。(2)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满足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条件后,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初创科技型企业股票时,有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的,应向证券
8、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限售股转让税款清算,抵扣尚未抵扣完毕的投资额。清算时,应提供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后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3.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对天使投资个人,应在备注栏标明“天使投资个人”字样。4.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股权时,扣缴义务人、天使投资个人应将当年允许抵扣的投资额填至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或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栏,并同时标明“投资抵扣”字样。5.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的初创科
9、技型企业注销清算的,应及时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情况登记。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10、,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6号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税总发201
11、7102号):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企业,可以根据办税需要就近选择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异地涉税事项。如完税证明开具、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事项。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8号):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思考: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说明你的观点和理由。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