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产品寄存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颁发部门产品寄存管理规定接收部门生效日期制定人制定日期文件编号审核人审核日期文件页数批准人批准日期分发部门1目的建立待验产品于仓库寄存的管理方法。2范围注射剂车间。3责任包装班长、仓管员。4参考文件GMP文件之仓贮管理。5内容 车间内已完成所有流程的产品由于检验周期或中间站空间所限而不能存放的产品可作寄库处理。 产品寄放时,包装班长必须填写寄库单,写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和数量等,并由车间负责人和仓管员签字后,方可寄库。 仓管员根据寄库单,将寄库的产品单独存放待验区,并用黄色绳围栏,并挂上醒目的待验标志。 生产车间收到质检合格报告后,应即与仓库联系,并用成品入库单换回产品寄库单,随即办理成品入库手续。 仓管员办妥入库手续后,将原寄库处取下黄色标志更换成绿色标志或移至合格区域存主放。 寄存的待验产品经质检判为不合格时,车间亦应与仓库联系,撤销寄库单,并用红色绳围栏,挂上不合格标志或将寄库产品移至不合格区堆放,并标以红色有合格标志,待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