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108597 上传时间:2024-05-16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买卖民事诉状(买卖合同纠纷).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民事起诉状(买卖合同)原告:陈某某,男,XX年XX 月XX 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某,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7XXXXXXXX原告:XX市xxx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XX路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他:XXXXX法定代表人:李XX,代表人联系电话:137XXXXXXXX委托诉讼代理人:萧某某,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38XXXXXXXX被告:李某某,女,XX年XX 月XX 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路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2、XXXXXXXXX,联系电话:137XXXXXXXX被告:XXXXXX有限责任公司地址:XXXXX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他:XXXXX法定代表人:XXX 代表人联系电话:XXXXXX。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货款人民币XX元及利息XX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XX年XX月X日起计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XX元),暂计人民币XX元。2、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向被告供货XXX,价值XXX元,约定XX年XX月XX日支付,但经多次催讨,至今未付,特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尽速支付货款及利息。 此致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人:(

3、签名)(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加盖私章)年 月 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本件于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有效)1.填写本件前请仔细阅读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2.代理人代为填写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的,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证明其拥有代为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之权限。代理人不具备该项授权的,必须将本件转交给当事人亲自填写并经代理人核实后,于人民法院向代理人送达本件后十五日内,将本件提交给人民法院。告知事项1. 为方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及时接收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如

4、实填写本确认书的有关事项;填写的事项如有变更,应当及时告知人民法院;不及时告知变更事项或者填写的内容不准确,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者未能及时送达的,当事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2.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的,人民法院为其免费提供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帐号为:受送达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律师执业证号码+。该邮箱为广东法院诉讼文书送达专用邮箱,没有其他邮箱功能且不能删除和更改;该邮箱一经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认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再次确认。3.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邮箱开通时自

5、动生成登陆密码,并发送提示短信至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指定的手机号码;每次登陆邮箱都需输入密码和验证码。受送达人应妥善保管密码。4. 电子邮件一经发送成功,诉讼文书即视为送达,电子邮件到达专用邮箱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为保障您的诉讼权益,请及时登陆邮箱查收并下载诉讼文书。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背面。案由案号当事人提供的自己的送达地址当事人本人或本单位的送达地址(必填。由当事人自己,或者具备相应授权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身份证号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社会信用代码 ( )邮寄送达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送送当事人接收邮箱帐号: 接收

6、短信手机号码其他联系方式:代理人的送达地址(可由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律师执业证号码:邮寄送达送达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送送当事人接收邮箱帐号: 接收短信手机号码其他联系方式:当事人特殊身份确认案件涉及: 1 . 军队 2 . 军人 3 . 军属当事人对自己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的确认 我已收到并阅读了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及方式通知书,我保证上述地址是真实、有效的。我明白人民法院向以上填写的任一地址进行送达均会发生法律效力。我选择优先向(本人/代理人)地址送达。我已经阅读了本确认书的电子送达告知事项,同意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专用电子

7、邮箱作为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意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专用电子邮箱作为接收诉讼文书的备选送达地址。当事人确认签名: 年 月 日法院工作人员签名:注:1.本样式供所有民商事、行政案件使用。2.当事人填写本表前,应当仔细阅读表中内容;当事人阅读有困难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向其口头宣读。 3.本表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当事人的代理人填写。当事人因文化水平限制不能书写,又没有代理人的,可以口述后由法院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经两名以上法院工作人员宣读无误后由当事人签名或捺印确认。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当事人留存,一份交人民法院存档。在一审签订本确认书的,原件由一审法院留存;案件进入其他程序的,本确认书复

8、印至该程序使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第十一条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原告提供被告的送达地址名称送达地址联系电话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原告签名: 年 月 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可编辑修改-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理/案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