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一般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对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总金额。 对于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会计年度的劳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如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做出可靠估计,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本年应确认的收入和费用应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本年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收入本年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费用 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可靠地估计所提供劳务的交易结果,则不能按完工百分比法确
2、认收入。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同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成本,不确认利润。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已确认的收入金额小于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的差额,确认为损失。 如果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2)特殊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安装费收入: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的一部分,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广
3、告费收入:宣传媒介的佣金收入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予以确认;广告的制作佣金收入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项目的完成程度确认。 入场费收入: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 申请人会费和会员费收入:这类收入应以所提供服务的性质为依据。如果所收费用只允许取得会籍,而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则在款项收回不存在任何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如果所收费用能使会员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所负担的价格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则该项收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特许权费收入:包括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及
4、专门技术等方面的收入。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部分,应在这些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时,确认为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部分;应在提供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订制软件收入: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这里的订制软件主要是指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不包括开发通用软件。 定期收费:是指与客户签订合同,长期为客户提供某一种或几种重复劳务的企业,按期向客户收取劳务费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对于收到的高尔夫球场会员一次性购买若干张果岭券的款项,应随着以后提供服务收回果岭券时,确认收入;合同期满时,应将未消费的果岭券全部确认为收入;对于会员在消费时购买果岭券收到
5、的款项,应在购买时,确认收入。 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如商品售价内包括可区分的在售后一定期限内的服务费,应在商品销售实现时,按售价扣除该项服务费后的余额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服务费则递延至提供服务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 但旅行社因其业务的特殊性,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比较复杂,应依照下列原则执行:旅行社(包括组团社和接团社)组织境外旅游者到境内旅游,应以旅行团队离境(或离开本地)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境内旅游,接团社应以旅行团队离开本地时、组团社应以旅行团队结束返回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实现;旅行社组织国内旅游者到境外旅游,应以旅行团旅行结束返回时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2商品
6、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附属的商品部、商场在销售商品(按规定,企业销售原材料等其他存货,也视同销售商品)时,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 第一,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风险”是指商品发生减值、毁损的可能性;“报酬”是指商品中包含的未来经济利益。如果一项商品发生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本企业承担,带来的经济利益也不归本企业所有,则意味着该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已从本企业转出。 大多数零售交易的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但在下列情况下,所有权凭证或实物已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
7、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 所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当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所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受托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只有当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 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销售合同中规定了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销货方仅保留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且符合其他三项确认条件,则可以确认收入。 第二,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如果
8、企业保留的是与所有权无关的继续管理权,则不影响收入的确认,如某软件咨询公司销售成套软件给客户,并受客户之托进行日常管理,这种管理权就与软件的所有权无关。 第三,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在销售商品的交易中,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主要表现为销售商品的价款。如估计销售商品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即便满足收人确认的其他条件,也不应当确认收入。在判断价款收回的可能性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当确定价款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时,即认为价款能够收回。一般情况下,若售出的商品符合合同或协议规定的要求,并已将发票账单交付买方,买方也承诺付款,则表明销售商品的价款能够收回。 第四,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
9、靠地计量。收入能否可靠计量,是确认收入的基本前提,收入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无法确认收入,如在销售商品时,可能有售价变动的情况,对此,在新售价确定前,不应确认收入。 依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与同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当成本不能可靠计量时,相关的收入也不能确认。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对于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商品销售,应确认为收入要素记账,并在利润表上反映;对于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销售,则不应确认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的计量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根据合同或协议价确定,无合同或协议价的,应按购销双方都同意或都能接受的价格确定。在具体计量时,不考虑预计
10、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等情况。 现金折扣应在实际发生时计人发生当期的财务费用中;销售折让则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而对于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货退回,则应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但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退回,应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原则处理。 (3)特殊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销售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销售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商品,一般应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后确认收入;但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则可以在商品发出时,或在商品
11、装运时确认收入。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销售的商品如果附有销货退回条款,对于能够按照以往经验对退货的可能性做出合理估计的部分,应在发出商品时,将估计不会发生退货的部分确认收入,估计可能发生退货的部分,不确认收入。 如果不能合理地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则应在售出商品的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代销 代销的方式有两种:视同买断和收取手续费。采用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商品购进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应按实际售价确认为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收入。 采用
12、收取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受托方通常应按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受托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确认为劳务收入;委托方则应在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销售 分期收款销售是指商品已经交付,货款分期收回的一种销售。旅游、饮食服务企业采用这种方式销售,不是在商品交付或全部货款收齐时确认收入,而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形式主要有:同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因他人使用本企业的无形资产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对于利息收
13、入和使用费收入,只有当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人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能确认。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计量 利息收入应在每个会计期末,按未收回的存款或贷款的本金、存续期间和适当的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应按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与其资产使用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确定。如果合同、协议规定使用费一次支付,且不提供后期服务的,应视同该项资产的销售一次确认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如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使用费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合同规定的收费方法计算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