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eywords: Elevator hydraulic system functional element公司图书室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图书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图书是指公司为满足各部门生产工作需要而购置的图书资料,包括各类工具书、期刊、杂志及相关学术著作等。第三条 图书室资源仅供公司员工使用。第四条 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017:00。第二章 书刊资料借阅管理第五条 借书时,员工须出示本人上岗证,持“代书板”进入图书室选书,选书时应正确使用“代书板”,以免图书乱架。上岗证禁止转让、转借。第六条 进入图书室必须遵守秩序,禁止喧哗、打闹,保持肃
2、静,保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及乱扔纸屑。第七条 不准在阅览室墙壁、桌椅上刻画、粘贴、涂写。阅览桌等不准随意挪动,离开阅览室时,请将椅子排放整齐。第八条 不准携带提包、书夹、私人图书等入库。第九条 选书时注意保持排架顺序,阅后放回原处。第十条 需借图书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未办理手续携书走图书室,按窃书处理。还书时须持本人上岗证及所借书籍到图书管理员处办理还书手续。第十一条 借阅册数。每位员工每次限借两册。第十二条 借阅期限。书籍借期四周。报刊一般情况下不外借,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借期2周。 第十三条 借阅要求。(一)所借书刊到期仍需继续使用者,如无人预约,则可续借一次,期限参考第二十条。在
3、续借期内如图书室需要可随时催回。预约图书资料者,应在一周内办理借阅手续。 (二)借阅书刊资料时,应当面详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画、批注、撕页、污损等现象,及时向管理人员声明,由管理人员做出标记,否则,归还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阅者负责。(三)所借书刊,超期半年以上者,停止借阅,并按规定予以处理。第三章 违反借阅规定的处理 第十四条 遗失书刊赔偿 (一)遗失图书、期刊,可以同样版本的新书赔偿,并付书刊加工费元。 (二)丢失的书刊无法购得新书,需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中文普通图书按原价的倍赔偿。 2、工具书、保存本书、特藏书按原价的倍赔偿。 3、外文书按原价的倍赔偿。 4、遗失成套图书中的一册或期刊中的
4、一期者, 原则上按全套图书价格或期刊全年价格加倍赔偿。 (三)读者赔偿后,如在一个月内找回原书刊的, 可持赔款收据来馆办理退款。第十五条 损坏书刊赔偿 (一)图书是公司的财产,应精心爱护,妥善保管,不得出现批点、涂写、撕毁、拆装、污损等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除批评教育外并给予赔偿。 1、用铅笔勾划、批点等视污损程度以书价的10%30%赔偿,并责其擦净。 2、用钢笔或圆珠笔勾划、涂写等,视污损程度以书价的30%50%赔偿。 3、墨迹、油渍、水渍、熏烤的书,视污损程度,轻者以书价的30%100%计赔偿款,重者按遗失书刊赔偿处理。 4、撕去书的一角(不影响书的内容),赔偿12元
5、。 5、“开天窗”或撕页按图书价格的35倍赔偿,严重者按窃书处理。 (二)污损或毁坏图书编码,每条赔偿元。 第十六条 逾期处理 (一)逾期滞纳金按每周每册人民币5元计算。 (二)不交纳逾期滞纳金者,停止借阅书刊。并上报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窃书处理 故意损坏书刊,偷窃书刊,“调包”还书,以废充好,冒用他人上岗证借阅者,一律按窃书做如下处理: (一)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处以被窃图书总价倍以上的赔偿款(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三)停止借阅半年。 (四)报告相关部门,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对违反有关规定、破坏正常阅读秩序者,应给予
6、劝阻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除批评教育外,取消阅览、外借资格,并通知所在部门,严肃处理。 (一)图书室内不准吸烟,违者罚款元。造成损失者,行为人应负相应的责任。 (二)凡在图书室内吃零食、口香糖,随地吐痰、乱扔纸屑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理。(三)进入图书室应正确使用代书板,对丢失、损坏代书板或各种牌证,按代书板和各种牌证的工本费赔偿。不得将代书板带出室外。 (四)要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门窗等上乱刻、乱写、乱划、污脏、损坏,一经发现,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视公物被损坏程度予以赔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XX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公司2009年6月30日Keywords: Elevator hydraulic system functional el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