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SY-D-QT-00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极小型工程)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极小型工程)发 包 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传 真:邮政编码: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 所: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传 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2.1 承包范围:2.2 工作内容:第三条 工期3.1 开工日期: 年
2、 月 日。3.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3.3 合同工期总日历日数: 日。3.4 开工日期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5 竣工日期为本合同约定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如需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该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备案之日为竣工日期。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4.1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4.2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导致的工程量变化外,合同价格不随任何因素的变动而调整。4.3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为完成本工程的措施费和需缴纳的各项相关税费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乙方自行缴付。4.4本合同一经签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
3、中国大陆税费调整、进口关税的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不得进行任何费用追加。4.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第五条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5.1 工程款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且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后,甲方支付工程款项总额的95%,剩余5%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且乙方无任何保修责任扣款的情况下,再行支付给乙方。5.2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笔支付款项的同时,必须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六条
4、 双方权利和义务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充分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6.1.2 对于乙方的违约行为以及其它不利于实现本合同目的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保留依照本合同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6.1.3 向乙方下达进场计划,并进行进场验收;6.1.4 为乙方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办理施工有关变更、洽商等文件的确认; 6.1.5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遵照履行本合同项下应当由甲方承担的义务。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2.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甲方处获取工程款;6.2.2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关于施工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
5、的有关规定,并已获得在本地从事施工的资格,有关资料、资质、认证等虽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任何责任;6.2.3 乙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及乙方负责的任何事宜; 6.2.4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 6.2.5 乙方应认真审核施工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乙方如发现设计不符合工程规范或有任何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提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止工作或追加费用或影响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和解决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
6、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6.2.6 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施工、材料和设备进出场以及材料和设备的现场存放方面及其它有关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6.2.7 本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设备,除由甲方直接供应的以外,乙方在正式使用前,都要上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建筑材料或设备投入使用或更换原约定材料、设备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并予以拆除,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6.2.8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进行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由乙方赔偿。 6.2.9 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在本工程未移交期间
7、发生成品损坏,材料设备丢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6.2.10 乙方负责提供材料/设备生产证明、产品质量证明、报关单复印件等工作,交付验收时需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6.2.11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对所施工内容负责保修,在此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费处理。 6.2.12 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其项目班子配置的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应负责承包建设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保证施工工作顺利完成。 6.2.13 乙方驻工地代表须常驻现场,并按时参加现场协调会(不允许代班)。如乙方驻工地代表缺席或迟到现场
8、协调会,会上确定的一切事宜视为乙方完全同意,由此给本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6.2.14乙方必须保证业主在中国使用产品、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6.2.15甲乙双方提前签订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甲方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乙方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履行安全责任。6.2.16甲方提前向乙方做好施工改造现场的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在施工改造期间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定。6.2.17在施工改造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
9、亡、财产损失、设施损坏、政府处罚等),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第七条 工程质量要求7.1 本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本合同、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行业主管部门之要求。若相关工程质量标准有关条款规定不完全一致时,以要求严格的为准。7.2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7.3 乙方应亲临现场勘察和检查本工程的周围环境和相关数据,并被认为已充分了解了施工现场特征、地面条件、下层土壤和水位、现场的已有入口等地表以下及周围的实际情况,同时也被认为已获得了关于与现场施工相关的所有风险的全部必要资料。在本合同生效
10、前,任何由甲方、甲方代表发给乙方的资料都是以真诚的态度提供的,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与此相关的或因所提供资料不详、疏漏、错误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开支。7.4 乙方应该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负责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检验。对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不得以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困难对抗甲方的合理指示。对此,甲方无须额外支付费用。7.5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代表及政府发出的合理改正指令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若乙
11、方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则甲方可委托其它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所需费用甲方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该等费用不需经过乙方认可。7.6 发现不合格项目,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和结果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存档备案。7.7 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即使已经交付甲方使用,也不得以本工程已经通过验收为由拒绝承担应由其承担的质量责任,任何获奖证书和证明文件不可以作为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不存在的理由。第八条 保修服务8.1 保修期: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 日。8.2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维修、更换通知之日起 日内完成全部维修更换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逾期未完成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
12、人完成维修更换工作,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3 缺陷的修补:乙方应负责修改、完善出现于保修期内承包工程中任何部分的缺陷或损坏。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双方均有过错,则根据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9.2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自身原因导致业务取消或延期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工作。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合同的,甲方需对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进程所发生的实际而合理的费用予以补偿,同时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应于收到甲方
13、通知之日起3日内移交甲方。9.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约定的进度计划实施,每逾期1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9.4 乙方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乙方整改导致工作完成时间逾期的,则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整改完毕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9.5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转让或分包本工程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且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14、。9.6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第十条 争议解决10.1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 其他11.1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漏保密信息。11.2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
15、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通知对方,并于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变更本合同约定。11.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项目施工,为了明确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在
16、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特制订本责任书,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一、施工安全责任1、乙方严格落实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执行行业、甲方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全面负责施工现场(与施工有关的场所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在施工改造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设施损坏、政府处罚等),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施工安全管理1、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清楚现场、周边、相关隐蔽部位安全状况,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随时检查施工过程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2、乙方明确现
17、场安全工作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现场的安全管理。 3、乙方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和法规。4、严格落实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甲方安全监督检查意见,及时按要求对提出的隐患进行整改。二、施工安全要求1、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2、特种作业工人现场操作应具备相应行业资格,执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预案。4、随时和甲方进行安全管理沟通联系,协调解决严重安全隐患。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时,应先提前做好安全检测,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解决。6、严禁出现违法、违章、违规行为。7、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提示牌,做好安全围挡,安装夜间安全照明。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责任书在施工验收完毕,乙方施工人员和施工材料、设备全部撤离施工地项目后自行终止。 发包人: 承包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