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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第二册-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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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_太行山高速公路石家庄段项 目 专 用 文 件(第二册-技术规范) 石家庄市交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使 用 说 明一、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结合本项目特点编制而成。二、本技术规范不加修改地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的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的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补充、细化和完善。三、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是由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

2、9年版)以及本项目专用文件共同组成,项目专用文件共分两册,本册为“技术规范”。精品资料_目 录第100章 总 则1第101节 通 则2第102节 工程管理5第103节 临时工程与设施16第104节 承包人驻地建设19第105节 新技术应用及第三方检测21第106节 跨铁路桥建设协调费22第200章 路 基25第201节 通 则26第202节 场地清理27第203节 挖方路基28第204节 填方路基33第205节 特殊地区路基处理41第206节 路基整修43第207节 坡面排水46第208节 护坡、护面墙48第209节 挡土墙54第212节 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54第215节 河道防护50第

3、300章 路 面51第301节 通 则52第302节 垫 层61第304节 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61第306节 级配碎(砾)石底基层、基层64第308节 透层和黏层65 第309节 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GAC-25)60第310节 沥青表面处治与封层60第311节 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62第312节 水泥混凝土面板72第313节 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73第314节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81第400章 桥梁、涵洞83第401节 通 则84第402节 模板、拱架和支架86第403节 钢 筋80第404节 基础挖方及回填83第405节 钻孔灌注桩91第407节 挖孔

4、灌注桩94第408节 桩的垂直静荷载试验94第410节 结构混凝土工程95第411节 预应力混凝土工程101第412节 预制构件的安装105第413节 砌石工程100第414节 小型钢构件100第415节 桥面铺装101第416节 桥梁支座103第417节 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111第419节 圆管涵及倒虹吸管114第420节 盖板涵、箱涵120第421节 拱 涵121第424节 钢-混凝土组合箱梁122第425节 桥梁混凝土护栏防腐130第500章 隧 道132第501节 通 则133第502节 洞口与明洞工程135第503节 洞身开挖137第504节 洞身衬砌141第505节 防水与排水14

5、4第508节 监控量测148第509节 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149第510节 洞内机电设施预埋件和消防设施150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153第601节 通 则154第602节 护 栏146第603节 隔离栅和防落网149第604节 道路交通标志150第605节 道路交通标线155第606节 防眩设施158第607节 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160第609节 声屏障165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177第701节 通 则178第702节 铺设表土182第703节 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184第704节 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187第705节 植物养护和管理191第800

6、章 交通组织193第801节 通 则194 -_第100章 总 则精品资料_第101节 通 则101.01 范围1.将本条修改为:“本规范适用于太行山高速公路石家庄段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绿化工程的施工及管理。”2.将本条修改为:“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并形成完整的资料档案,均应按本规范及合同中关于本项目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要求,进行相关项目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以及河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执行。”101.02定义1.将本条修改为:“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

7、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9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l-2014)、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 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101.04 标准与规范4.将本条修改为:“本规范所引用的国家和其它标准与规范均为现行的国家和其它标准与规范。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以及本技术规范出现歧义或条件变化需要修改补充,应由监理人进行调查且与发包人协商后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a.本规范;b.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c河北省制定的标准或有关

8、规定;d.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标准、规范;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f. 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101.05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一般要求修改101.05-1(1)款为:(1)其机械状况应能满足工程和施工安全的要求,并能做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作业。增加:(4) 用于本工程的沥青混凝土拌合楼、稳定土拌合楼、水泥混凝土拌合楼、路面摊铺设备、路面碾压设备等,均采用新购置设备。(5)架桥机、龙门吊、塔吊、施工电梯等特种设备必须由市级(包括市级)以上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验收。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5)文末增加:“承包人提交的拟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应满足交建公司下发的项目驻地建设及人员设备配备

9、标准指导书中“主要机械设备最低要求”和进度计划的要求,并同时满足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 第3部分 施工标准化中对机械设备配备的最低要求。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如:拌和设备、路面摊铺设备、压实设备、预应力张拉压浆设备、筛分水洗设备、振动压实成型机、全自动数控钢筋加工设备、隧道衬砌台车、车载式自动混凝土湿喷机等,进场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监理人组织、发包人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安装、调试、使用。如监理人认为承包人进场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时补充到位。”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要求(3)将本款修改为:任何工

10、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和图纸规定或监理人书面指示进行。(5)将本款修改为:一切计量工作需在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复核签任。对于隐蔽性工程必须保留完整的影像资料,其他工程可根据需要保留必要的影像资料。由双方签字确认的计量记录原本,在建设过程中定期收集保存,发包人将随时进行查阅,交工时作为档案资料提交发包人,以保证能够实现工程建设数据可追溯的目的。(9)将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级配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等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经标定的电子(自动)计量设备称重,应有标定记录。

11、增加(11)所有混凝土的凿毛、精铣刨及路面基层的铣刨等工作,均作为相应项目施工的附属工作,费用在相关子目确定清单单价时已综合考虑,不单独计量支付。2.重量(3)将本款修改为:“钢筋、钢绞线、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焊接材料、下脚料、钢绞线工作长度、预埋铁件(含连接钢板及锚固钢筋)、吊环和固定、定位、架立钢筋等(清单细目单独计列的除外),则不予计量。”5.土方(1)将本款修改为:“土石方体积计算应采用发包人批准的软件。”(2)将本款修改为:“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借方、利用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工程量计量时,如果挖方、利

12、用方具体划分土石界限,按工程量清单确定的单价计量,如果挖方、利用方不具体划分土石界限,按工程量清单确定的综合单价计量。”(3)将本款修改为:“用于填方的土、石方量,按压实后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联合复测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计量。清单单价已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4)将本款修改为:“承包人进场后对施工场地有维护责任,进场后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地面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增加,计量时不予考虑。在监理人批准前,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扰动或破坏地表。全线现场交桩后28d内,承包人应逐桩对横断面进行复测,监理人独立进行测量复核。承包人应按照图纸横断面复测原地面高程,并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石方横断面

13、图连同土石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人审核。承包人实测计算的施工单元土石方量与设计土石方量出现偏差时,发包人将对小于等于设计土石方量部分据实计量与支付,大于设计土石方部分进行变更调整。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格式由监理人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人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发包人对承包人逐桩横断面随机抽查,经抽查发现结果存在较大差异时,按弄虚作假处理,计入市场信用档案。”增加:11.计量支付程序:(1)计量周期原则上每月一次,工程量的统计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2)每月22日前,施工单元对已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提出计量申请,数据上传至管理平台。项目部对施工单元

14、填报的计量工程项目进行审核。(3)驻地办对经过项目部审核的计量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单价、金额进行审核。(4)总监办审核经驻地办审核上报的计量数据中的计量方法是否满足合同规定、数据是否真实可靠、计算是否正确。总监办审查无误后将计量数据提交项目分公司。(5)项目分公司对总监办提交的计量数据进行最后的核定,并将核定后的计量数据按合同段进行汇总,提交交建公司审定。(6)交建公司工程部负责审核实际工程数量及质量保证资料;技术部负责对计量规则、计算依据、计量数量、单价和各项支付金额全面审核;由公司主管工程副总经理审批后的中期支付证书作为承包人本期工程进度支付的最终付款凭证。(7)所有程序完成后,承包人从管

15、理平台打印书面计量资料一式八份,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后,交建公司、项目分公司、总监办、驻地办、项目经理部和项目分部分别存档。12.变更、索赔等合同事宜执行交建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101.07 图纸2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及其工程量进行详细的复核,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人联系,按照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实施。”增加:4对于(监理人)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中所明确的各种混合料的设计强度或经验配合比,承包人应根据所选用的材料性质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各混合料的配合比,并满足设计、规范和监理人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发包人增加费用。101.08 工程变更将本小节修改为

16、:“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条款第15条及太行山高速公路石家庄段关于设计变更的有关管理办法执行。”任何不确定工程量的项目需在发包人、监理人在场情况下进行,由承包人测量、记录并由现场监理人、发包人复核签认,并应留下影像资料。每完成一项不确定工程量的确定,监理人需及时将整套资料向发包人报备。101.09 税金和保险2将本条修改为:“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建筑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8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暂定为3;第三方责任险的金额为200万元,次

17、数不限,保险费率暂定为3。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并列入工程量清单,实际计量以保险单为准。除上述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单独计量与支付。”3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整个施工期间和缺陷修复过程中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负担。”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增加:4工程量清单中所有的暂估价项目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税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均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单价及合价中,不另行计量支付。第102节 工程管理102.01 一般要求

18、3.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增加:(9)施工方案必须明确施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景观保护等方面的具体措施。(10)所有路基、桥涵、被交路、防护工程在路面开工前必须完成。(11)必须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按要求报项目动态管理平台。4.将本条修改为:工程管理软件及视频监控系统(1)本项目使用工程管理软件进行信息化管理,工程管理软件采用由发包人统一建立的动态管理平台系统。(2)承包人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设备,配备不小于10M带宽的光纤专线,上下行速度对等,以保证本项目的网络化管理,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记录所有必要的数据,包括施工

19、记录、各种照片、录像、计量支付的数据等,所有的数据(包括图片和录像)按发包人对承包人信息管理的要求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介质传送给发包人,使发包人缩短审批时间,对建设全过程动态管理、实时监控,有效实施对项目的五大控制(质量、造价、进度、安全、环保)和两大管理(合同、信息),提高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增加工程管理透明度。(4)承包人要配备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职信息员。信息员需具有较高的电脑操作能力,保证全天候在线,专职负责与发包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沟通,将发包人在本项目动态管理平台系统上发布的通知、文件及其他重要信息,及时报送本单位主管领导阅处或及时送达相关业务部门处理。该信息员必须经

20、过发包人确认的相关机构统一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5)视频监控系统为加强特大桥、复杂桥梁、隧道、预制厂、拌和站、钢筋加工场、枢纽互通、特殊路段路基填筑等重点工程的质量与安全控制,以及监控试验室主要指标的试验过程,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本项目在上述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点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视频监控系统中的摄像机应采用高清球型摄像机,具有红外夜视、防爆及穿透烟雾等功能。图像采集分辨率应达到1280960,可输出Full HD 720P实时图像。视频监控图像传输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光纤和无线传输相结合方式。承包人项目部是传输的汇接点,接入各个部位的视频监控图像数据,并上传至本项目动态管理平台系统中。承包人视

21、频监控系统设备的参数及性能应向发包人报备核准,采取有效的防雷和接地措施,并及时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增加:5.工程复查制度对于越冬工程,在春季复工前承包人应对已完成工程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冻损害、工程变位、沉降情况,提交复查报告(含处治意见),报监理人审批。消除隐患并经监理人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复工。6.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本项目全面实施标准化工程管理,承包人应按照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2年11月),河北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2年5月)及石家庄市交建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标准化管理细则的要求执行。并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22、印发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冀交基201238号)和本项目的有关文件进行考核。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在确定清单价时已综合考虑,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子目名称的项目不单独进行支付,已经包含在相关子目的合理价之中。工程开工前,承包人驻地标准化建设必须通过项目分公司、监理人组织的达标验收,否则不予批准开工。102.02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人员培训1.将本条修改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合作按照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规定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号)执行。”增加:3.建立劳务队伍进场审核制度。本项目劳务队伍进场前,承包人应将拟进场的劳务队人员

23、情况、拟从事施工部位进行登记,并报监理人审核批准,同时上传至工程管理平台,承包人及监理人应建立职工和劳务人员档案,同时应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包括劳务队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由承包人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主持交底,质检、测量、试验、安全相关人员参加。所有分项工程的技术、安全交底,均应在监理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交底记录应有在场监理人的签认。4.承包人应制订职工和劳务人员培训、考核计划,报监理人核备,并建立职工和劳务人员培训档案,对职工和劳务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登记。102.03 施工测量、设计及放样5.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根据图纸和监理人提供的测设基准资料和测量标志,其精度

24、按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等有关规定,自费完成恢复定线测量、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并将测量结果提交监理人核查,做为施工放样的依据。在每段(项)测量完成并经监理人核查前,该段(项)工程不能动工。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并配有符合精度要求的测量设备。承包人必须对测量标志、标桩进行妥善保护,若因施工干扰等原因引起标桩位置变动,应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应对施工测量、设计和施工放样工作的质量负责到底。”增加:9.对原有构造物进行接长、拼宽的,应根据设计图纸提供衔接部位的坐标、高程,对原有构造物衔接处的坐标、高程

25、进行测量、复核,将测量及复核结果报监理人核准。10.现有道路上桥梁拆除后,承包人首先复测设计利用的桥墩坐标,将结果报监理人复核确认。11.路面结构层拼宽施工前对旧路面各结构层高程加密测量,布点间距一般不大于5m,将测量成果与设计图纸认真对比复核;并及时上报监理人、发包人批准,必要时由设计代表确认。12.由施工引起的标桩位置变动,包括把标桩暂时移到附近点位,承包人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经监理人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102.04施工工艺图1.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仔细阅读图纸,发现疑问应及时向监理人提出,当图纸内有关施工说明与本规范规定有矛盾或图纸及本规范均缺少有关的要求和规定时,由监理人.”5.

26、在本款后补充:“模板设计、脚手架、临时支撑系统等施工工艺图必须报监理人批准,但监理人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的责任。”102.05 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1.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监理人批准后执行。同时据此拆分工程量清单,录入到工程管理平台软件。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不得复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2.文末增加:“承包人应该组织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分包、劳务人员)进行所在岗位和工序的应知

27、应会教育。质量检查活动中应对现场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序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检查。承包人主要组成人员应佩戴证件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应保持证件的有效性。”增加:6.承包人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控制主体工程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应特别重视易出现质量通病部位的综合治理和预防措施,如:高填方路基、软土地基处理、台背回填、基底处理、桩头混凝土破除、预应力结构、隐蔽工程几何尺寸及构造物外观等。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质量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施工工序和工艺,严格按有关程序报批,经监理人批准后实施。必须用数码照片及录像反映出施工过程和实际效果,并妥善保存电子版。8. 水泥混凝土施工采用集中拌合、工厂化预制,中桥

28、及以下结构物不单独设立拌合站、预制厂和钢筋加工厂,特殊段落需要设置单独的拌和站、梁板预制场,须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必须使用可自动计量且有逐盘打印功能的拌合设备,外加剂必须有单独的计量称重装置,每台水泥混凝土拌合楼料仓不得少于4个。工程内容中包含特大桥的施工单元至少配备两台单台产量不小于90立方米/小时的拌合站,其他施工单元至少配备1台产量不小于90立方米/小时的拌合站,必须配备容量不小于100吨的水泥储存罐和矿物掺合料储存罐,数量不少于3个。混凝土拌合时,必须逐盘打印相关数据,作为工程资料现场保存,且不得销毁。特殊情况下的混凝土施工经监理人批准后可采用现场拌和方式,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确

29、保混凝土质量。混凝土浇筑时必须采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9. 混凝土及砌体等结构的养生应配备自动不间断滴灌养生设备或蓄热法养生设备,并设专人负责。混凝土及砌体等结构在养生期间必须采用土工布及塑料薄膜覆盖,保持表面全湿。冬期进行梁、板预制时必须采用框架式移动养生棚蒸汽养生,养生设施内应安装电子温度监控仪器。10. 路面面层、基层和底基层混合料施工采用集中拌和。必须使用可自动计量且有逐盘打印功能的拌和设备,外加剂必须有单独的计量称重装置。混合料拌和时,必须逐盘打印相关数据,作为工程资料现场保存且不得销毁。路面标段机械设备、拌合楼型号规格、生产能力、新旧程度等严格按照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最低要求配备,摊铺、

30、碾压设备应与拌和站的生产能力相匹配。11.本项目不允许占用路基或永久占地、河道作为梁、板预制场,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土质路基在预制场地顶面以下800mm处全断面设置土工布防水层(含路基顶面边坡)。预制场使用结束后,须将场地顶面以下800mm深范围内的路基进行挖除重新进行回填压实;直接占用原地面的,预制场使用结束后,须清除建筑及垃圾物,将路床顶面标高以下400mm深范围内的路基进行挖除重新进行回填压实,压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再另行支付。12.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质监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

31、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并在开工之前应取得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并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公路建设质量跟踪管理系统的通知(冀交办基201315号)文件的要求,采用“公路建设质量跟踪管理系统”。13. 为加强本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材料质量,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在项目建设阶段实施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对项目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试验检测活动。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不影响原有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也不替代任何一方的试验检测工作。(1)第三方试验检测是经项目

32、业主招标选择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依据合同规定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等,独立对项目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活动。第三方试验检测服从质监站和项目业主的共同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第三方试验检测开展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3)对于经第三方试验检测不满足本规范要求的材料、构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返工处治,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4.

33、大桥和特大桥工程、跨越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工程、枢纽互通工程等特殊单项工程的施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必须包括安全专项方案、交通组织方案等,必要时承包人应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方案评审和技术论证。安全专项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5.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承包人在充分进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在施工组织中合理安排工期。如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部分工程需进行冬期施工的,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地质问题等),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监理人汇报,并与设计单位沟通协商处理方案。特别是对于防护、排水、桩基础、路堑开挖等工程,应积极配合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的动态

34、设计进行调整。17. 在项目开工前或每年进场后,承包人应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对施工单元段内的水准点、导线点进行闭合测量;并特别加强对相邻施工单元连接处的水准点、导线点进行闭合测量,将高程和坐标偏差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在施工过程中,应每三个月对本施工单元段内的水准点和导线点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报驻地监理人复核。工程交工时,承包人应将经监理人认定的水准点引至桥头等位置固定。18. 承包人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临时排水及永久性排水的结合设置,保证排水畅通,不得冲刷路基。为避免成型后的路基、农田、农舍等遭受雨水冲刷,所有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应与路基工程同时完工。19. 施工方案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

35、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并经监理人审批。20. 在开工前,承包人必须组织(监理人参加)现场施工人员(包括劳务人员)进行所在岗位和工序的应知、应会培训教育,进行“三级”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人员签到工作,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21. 在施工方法上,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与环保、水保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对此类关键项目、部位或监理人有要求的项目、部位必须做专项预案并经监理人同意后实施。22. 安全生产与施工环保、水保措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3. 为提高本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便于控制工程施工质量,发包人将邀请有关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软基及台背处治、沥

36、青路面施工、温拌沥青技术、高性能混凝土应用等项目,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必要的施工技术指导。承包人有义务配合有关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培训及技术指导工作,但不免除合同中承包人应承担的商务和技术方面的责任和义务。24. 本项目推行首件工程认可制度。首件工程是指每个施工单元首次施工的分项工程或关键工程试验段,包括桩基(钻孔桩、挖孔桩),预制构件(梁、板),墩柱,桥面铺装,护栏,路基,路基处理(强夯、冲击压实、加固土桩),涵洞、通道、台背回填,路面(基层、沥青面层、水泥混凝土路面)、隧道衬砌及排水等。同类项目首件工程未通过验收不允许大规模施工。首件工程验收认可工作由监理人统一

37、组织,承包人、发包人参加,首件工程经认可后,承包人应提交首件工程总结报告(含实体照片),经监理人认可审批后,后续所有工程应按照首件工程的施工工艺进行操作。25为保证隧道施工质量,发包人将邀请第三方检测咨询单位对围岩等级进行动态跟踪判定,并根据判定的围岩等级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进行优化以及必要的施工技术指导。26.浆砌用水泥砂浆必须采用拌和站集中拌合。102.06 材料1.质量要求(1)文末增加:“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人备案。”(2)文末增加:“进场后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在监理人要求的时限内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进场检测频率必须满足规范要求,进场材料数量、厂家、合格证(化

38、验单)与进场后检验报告要对应。材料必须有严格的进场记录和使用记录,并按有关规定留存样品,保证材料的使用具有可追溯性。进场合格证、试验记录等字迹应清晰可辨,并加强管理。”增加:(7)承包人自采石料须征得发包人同意,自采石料场必须安装振动筛,石料按规格分别堆放。结构混凝土所用石料必须进行机械化筛分、水洗,沥青路面中、上面层粗集料应进行机械化筛分,使用的设备必须经监理人验收同意。(8)水泥:按国家商务部、财政部、原建设部、原铁道部、原交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年5号令)和河北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第193号令)的要求使用散装水泥。

39、承包人应按照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223号)及河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的规定自费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个别零散、偏僻施工项目可小量使用袋装水泥,必须经监理人批准。(9)本项目使用的钢材(钢绞线)、水泥、沥青(改性沥青)等主要材料,发包人采取“甲控”的管理模式,即发包人不供应上述建筑材料,但加强采购、运输、储存、检验、使用、付款等方面的管理;建筑材料“甲控”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发包人的相关规定。2.搬运与贮存(2)将本款修改为:“所有材料堆存以前,承包人应清理、整平、硬化、围砌全部堆存场地,所有料场、拌和场地面应采用不小

40、于200mm厚的级配碎石(或天然砂砾、铣刨废料等)基层,上铺不小于100mm厚的C20水泥混凝土硬化处理。”(3)将本款修改为:“材料采用分类堆放的储存方式,砂、石料应按规格分开堆放到封闭式彩钢顶的遮雨棚中,遮雨棚应满足装卸车辆的出入,且设置标志、隔墙。金属材料必须存放在仓库内,所有金属材料必须置于高出原地面不小于500mm的混凝土支墩上,并进行标识保管,避免混淆。钢筋加工必须在遮雨棚中进行。应保证材料质量的完好并适应工程进度的要求,同时做到不污染环境,又便于检查。”增加:(5)上述各项工程和保护措施发生的费用,不做单独支付,均已包含在场地建设费及环保费中。场地利用完后,承包人应立即自费将场地

41、恢复到使用前状态。3.取样与试验(4)将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应为监理人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配合好监理人和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样复检、补充试验。”102.07 进度照片与录像1.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度按监理人的要求定时或不定时(间隔不多于1个月)向监理人提供标明时间和工程进度记录的彩色照片副本或数码图片文件,并附有详细文字说明和足够的数据和记录,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并抄报发包人。彩色照片的尺寸应征得监理人同意。关键性的施工程序承包人应用数码摄像机拍制录像。”增加:4.应根据发包人的规定定期向本项目动态管理平台上传反映工程进度、关键及隐蔽工序施工的数码照片,照片

42、应清晰,内容应准确。102.08 工程记录与竣工文件1. 将本条修改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自费建设施工档案资料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工程进度、隐蔽工程、试验报告、障碍物拆除以及所有影响工程的记录(包括资料、设备的来源),上述资料应集中存放并建档管理,以备需要评定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时查阅。”2.将本条修改为:“当工程接近完成时,承包人应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原交通部2004第3号)、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冀交办(2011)41号及发包人有关文件的规定编制交工验收所需的竣工文件3套(竣工文件的

43、原始件应单独集中编订在一套内,交发包人留存),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档2套,该文件应在交工验收时基本完成并经监理人检查验收,交工验收后60d内完成提交监理人审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补充竣工资料,其内容包括缺陷责任期内所进行的修复、返工或新增的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资料,该文件资料应在竣工验收(竣工检验)前21d送交监理人审查。”增加:4. 竣工文件的组卷成册,承包人应依据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的通知(冀档20112号)及河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实施方案(冀档发201175号)的要求整理竣(交)工文件等相关资料,并满足科技档案归档要求。由档案部门指导统一进行档案汇总编制的费用,发包

44、人在确定竣工文件费用时已综合考虑,不再单独计量与支付。102.11 环境保护1.一般要求(1)将本款修改为:“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及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由于承包人环保措施不到位引起污染而造成的一切索赔或罚款由承包人承担。”4.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1)保护水质增加:h.雨水管网的控制(a)办公室、生活区、施工现场应建立雨水排放系统,使雨水能够集中排入雨水管网,防止积水。(b)雨水排水沟周围严禁放置化学品、油类、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以防止排水系统受到污染。(c)严禁向雨水沟

45、中倾倒各种污物,严禁擅自将生产、生活污水管接到雨水管网上。i.生产污水控制(a)通过施工工艺改造、技术革新及其他方法减少湿作业,减少用水量和化学品使用量,减少污水及污物的产生量。(b)在施工现场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搅拌机、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出的污水经过三级沉淀后方可排入污水排放系统中。(c)试验后含化学制剂的废水应妥善处理,严防污染环境。j.生活污水控制(a)食堂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污水经除油后方可排入污水排放区。(b)生活区、办公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污水排放区。(c)厕所应采用冲水密封式,并建立化粪池,减少对水体的污染,便于清掏。(d)生活污水排放口周围不得倾倒各类化学品、油类等污染物。k.应加强对施工、生活污水及雨水排放设施的维护管理,防止污水的二次污染。发现污水排放设施损坏应及时抢修,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增加:8. 使用石灰或粉煤灰材料的承包人,除按上述环境保护相关条款认真执行以外,对石灰、粉煤灰材料的装卸、运输、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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