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_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及备品备件管理,保证其质量合格以及符合公司的要求,根据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内与生产相关的设备及备品备件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以及安全设施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第三条 管理职责3.1生产技术部是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工作的主管部门;3.2经营部是设备及备品备件组织部门,负责同供货商联系协调等工作;3.3安全环保部理部门是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3.4使用部门应当参与和配合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的各项工作。3.5计划财务部负责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库存管理及设备固定资产建档。第四条 验收工作应当包括设备及备品备件开箱验收
2、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第五条 开箱验收5.1开箱验收人员应当由供应销售部负责组织,参加验收人员应当包括:供应销售部、生产技术部、使用部门等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供应商负责人。如有必要,安全环保部应当派人参加设备及备品备件的验收工作。5.2开箱验收时,供应商的负责人必须在场,否则不得开箱验收。5.3各部门委派的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能够明确该种或该类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基本知识。5.4开箱验收应当核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的验收项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5.4.1设备及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同采购合同一致;5.4.2设备及备品备件的主体、配件是否同合同书、装箱单一致;5.4.3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外
3、观是否损坏;5.4.4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文件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及其他;5.4.5其他需要开箱验收的内容。5.5开箱验收应当正确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验收人员应真实记录相关情况,并签字确认。5.6开箱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安装调试阶段。5.7开箱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向供应商负责人提出,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5.8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的不合格项应做好文字及影相记录,并且要求供应商负责人确认签字。该设备及备品备件应进行退货、换新处理,不得以维修的方式解决。供应销售部负责同供应商协商、办理退货手续。5.9设备及备品备件验收合格后,计划财务部办理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入库工作并建立新设备的固定
4、资产档案。第六条 安装调试验收6.1安装调试前,公司相关部门应当配合供应商技术人员,顺利完成安装调试工作。6.2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设备及备品备件的技术说明书,认真学习供应商技术人员的操作,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结束后能够掌握相应的知识和技术。6.3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吊装或者运输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拆卸。6.4设备及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工作进行特种作业的,应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办理相关特种作业票证,作业中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6.5设备及备品备件结构巨大,安装程序复杂,交叉作业多等情况下,机电动力部应当组织召开安全交底会,制定安装调试方案,准备和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6.
5、6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性文件以及其自带的说明书中的要求执行。6.7验收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对安装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监控,确保设备及备品备件能够正常、安全使用。6.8验收安装调试过程的同时应当对该设备及备品备件的安全设施进行验收。6.9安装调试验收应当正确填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单,验收人员应真实记录相关情况和数据,并签字确认。6.1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标准应当至少包括试运转合格、局部以及整体运行参数和性能达到预期为合格。6.11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安装调试施工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6.12设备及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过程中,若发现存在重大的设计、质量隐患,在今后的使用
6、中可能造成事故的,应立即责令供应商停工进行整改。6.13公司验收人员应做好相关记录,并保存文字和影像记录。6.14设备及备品备件未安装调试完毕的不得投入使用,在明显位置悬挂“未验收合格,禁止使用”的警示标志,并挂好警戒线。6.15设备及备品备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相关负责人方可在供应商的文件签字确认。6.16设备及备品备件安装调试合格后,相关的档案、单据、记录应全部移交机电动力部存档,相关配件及专用工具交由计划财务部库房保管。6.17原则上,供应商和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应为同一单位。若不相同的,安装调试应委托具备符合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Welcome ToDownload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精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