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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AP生产原则程序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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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XXXX有限公司 WRAP生产原则程序手册 文件编号XX/WRAP-2014 修改码 A/0 第 89 页 共 89 页 安全反恐保安计划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两大主题,但是局部的动荡依然存在,恐怖分子仍然蓄意破坏目前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尤其是美国9.11事件以后,更加大了各国打击恐怖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第二条  为了响应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主旨在于创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进口商以及它们的供应链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加强货物的安全保证,同时促进贸易流通以及保证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制衣有限公司特制定此反恐计划书; 第三条  此反恐保安计划书的具体实施责任人本厂安全厂长,其主要职责为保证相关的保卫安全政策在各个部门或单位落实并实施;督导并检查所有安保设施完好无损并能达到安全保卫的目的;加强全公司保安的训练及培训工作以达到公司对保安的素质要求,严格执行并实施公司所有的保安政策/措施及门禁制度; 第二章、场所安全 第一条 公司相关场所由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钢、混凝土或石料); 第二条 公司所有的场所要由圆周形栅栏、内外门、窗户、大门及栅栏,锁具和充足的灯光照明,以防止恐怖活动有机可承; 第三条 公司安排24小时安全警卫巡逻值勤(如装卸区域、布料储存库、成品仓库和车辆停放地等) 第四条 对所有人员到访均使用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护送访客或贵宾至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和对所有人员的进出状况进行登记日志来监控来访者或职员的通行状况。 第五条 在全公司重点安全位置设立24小时监视录像系统,监视数据做至少保存三个月以备随时查阅; 第六条 公司各厂区建立健全安全报警系统,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第七条 厂区的安全设施由保安人员负责进行巡检,如有异常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八条 要求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第九条 装/卸货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并用围墙或栅栏与工厂其它区域分开,各车间及仓库必须加锁并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安全; 第十条 在主管及工人中成立保安领导小组长,并列名他们的组织架构图及工作职责,并对他们进行日常的培训教育; 第三章、人员进出管制 第十一条 所有的公司职员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出; 第十二条 针对外来人员要进出公司必须先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人员向公司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人员访客证及在〈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派保安陪同及护送访客至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处,待会客结束后由公司相关部门或责任人通知大门保安,由大门保安护访客离厂; 第十三条 所有公司职员及外来人员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公司。 第十四条 对于本公司人员要带物品出公司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公司; 第十五条 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佩带贴有本人照片的识别证,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第十六条 进入卸货区域的人员仅限于工作相关人员及卡车驾驶员; 第十七条 公司制定对于在公司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 第十八条 对所有公司雇员的身份背景进行有效的调查及当雇员离办厂时有一个公司身份识别证被收回的程序; 第四章 成品仓库管制 第十九条 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条 成品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一条 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五章 原材料仓库管制 第二十二条 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必须列出钥匙保管人员名单,如果保管人员离办厂必须更换钥匙及门锁; 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仓必须有保安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控;; 第二十四条 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第二十五条 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 第二十六条 防止未被授权的材料输入公司,要有对材料的来源状况要进行查核的机制; 第六章 出货安全管制 第二十七条 船务准备每天出货安排给保安、仓管、机动班主管各一份,数据包括出货批次、箱数、车号、司机姓名、货(柜)车资料、运输公司名称等。 第二十八条 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 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  第七章 人员教育自觉与培训 第三十条 对所有的新进职员及保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训练公开讲述如何识别与通报内部与外来的阴谋破坏活动; 第三十一条 平常对所有公司员工进行反恐怖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并且有相关的培训记录; 第三十二条 积极鼓励全公司人员积极检举各种恐怖活动,并制定出相关的措施对那些积极参与和举报有功的人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 法律法规获取、更新控制程序 1、目的 及时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的产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职责 3.1 人事部:负责收集社会责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发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文件,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适用性进行确认。 3.2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工作程序 4.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内涵 4.1.1 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 b)国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c)省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d)市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标准、行政规章制度; e)其他政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消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规以及规范性的通知、公报、条例; f)相关方提出的规范性要求等。 4.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方法和频次 4.2.1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方法 人事部从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消防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通过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之类的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会议、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及时跟踪。 4.2.2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频次 人事部负责收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 4.3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选择与确认 4.3.1 行政管理部对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逐一进行确认,确定出适合本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 4.4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实施 4.4.2 人事部做好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原件的登记、保存工作,并负责文件复印,发放到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方;也可以在行政管理部的指导下,对文件进行针对性的摘编,而后将摘编的内容分发到公司相关部门和相关方。 4.4.3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与本部门相关的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要求纳入到相关的作业指导书中,严格遵照执行(公司按国家、省、地(市)各级中要求最严的执行)。 4.4.4 行政管理部会同人事部按公司要求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公司的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符。 4.5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5.1 当外来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需要更新或增加时,行政管理部应及时修正 ,并按规定的要求由人事部将的新的内容补发至相关部门。 4.5.2 对过期或作废的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人事部应及时收回,并按 要求进行管理。 5、流程图 更新或增加 起始 收集 与产品 相关 与环境/安全相关 选择与确认 实施 需更新否 结束 YES NO 流程图 责任部门 相关说明 文件/记录 人事部 行政管理部 相关部门 收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 行政管理部 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确认 行政管理部 人事部 相关部门 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发放,各部门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由行政管理部会同人事部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文件控制程序》 行政管理部 人事部 需要更新或增加时,行政管理部及时修正,过期或作废的文件由人事部及时收回并按要求进行管理 《文件控制程序》 招 聘 程 序 1.0 目的: 使本公司招聘程序正规化,使工人明确权利和义务,为完善本公司的招聘制度,保证招聘的质量,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以适应本公司生产及发展的需要 人事工作可以顺畅地开展。 适用范围: 宁波海天纺织有限公司各部门 2.0 职责或者引用文件: 人事部:对整个招工程序做主导及监管,以及根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向社会各界招聘员工的责任由管理部执行。 3.0 招聘要求 3.1 本公司不招收16岁以下的童工,不使用监狱工人、强制性劳工以及抵债劳工; 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工,必须依照国家未成工保护法予以执行。 3.2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聘用均属于自愿性质,不收取任何押金,不扣押证件,并对 应聘者的地域、种族、肤色、国籍、性别、年龄、宗教等不限。对具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士可以聘用,并在工作分配中作出适当的安排。 3.3 工人进厂后,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以保障其权利和实现其义务,通过培训使员工理解劳动合同和本公司工资待遇。 3.4 本公司不强迫员工加班,加班是员工自愿性的。 3.5 本公司提供公平的用人制度,招聘员工是通过公开招聘进行,不通过任何代理机构收取费用,人员的晋升由员工的表现和能力来决定 3.6 工厂承诺遵守国家的各种劳动法规,保证员工的权利 4.0 招聘程序 4.1 考核员工任职的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公司录用从业人员应审查核定和考核合格,凡不具备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 4.2 管理部发布招工信息。 4.3 人事部必须对应聘者进行身份识别: 身份证是否是其本人;其实际年龄是否符合其证件年龄;身份证的真伪等。 4.3.1 证件合格者填写登记表,交人事部主管审批。 4.3.2 一般员工,人事部审批之后,管理部审批录用。审批之后的登记表到用工部门,经该部门经理面试及考试(如有需要)合格后签名落实,应聘者再回到人事部办理有关手续。 4.4 人事部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简介、组织架构、作息时间、方针、职工福利、工资计算方法、安全卫生、员工守则,所有新工人必须接受培训后才正式上岗。 4.5 所有聘用员工,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一寸免 冠照片,由管理部存档。 4.6 管理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管理部保存一份,员工保留一份。 4.7 在职员工证明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者,应解雇处理。 4.8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满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无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员工与本公司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5.0 离职程序 5.1.1 员工如要离职,需按照劳动合同(雇佣合约)的规定,提前通知部门经理和管理部人事部。 5.1.2 管理部人事部会将员工离职的数据交财务部,以便计算员工的工资及其它开支的事宜。 5.1.3 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关部门主管、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部门主管的同意。超过30天,员工可向我司提出办理解除按劳动合同的手续,我司应予以办理。 5.1.4 我司对离职人员不得以扣款方式予以阻拦,符合离职条件的员应到管理部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6.0 记录 6.1 应聘者登记表 : 保存于管理部人事部。 人力资源安全程序 为了维护工厂的利益,确保所招聘的员工都尽可能是诚实可靠、无犯罪史、无不良嗜好(例如吸毒的)人员。在招聘员工时,需执行以下规定要求: 1、在新员工入职前,会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 1) 通过专门的身份证查验机核实身份证之真实性; 2) 核实身份证持有人与身份证、所提供相片以及相关毕业证书或者健康证/计生证等证的一致(性即是否其本人); 3) 通过查问/验证新员工有关出生年月、地址、以及家属和毕业学历等方式核实资料和人员的真实性; 4) 通过笔试、面试核实新员工是否具备相应能力; 5) 通过宣传栏、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宣传持假证件者会被解雇,鼓励员工积极举报等方式杜绝持假证件者非法进入工厂; 6) 如需要(一般为财务人员、司机、报关员或者某些特别职位的员工)会由人事及行政部负责通过电话与当地公安部门/居委会联系验证,或要求员工提供《户口本》、《无犯罪史证明》等方式对员工的背景进行检查,或者要求提供担保人(本地户口)。 2、如需要,工厂会要求/安排临时雇员和长期雇员进行有无吸毒的测试。对于高级职员或财务、报关、司机等部门人员,公司都会进行背景调查,以确认其身份、资料之真实可靠性,必要时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本地户口)。 3、所有的雇员(包括在试用期内和满试用期的员工)都会得到C-TPAT等方面的安全培训,同时都会建立保存一份员工个人资料的档案(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个人相片、填报资料等)。 4、工厂会遵守和贯彻执行各客户的COC(供应商行为守则)文件,同时也因应客户需要制定更加严格的工厂守则。 5、为了能够维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体制,公司已建立企业文化去教导和鼓励员工积极报告异常和坏事,并且设立了多种渠道提供给员工向公司最高管理层反映各类事件。 a、意见箱:钥匙由董事总经理和财务董事直接持有,每周会定时打开意见箱取阅员工的意见书,并会作出回复; b、员工代表由员工直接选出,代表透过直接与工厂管理代表沟通汇报的方式反映员工意见; c、通过拨打电话反映意见等。这些举报方式可以使用匿名的方式报告坏事和提出建议。   6、对于因严重违规而被公司解雇的雇员或者被终止合约的分包商,人事及行政部需要提交其资料(相片、姓名等)给厂房大门保安以便监察和防止其后期非法接近/进入工厂的厂房。 为了维护工厂和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使全体员工都具备相应的安全意识,为了贯彻落实C-TPAT之要求,需要按照以下要求做好相关教育培训工作: 1、所有的雇员(无论在试用期内或已满试用期)都会得到C-TPAT要求之有关培训,包括实际现场保安、出入管制、货运保安、运输工具保安、人事保安、以及认识C-TPAT之意义等方面。 2、工厂会遵守和贯彻执行各客户的COC(供应商行为守则)文件(例如ICTI守则),同时也会因应需要去制定更加严格的工厂守则。以上这些客户之COC、ICTI守则或者本厂的守则,都会透过相应的培训、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3、公司所有重要的高层雇员须具备防止被欺骗的应变能力和技巧,对于电脑安全方面的维护也须经过培训。 4、对于存在的问题,会通过再教育培训、或者适当的警告、处罚方式去达至改善。 工时工资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工资计算方法,以使本厂工资和补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增强工资透明度,维护全厂员工的合法权益。 2适用范围 本计算方法适用于全厂员工报酬的计算。 3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考勤记录的管理、监督及出勤工时的计算。 3.2 财务部负责工资的计算并及时发放工资。 3.3 全公司车间员工(非行政人员)负责领取工资时核对工资计算明细并签名作实。 4定义 4.1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计件工资等)、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属于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 4.2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劳动报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福利待遇等。 5.工作程序 5.1 本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5.2 本公司所有职工工资发放时间为次月20日前发放上月工资,以工人方便的现金方式支付。 5.3员工如对本人之工资计算方式有异议,可在一星期内向公司方反映。 5.4 公司制作有清晰厂名,工人名字,工资组成部分的工资条,工资条按月发放给车间工人。并且实行车间工人签字领取。 5.5 本公司工资为时薪工资。 5.6.1月薪人员工资计算方法: 5.6.1.1 月薪人员进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约定为月薪,约定的月薪保证高于或等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 5.6.1.2 月薪人员之日薪:日薪=月薪÷21.75日 5.6.1.3 月薪人员之时薪:时薪=日薪÷8小时 5.6.1.4 月薪人员实发工资:实发工资=月薪+平时加班时数×时薪×1.5+休息日加班时数(指不能安排补休之时数) × 时薪×2+法定节假日加班时数× 时菥×3-请假或旷工工资-法定扣减项目 5.6.2计件工资 5.6.2.1平时加班工资: 平时加班工时×(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总工时)×0.5 5.6.2.2周末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时×(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总工时)×1 5.6.2.3假日加班工资:假日加班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总工时)×2 5.6.2.4正常工作时间的计件工资+加班工资–法定扣减项目 5.7 法定扣减项目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的下列款项: 5.7.1 劳动者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7.2 劳动者应当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 5.7.3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代扣的其它款项。 5.8 补贴: 5.8.1 停工补贴: 本公司因停工待料放假或其它非员工过失造成停工,本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发放员工停工津贴。 5.8.2 病假补贴: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按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为累计15日;满1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最多不超过90日。本公司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需有当地医院的证明) 5.9 本公司员工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员工护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本公司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具体执行见附页 6.1 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下列社会活动的,本公司支付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6.1.1 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者被选举权。 6.1.2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职责。 6.1.3 当选代表出席乡(镇)以上政府、及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6.1.4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6.1.5 不脱产职工代表大会基层委员会委员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 6.1.6 职工代表参加集体合同协商活动。 6.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2 因员工过错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可依法责令其赔偿并提前书面通知其扣除原因及数额,但每月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其本人月实得工资的20%且扣除赔偿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3 本公司向员工提供的诸如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证等物免费提供,不得收取押金,如果因员工自己丢失此类物品需要补发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6.4 工资记录 6.4.1 本公司如实编制工资台帐并至少保存一年,工资台帐至少包括支付日期、支付周期、支付对象姓名、工作时间、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代扣、代缴、扣除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及劳动者签名等内容。 6.4.2 本公司向员工发放工资时提供工资清单,工资清单项目及数额与工资台帐一致,包括工资总额、正常班时数、加班时数、法定扣款等项目。 6.5 本公司员工如发现实际工资及补贴不符合实际或违反本方法规定的,员工有权进行查核并与公司管理沟通。 6.6 本方法自生效之日实施,今后国家如有新规定,按国家新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方法。 6.7 本计算方法应当张贴或可供全体员工书面查阅。 6.8 本计算方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或不足之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7.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7.1 正常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小时, 早上 8:00 至上午11:30, 下午12:30 至下午17:00,晚上加班:18:00至晚上20:00 7.2公司一星期工时一般为60小时,如没有综合计时批文时,执行国家工时规定。 7.3 每七天休息一天;但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休; 7.4 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更改,公司在一星期前通知员工。 8 国家法定休假日 每年国家法定休假日为11天,包括: 元旦 1天 春节 3天 国际劳动节 1天 清明节 1天 端午节 1天 中秋节 1天 国庆节 3天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休息,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9 加班工作安排 9.1.1 在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加班工作,为平时加班(正常加班)。 9.1.2 在休息日,如星期六、星期天安排工作,为休息日加班(非正常加班)。 9.1.3 如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为法定休假日加班。 9.1.4 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厂由于业务紧张,需要生产,职工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加班,不加班只需要口头通知。 10 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10.1平时加班(周一至周五除正常工作8小时之外的加班)按正常上班工资的150%支付给 员工。 10.2 双休日加班,按正常上班工资的200%支付给员工。 10.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上班工资的300%支付给员工。 11 当地最底工资标准为1470元(如有调整,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厂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部所有员工。 2、 出勤 2.1、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8:00,下班时间为17:00点,中午休息一个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执行。 2.2、刷卡时间的范围为:上班提前15分钟内,下班为延后15分钟内 2.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l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l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l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l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2.4、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2.5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 3、 请假 3.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部备案。 3.2、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部备案。 3.3、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部备案。 3.4、病假 l 病假在2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l 2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l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调动工作岗位或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事假 l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主管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人事部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人事部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l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6、婚假 l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外地员工可增加3天假期) l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部备案。 l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3.7、年假 l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带薪假。 l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l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l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3.8、产假及陪产假 产假:a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 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b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足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c晚育的女职工(24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 d男员工护产假7天。 4、 监督和管理 4.1、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部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4.2、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4.3、严禁托人、代人刷卡考勤。 4.4、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次月1日。 5、 请假 5.1、病假处理方式: l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5.2、事假处理方式 l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l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5.3、旷工处理方式 l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 l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5.4、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5.5、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 5.6、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6、 附则 6.1、本规定由行政部、人事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6.2、本规定适用于宁波海天纺织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6.3、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职工加班制度 1、目的: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间员工加班。 3、加班原则 3.1、公司鼓励员工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3.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3、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2小时,特殊情况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超过60小时。 3.4不安排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加班。 4、加班程序 4.1、凡需加班者,均须填写加班申请表申请加班,经有关主管批准后方能加班。 4.2、加班完毕后填写加班记录情况,经有关主管签字确认后送人事部留存。 4.3、每月由人事部统计加班情况,在员工工资中支付加班费。 5、加班费用计算 5.1、周一至周五延时或晚上加班不超过2小时/天,以基本时薪的1.5倍计算工资。 5.2、双休日加班不超过8小时/天,以基本时薪的2倍计算工资。 5.3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超过8小时/天,以基本时薪的3倍计算工资。 6、调休 6.1、加班员工可不领取加班费以调休代替。 6.2、凡调休的员工均应填写申请,并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同意审批。 7、附则 7.1、突发情况处置可不受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充有关手续。尽量提前安排好工作时间。 7.2、本制度由人事部解释、执行。 劳动合同签订指引 一. 新近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1 二、试用期的期限 1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2 四、劳动合同解除 2 1、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 2、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3 4、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3 五、劳动合同终止 3 1、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4 2、劳动合同期满并不终止,合同需顺延的特别规定 4 六、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4 1、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4 2、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 3、非过失性辞退,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 4、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需支付经济补偿。 5 5、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 6、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 七、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6 劳动合同签订指引 一. 新近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多长期限最为合适 签2-3年对双方有利,2-3年是一个比较好的期限。在企业方来看: 2-3年时间就可以看出一个员工是不是有能力,是不是在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需要继续留用。而在员工方,用2-3年时间,也可以看清所在的企业,到底是否适合自己,有没有发展前途。 二、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故两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三年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 三、劳动合同的续签 员工在第一次合同到期后,因为已经有三年的考察期,员工是否优秀和适用,主管应该已经有清晰的认知。故如员工表现良好可续签3年;如员工表现不佳则可以考虑终止掉合同,不予以续签;如员工表现一般可以综合当时的人力供给状况来决定是否续签。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故续签员工不能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解除 1、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首先提出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2)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不能附加条件的,通知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者也可以离职。 (3)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过失性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非过失辞退,需提前30天或支付代通知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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